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与妹夫生下女儿,被以重婚罪提起公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07:20:21 282 人看过

贵州女子喻某甲的丈夫,与男子冉某某的妻子为亲兄妹,两对夫妻均于2002年结婚。2015年,喻某甲外出打工,与冉某某产生感情并共同生活,喻某甲还生下了一个女儿。家人发现后,两人仍继续以夫妻名义生活。最终二人被检察院以重婚罪提起公诉。

所谓重婚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在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所构成的犯罪。对于此罪,其实不是非得与第三者办理结婚登记才会构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同样会构成重婚,而构成重婚情况比较严重的就会被认定构成重婚罪。

而本案中的二人在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了重婚的情况下,被家人发现了却拒绝改正仍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可以认定情况比较严重已经涉嫌重婚罪,所以检方对他们提起了公诉。

什么是重婚?

所谓重婚,主要指以下两种行为:

一、与配偶登记结婚后而又与他人登记结婚。

二、与配偶登记结婚后又与第三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对于重婚这种行为,不但有可能构成重婚罪,而且还属于一种重大过错行为,如果离婚的话,对方是可以向构成重婚的一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

是不是与第三者生育子女的就会构成重婚罪?

答案是否定的。构成重婚罪的前提是构成重婚,而构成重婚并不要求行为人必须与出轨对象生育子女,只要在一方没有离婚的情况下与对方办理结婚登记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会构成重婚;所以生育子女与否与是否构成重婚罪没有必然的联系,所以不是说与第三者生育子女就会构成重婚罪。

二人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构成重婚罪的,要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当然如果说两人符合以下条件的话,是有可能会被判处缓刑的;而如果能够判处缓刑的话,那么只要通过了缓刑考验期是无需去坐牢的: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配偶出轨构成重婚,可以同时向配偶和小三索赔吗

答案是不可以。虽然二人的行为属于重大过错行为,但是在婚姻中因为一方重大过错离婚的,索赔时的索赔对象只能是自己的配偶,不能是小三。所以喻某甲的丈夫如果离婚的话只可以向喻某甲索赔,而冉某某的妻子则只能向冉某某索赔。

二人生育的女儿应该由谁来抚养?

对于二人生育的女儿,应该由冉某某和喻某甲共同抚养,如果一方不能直接抚养的,则这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不过由于目前二人可能面临牢狱之灾,暂时无法亲自抚养孩子,所以孩子暂时可以由其有负担能力的爷爷奶奶或者姥姥姥爷抚养;待二人出狱后再由二人亲自抚养。

主动投案的是否能够构成自首呢?

其实仅仅是主动投案的,并不一定构成自首,主动投案的嫌疑人只有同时如实交代罪行的,才会构成自首;而对于构成自首的嫌疑人是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所以如果二人投案后如实交代了罪行的话,是可以被按照自首处理的,这种情况下二人可能会被从轻、减轻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30日 01: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重婚相关文章
  • 女子在丈夫服刑期间与他人生子被判重婚罪
    一女子经历三段婚姻,但由于不懂法律,在第二任丈夫服刑期间,女子没有与第二任丈夫办理离婚手续,就和另一男子在一起并生下小孩,造成事实婚姻,警方以涉嫌重婚罪对其进行通缉。近日,这对夫妻带小孩在广州火车站乘车时被民警抓获。张某1991年与第一任丈夫结婚,后第一任丈夫自杀身亡,婚姻终结。1995年张某与第二任丈夫结婚生子,2006年,其丈夫因涉嫌一宗强奸案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其间张某与隔壁镇的吕某感情发展迅速,并生活在一起,并于2011年生下小孩。张某自认为第二任丈夫服刑,不用办离婚手续相当于离婚。2014年10月,张某第二任丈夫出狱后报案。经公安机关调查,情况属实。公安部门侦查发现,二人目前在广东打工,并以涉嫌重婚罪对其夫妻二人展开通缉。11月19日,两人带着小孩准备回老家时,被广州火车站派出所民警发现并抓获。现二人已经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小孩已经安全与其亲属交接。
    2023-04-22
    250人看过
  • 离婚并生育子女,能否起诉重婚罪?
    没离婚和别人有了孩子可以起诉重婚罪,只是法院不会被判处重婚罪。重婚的认定形式分为两种:有配偶一方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有配偶一方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没离婚,和别人生了孩子,如果没有达到重婚的认定形式不认定为重婚。可以起诉重婚罪的情形是什么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在刑法上认定重婚罪,首先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重婚罪的前婚属于合法婚姻。即,重婚罪的前婚是经过合法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证的婚姻。不过,在部分地区,对于未领取结婚证的事实婚姻也是给予认可的。2、重婚罪的后婚可以是法律婚姻,也可以是法律上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一就是领取结婚证的重婚,二就是以夫妻名义形成事实婚姻的重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
    2023-08-04
    108人看过
  • 女方刚生下新生儿夫妻可以离婚吗
    一、女方刚生下新生儿夫妻可以离婚吗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二、
    2023-06-16
    165人看过
  • 表妹女儿能跟我儿子结婚吗?
    一、表妹女儿能跟我儿子结婚吗可以,法律规定的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这种情况属于四代。《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二、办结婚证需准备哪些材料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和对方不是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2024-02-08
    234人看过
  • 女子未离婚就与他人同居生女被判重婚
    9月29日讯一女子还未与丈夫离婚就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生下一女。近日,法院以重婚罪判处该女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其同居情人也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2008年长清区居民方花(化名)在济南某工地打工,认识了择文(化名)。经过一段时间相处二人产生感情,并发展到同居关系。其间方花怀孕,并告诉择文,自己还没离婚,怎么办?择文闻听此言,说事情既然这样了,得抓紧离婚,方花答应尽快办理。之后两人继续同居在一起,2009年底,方花生下一女,取名择某。2010年1月11日,方花的前夫吴言(化名)报警称:其对象在未与自己离婚的情况下,与别人结了婚并生下一女孩。警方迅速调查,在2010年5月将正在法院办理离婚手续的方花抓获。经讯问,方花对重婚事实供认不讳。一、一方出轨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吗?由第一部分我们了解到,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出轨行为,另一方不仅可以提起离婚诉讼,还可以申请离婚损害赔偿,并
    2023-06-23
    358人看过
  • 男子明知女子未离婚仍与其同居犯重婚罪被公诉
    刘某觉得自己十分的冤枉,自己没有结婚过,但是和现在的妻子一起生活在一起怎么也会犯重婚罪呢。原来刘某和自己的妻子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对外都是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的。而刘某的妻子李某与岳某其实是一对夫妻,两人在早些年登记结婚了。而在2014年3月左右,李某还没有和自己的丈夫岳某离婚,通过媒人的介绍认识了刘某。相识之后二人比较能处得来,于是就开始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李某还居住在刘某的家中,目前李某还怀孕了。在二人同居的时候刘某也明知李某还没有离婚,但还是以夫妻名义生活。被警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在经过审理之后认为,李某有配偶海域他人以夫妻名医生活,而刘某也明知李某有配偶。这样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重婚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鉴于二人的表现,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被告人刘某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2023-04-22
    120人看过
  • 已婚妇女与“第三者”同居生子被判重婚罪
    5月7日,福建省泰宁县法院以被告人伍某某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1992年被告人伍某某经人介绍认识胡某某,后两人共同居住在福建省莆田市。1993年至1998年间,两人先后生育三个子女。2007年6月1日,伍某某与胡某某补领了结婚证。2010年初,被告人伍某某在泉州务工时认识了一泰宁籍男子,后两人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并于2011年12月4日,生育一子。此前被告人伍某某向泰宁籍男子隐瞒其已结婚的事实,直至2014年3月,因孩子需上户口,将此事告知泰宁籍男子,并取得其谅解。2014年4月28日伍某某与胡某某协议离婚,同年5月4日伍某某与泰宁籍男子领取了结婚证。经鉴定,被告伍某某与泰宁籍男子所生育的孩子之间存在亲生血缘关系。2014年4月23日,被告人伍某某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伍某某有配偶而重婚,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案发后,被告人伍某某自动投案自首,可从轻处罚
    2023-06-11
    200人看过
  • 女子连与三人结婚被判重婚罪
    隐瞒自身已婚事实,横跨不同省份,三次与人结婚,近日,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对这起荒唐的重婚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马某,因犯重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11年,被告人马某与田某相识,并于5月30日在安徽省毫州市谯城区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同年,马某又结识了胡某,马某在隐瞒自己已婚事实的情况下,又于当年12月26日与胡某在山东省潍坊市峡山生态经济发展区公共事业局登记结婚。2013年9月马某认识曹某后,再次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于同年10月1日在巩义市夹津口镇某饭店与曹某举行了结婚仪式。后二人到巩义市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时被告知马某已经登记结婚的事实。巩义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予以支持。马某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2023-06-11
    345人看过
  • 办独生子女证被告知丈夫有子女构成重婚吗
    如果丈夫已经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有事实婚姻关系,构成重婚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重婚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行为人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姻),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由于我国对事实婚姻采取的是限制
    2023-05-05
    383人看过
  • 绝育女子与夫离婚获得女儿抚养权
    三八妇女节即将来临,昨日,武汉市中级法院通报了多起妇女权益保障典型案例。在一起离婚案中,法院支持绝育女子在离婚时获得女儿抚养权。2005年12月,男子周某与女子李某结婚,婚后两人因性格不合常闹矛盾。2006年8月,李某产下一女,同时因病进行了子宫次全切除术,今后无法再怀孕。2012年2月起,夫妻俩分居,周某第一次起诉离婚,后撤诉。9月,周某再次起诉离婚,但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半年后,周某第三次起诉离婚。李某同意离婚,但坚持要女儿的抚养权。近日,武汉中院二审审理认为,周某曾两次起诉离婚,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夫妻关系仍未得到改善,已无和好可能。加之双方分居已满2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遂判决准许离婚。婚生女随李某一起生活,周某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周某给付李某补偿款5万元。
    2023-06-08
    160人看过
  • 女子婚外与人同居被判“重婚罪”被拘
    听到重婚罪很多男士可能会笑,谁都不会傻到不领离婚证再领一张结婚证,可只要确实没离的情况下,以夫妻的名义生活,同样可以构成重婚罪。日前,就有一位女子触犯了重婚的规定,被开发区检察院以重婚罪起诉,最终获刑。(文中人物系化名)1998年,当时刚满法定结婚年龄的孙翠华就与丈夫吴华结了婚,婚后二人育有两子,起初也算是阖家幸福。谁知后来因为生活中的琐事,两口子的矛盾越来越大,后来竟然当着孩子的面两人都能大打出手。渐渐地,孙翠华有了离婚的打算,可是吴华却怎么都不同意。不懂法的孙翠华无奈之下只得离开吴家,来到了镇江。之后,孙翠华在一家冷饮批发市场打工的时候认识了小伙子林立,两人很快便陷入了爱河。林立是我市开发区人,后来林立准备回家发展,于是孙翠华想都没想就和他一起回了淮安。2008年初,两人回到淮安之后便开了一家小卖部,生意越来越红火,就在这个时候,孙翠华怀孕了,林立表示可以立即和她领证,这样也能给孙翠华
    2023-06-11
    470人看过
  • 非婚生子在女方女方提起男方起诉能胜诉吗
    非婚生子后,女方不按时支付抚养费,男方作为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权起诉女方。男作为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以子女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女方支付抚养费。法律规定了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分开的,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即使是非婚生子女也不能例外。该如何起诉女方抚养非婚生子女起诉女方抚养非婚生子女的标准如下:1、在确定关系时,可以收集同居期间居委会、派出所出具的简单证明或邻居证人的证言,证明同居关系的存在;2、但确定血缘关系最直接、最准确的证据是亲子鉴定、在法庭上,如果对方承认与孩子的关系,原告不再需要证明对方与孩子的父母和孩子的关系;3、被告不承认的,可以当庭要求亲子鉴定。如果被告拒绝进行亲子鉴定;4、如果对方主张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主张成立,判决女方为被告支付抚养费;5、如果女方已经支付了一段时间的抚养费,如果是银行划款
    2023-08-12
    198人看过
  • 女子被老公打可以起诉离婚吗
    女子被老公打可以起诉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女子被老公打可以起诉离婚吗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
    2022-07-08
    261人看过
  • 女方婚外生子被起诉后果
    婚外生子一方应承担的责任:首先,无论该子女是在什么情况下生育的,只要确定女方以子女的母女关系,那么女方就有抚养子女的义务,这是法律规定的。其次,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生育子女,其行为已经涉嫌犯罪,重婚罪,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4-04-12
    111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效力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重婚
    词条

    重婚,指的是当事人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再结婚的行为。即当事人在已经有了一个事实的婚姻关系时,又和其他人缔结了第二个婚姻关系的。 具体有以下两种形式: 1、法律上的重婚,即当事人前一断婚姻关系还没有解除,又和其他人办理结婚登记从而构成的重... 更多>

    #重婚
    相关咨询
    • 和外婆妹妹的儿子的女儿可以不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9
      具体您可以到民政局详细了解,如有需要,建议可以马上拨打我们头像下面的联系方式,直接为您解答,以便让专业律师为您制定更详细更合理更高效的方案。
    • 女子生下女儿无力如今要求与女儿共同(知)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8
      与他人同居生下女儿后,由于无工作,缺文化而不得不将幼小的女儿A(化名)交由其父亲抚养。但鲍女士通过努力,不但找到了工作,而且完成的大专学业,思女之情日益加深,故与B商量抚养女儿却遭到拒绝。日前,闵行区法院在分析谁抚养对孩子更有利的前提下,作出A随鲍女士共同生活,鲍女士自愿负担A至18周岁止的抚养费的一审判决。
    • 结婚已经有个儿子,妹妹离婚与能力抚养,我可以想收养亲妹妹的女儿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4
      1、根据《民法典》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2、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
    • 女儿受害,男子与其男友发生关系,女儿有权起诉女儿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19
      对您女儿的遭遇深表同情。 1、尽管理论上而言,如果对方强迫您女儿发生性行为,会涉嫌构成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要让对方承担刑事责任,仅凭您女儿的指证不够的,需要结合相关的证据,如:当初是否报案、您女儿的手上情况、包括反抗而形成的外伤、阴道受伤等; 2、我注意到,事情已经过去超过六个月了,如果当初没有报案的话,恐怕收集相关证据是几乎不可能的了。作为律师,我不得不诚恳地建议您考虑现实,充分与您女儿
    • 女子绝育女子与夫获得女儿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6
      三八妇女节即将来临,昨日,武汉市中级法院通报了多起妇女权益保障典型案例。在一起离婚案中,法院支持绝育女子在离婚时获得女儿抚养权。2005年12月,男子A与女子李某结婚,婚后两人因性格不合常闹矛盾。2006年8月,李某产下一女,同时因病进行了子宫次全切除术,今后无法再怀孕。2012年2月起,夫妻俩分居,A第一次起诉离婚,后撤诉。9月,A再次起诉离婚,但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半年后,A第三次起诉离婚。李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