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决定逮捕后还能取保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6 18:41:32 245 人看过

一、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决定逮捕后还能取保吗

逮捕之后正常情况下不能取保候审,因为逮捕的条件是嫌疑人有危害社会的可能,所以才予以逮捕,因为不适合取保或者监视居住的条件。但是如果被逮捕的嫌疑人有下来情形的话,那么还是可以取保候审的。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6、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7条第7项的规定,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浦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根据公安部《规定》第63条第5、7项的规定,对提请逮捕后,检察院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移交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取保候审。

公安部《规定》第64条规定: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8条规定,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二、逮捕后家属怎么处理?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家属应该这样做:

1、被批捕之后,公安机关会向亲属下发逮捕通知书,亲属要仔细查看逮捕通知书,核实嫌疑人被关押在那个看守所;

2、亲属要按时往看守所存钱和其他生活用品,向看守所核实能够存的物品,以防物品不能存而白跑一趟;

3、如果自己不知道怎么做,可以找信得过的亲朋好友统筹全局,出钱出力,帮助自己进行正确的决策;

千万不能药性所谓的花钱捞人,关系捞人等。也不要进行销毁隐匿证据、转移赃款等行为,否则可能会犯包庇罪,自己也面临法律制裁;

4、被批捕说明嫌疑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亲属一定要第一时间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介入。事实上,被批捕之后再委托律师已经很晚了,律师介入越早越好,因为很多案件事实上都是在批捕之前已经解决了;

5、律师进行会见,被逮捕之后,亲属是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嫌疑人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律师能够到看守所会见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告知嫌疑人应尽的义务和享有的合法权益;

6、请律师代位申请取保候审,被逮捕之后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律师可以帮助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7、请律师介入之后,亲属一定不要对律师有任何的怀疑,一定要将案件的实情告知律师。

因为只有了解了案情的真实情况,律师才能据实力争,达到最理想的结果。如果告知律师虚假的案情,那么在辩护时,遇到突发情况,由于律师事前不知道,很可能会引发其他后果;

8、委托律师之后,律师作为案件的代理人,会全权代理案件,亲属可以定期向律师询问案情的进展情况,律师也会告知亲属自己的辩护意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对律师进行力所能及的帮助。

逮捕令下来意味着被逮捕的人是罪犯嫌疑人,然后会被起诉,法院根据手上掌握的事实判刑。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因为逮捕时的证据还是不完备的,如果逮捕后查明的事实不是该人犯罪或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该人有罪的,还是能无罪释放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六十九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三、检察院批逮捕后还能取保候审吗

你好,下面为你解释了检察院批准逮捕后还能取保候审吗:如果已经由检察院批捕,其委托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四、被检察院逮捕后取保候审

只要是在判决前,不管是在侦查阶段还是审查起诉阶段,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案件已移交到检察院,再有一二个月就会起诉到法院,所以在这个阶段不好办理。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7日 16: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逮捕相关文章
  • 检察院阶段不批捕后面还会批捕吗
    检察院阶段不批捕的情况下,后面还是可以批捕的。《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1、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2、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二、两次退补,仍不能查明案情的怎么办?人民检察院对于二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对已经退回侦查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在
    2023-06-29
    52人看过
  • 检察院能否在在审查起诉阶段更改罪名
    一、检察院能否在在审查起诉阶段更改罪名?检察院可以在审查起诉阶段更改罪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确对司法机关变更罪名予以肯定,且没有设定程序规制。实践中,司法机关罪名变更包括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中拟定罪名的变更,也包括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公诉机关或者自诉人指控罪名的变更。审查起诉阶段的更改:《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这一条款支持了检察院变更罪名。审判阶段的更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41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
    2023-06-04
    374人看过
  • 审查逮捕阶段一定会逮捕吗
    1、审查起诉也不一定需要逮捕嫌疑人,审查起诉和逮捕嫌疑人没有直接关系;2、检察院审查逮捕不等于批捕,因为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3、审查批捕和批准逮捕的主体是不一样的,前者主要是人民检察院,而后者的话它是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立即释放的,应当发给释放证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在24小时以内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不便通知的,应将不通
    2024-04-27
    104人看过
  • 检察院批捕后还是侦查阶段么?
    批捕后就不是侦查阶段了,已经属于案件侦查终结阶段,是可以直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但是如果证据不足的情况,检察院会退回到公安局进行补充侦查,所以批捕之后还可能是补充侦查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应当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报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不另行侦查。实际上已取消了审查批捕阶段的退回补充侦查程序。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刑事诉讼中的检察院、公安等机关为了查
    2023-06-17
    403人看过
  • 取保候审期间检察院决定逮捕
    一、取保候审期间检察院决定逮捕逮捕是检察院、法院批准或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行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二、批准、决定逮捕的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逮捕的上述三个条件相互联系、缺一不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有同时具备这三个条件,才能对其逮捕。只有严格掌握逮捕的适用条件,才能够防止错捕和滥捕现象的发生。依据法律规定,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方法。所谓严重疾病一般指不治之症、濒临死亡、严重传染病等。所谓婴儿指未满1周岁的儿童。这一规定体现了人道主义精神。三、逮捕的程序: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
    2023-03-20
    236人看过
  • 审查起诉阶段重新决定逮捕是否可以
    1、人民检察院直接决定逮捕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形:(1)公安机关没有采取逮捕措施,在移送审查起诉后人民检察院认为应当采取逮捕措施的,或者在审查起诉阶段因为情形变化不再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而需要逮捕的;(2)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中需要逮捕的情况。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一、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的期限是多久1、起诉阶段的期限是1个月。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3、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4、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
    2023-02-22
    243人看过
  • 在检察院阶段还能申请取保吗?
    一、在检察院阶段还能申请取保吗?可以的。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二、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取保候审?(一)侦查阶段普通案件侦查是由公安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由检察院
    2023-06-17
    428人看过
  • 逮捕后检察院怎么审查
    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对其进行羁押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有关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一、羁押必要性审查最长为十八个工作日。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司法解释可以知道,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在收到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申请材料后,需要初审,并在三个工作日以内提出是否立案审查的意见。如果决定立案审查的,检察机关相关部门应当在立案后的十个工作日以内作出决定,提出是否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如果具体案情比较复杂的,可以延长五个工作日,也就是最长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就必须作出是否羁押的决定。所以,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时间为立案加上审查的时间,总共最长为十八个工作日。经过审查后,如果检察官认为没有继续羁押必要的,应当报经检察长或者分管的副检察长批准,以本院名义向办案机关发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并要求办案机关在十日以内回
    2023-02-20
    330人看过
  • 检察院有没有移送审查起诉阶段
    移送审查起诉阶段是可以提审犯罪嫌疑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包括:1.犯罪事实清楚;2.证据确实、充分;3.犯罪的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4.法律手续完备;5.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
    2023-07-22
    471人看过
  • 逮捕后检察院不起诉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具有以下三种情形:1、法定不起诉适用于以下六种情形:(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2、酌定不起诉:《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依照刑法规定,以下几种情形可以适用这种不起诉:(1)犯罪嫌疑人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依照中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刑法》第10条)。(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刑法》第22条)。(3)犯罪嫌疑人因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过当而犯罪的(《刑法》第20条、第21条)。(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刑法》第
    2023-02-20
    60人看过
  • 检察院取保候审后又被逮捕了还能缓刑吗?
    看具体情况定。是否判缓刑与是否取保候审没有关系。《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
    2023-08-04
    309人看过
  •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会通知家属吗
    一,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会通知家属吗不会通知并且检察院公诉科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诉也不关司法局的任何事,到司法局也不可能了解到任何情况。1、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另外,《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2、综上所述,一个案件一般情况下在审查起诉阶段审限最长为:1.5月1月1.5月1月1.5月=6.5月。但是如果是改变管辖或上报案件,是不是“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又有6.5月的审查期限呢?答案却是否定的,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改变管辖前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总共不得超过两次”,所以改变管辖(包括上报)的案件退补也最多不超过2次,因此改变管
    2023-06-04
    278人看过
  • 逮捕后两个月侦查阶段结束后能取保吗
    一、逮捕后两个月侦查阶段结束后能取保吗能。符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二、逮捕后两个月怎么能
    2024-01-26
    63人看过
  • 检察院审理逮捕后还能放人吗
    检察院批捕后也还是能放人的。放人可以理解为无罪释放和暂时不被羁押两种情况。1.逮捕后经检察院审查,不符合拘捕条件,或者经侦查或审判后证明无罪,予以释放。2.取保候审,对符合相关规定,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可以随传随到的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缴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由逮捕变为取保候审。一、人民法院通知检察院取保候审是什么意思?检察院通知办理取保候审可能是:1、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不构成逮捕条件,需要公安机关补充侦查;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且其家属、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申请。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
    2023-06-24
    427人看过
  • 检察院阶段不批捕后面还会批捕吗
    检察院阶段不批捕的情况下,后面还是可以批捕的。《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1、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2、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二、两次退补,仍不能查明案情的怎么办?人民检察院对于二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对已经退回侦查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在
    2023-06-29
    52人看过
  • 检察院能否在在审查起诉阶段更改罪名
    一、检察院能否在在审查起诉阶段更改罪名?检察院可以在审查起诉阶段更改罪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确对司法机关变更罪名予以肯定,且没有设定程序规制。实践中,司法机关罪名变更包括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中拟定罪名的变更,也包括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公诉机关或者自诉人指控罪名的变更。审查起诉阶段的更改:《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这一条款支持了检察院变更罪名。审判阶段的更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41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
    2023-06-04
    374人看过
  • 审查逮捕阶段一定会逮捕吗
    1、审查起诉也不一定需要逮捕嫌疑人,审查起诉和逮捕嫌疑人没有直接关系;2、检察院审查逮捕不等于批捕,因为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3、审查批捕和批准逮捕的主体是不一样的,前者主要是人民检察院,而后者的话它是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立即释放的,应当发给释放证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在24小时以内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不便通知的,应将不通
    2024-04-27
    104人看过
  • 检察院批捕后还是侦查阶段么?
    批捕后就不是侦查阶段了,已经属于案件侦查终结阶段,是可以直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但是如果证据不足的情况,检察院会退回到公安局进行补充侦查,所以批捕之后还可能是补充侦查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应当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报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不另行侦查。实际上已取消了审查批捕阶段的退回补充侦查程序。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刑事诉讼中的检察院、公安等机关为了查
    2023-06-17
    403人看过
  • 取保候审期间检察院决定逮捕
    一、取保候审期间检察院决定逮捕逮捕是检察院、法院批准或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行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二、批准、决定逮捕的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逮捕的上述三个条件相互联系、缺一不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有同时具备这三个条件,才能对其逮捕。只有严格掌握逮捕的适用条件,才能够防止错捕和滥捕现象的发生。依据法律规定,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方法。所谓严重疾病一般指不治之症、濒临死亡、严重传染病等。所谓婴儿指未满1周岁的儿童。这一规定体现了人道主义精神。三、逮捕的程序: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
    2023-03-20
    236人看过
  • 审查起诉阶段重新决定逮捕是否可以
    1、人民检察院直接决定逮捕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形:(1)公安机关没有采取逮捕措施,在移送审查起诉后人民检察院认为应当采取逮捕措施的,或者在审查起诉阶段因为情形变化不再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而需要逮捕的;(2)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中需要逮捕的情况。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一、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的期限是多久1、起诉阶段的期限是1个月。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3、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4、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
    2023-02-22
    243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逮捕
    词条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格的一种,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拘留嫌疑犯、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不仅剥夺了嫌疑犯和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拘留时间也很长,一般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前。... 更多>

    #逮捕
    相关咨询
    • 逮捕是审查起诉阶段还是审判阶段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12
      刑事案件不经过逮捕是可以进入审查起诉阶段。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之一,不是必须的程序。刑事案件一般程序: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
    • 检察院批准逮捕了,在审查批捕是侦察阶段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14
      属于侦查阶段,包括拘留阶段和逮捕后到案件移送检察院之前的这段时间均属于侦查阶段。侦查阶段公安机关的办案流程: 1、受理立案。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都要接受、问明情况后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经过审查,对于不够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理的,依法处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 2、进行侦查。要收集、调取证据;讯问犯罪嫌疑人;
    • 检察院公诉阶段逮捕可以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2-11
      公诉阶段在审查到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犯罪事实的,那么是可以进行逮捕的,一般在检察院下达批捕令之后,公安机关就会执行逮捕的程序,这时候也就去确定了嫌疑人是存在犯罪的行为的。
    • 检察院批捕是否属于审查起诉阶段?
      湖北在线咨询 2021-06-08
      检察院批捕是不是在审查起诉阶段,批捕请求一般是在侦查阶段就会提出的,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 刑事案件取保候审后, 审查起诉阶段检查起诉阶段取保候审后又收监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20
      1、取保候审并不是说案件就终结了,取保候审同拘留、逮捕一样是强制措施的一种。办案机关还处于侦查阶段,侦查终结后还是要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2、刑事案件取保候审后再收监的可能性是有的,实践中也属于正常情况。 3、如果涉嫌犯罪,争取缓刑的可能性还是有的,要看具体的案件情况及侦查机关手机的证据材料;刑事案件,只能根据法律程序一步一步的来做好辩护工作。如果案情比较轻微,争取侦查阶段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