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期限分两种情况,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要求,在受理案件之后90日内要审理完毕,第一审判决在裁判文书下达之日起15日内如果没有异议则执行,如果有异议,则裁判文书在15日内上诉;第二审案件在审理完毕后,裁判文书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一般判决后多久成为失信人
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黑名单是没有时间限制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7次会议决定,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作如下修改:
将第一条修改为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1、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2、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3、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4、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5、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6、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7、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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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上有履行期限,执行时还要给予履行时间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9履行的是支付金钱的债务吗如果是金钱债务,应该在履行期限之前一次性付清,否则原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你也可以和原告另外达成还款协议,分期支付,给你一定的履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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