桂林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8 14:44:28 169 人看过

一、桂林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条件

注销执业登记:

(一)校验期届满,超过30日不申请校验;

(二)暂缓校验后经再次校验仍不合格;

(三)无正当理由终止医疗活动或者停业超过1年;

(四)经校验认定不具备开展的诊疗科目,需要注销的。

(五)因合并而终止的医疗机构应当申请注销登记。

(六)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二、桂林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的法律依据

设立依据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设立依据2《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可以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校验期届满,超过30日不申请校验;(二)暂缓校验后经再次校验仍不合格;(三)无正当理由终止医疗活动或者停业超过1年;(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对经校验认定不具备开展的诊疗科目,登记机关可以注销该诊疗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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