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合同不成立六种情形存在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18:40:37 273 人看过

一、借贷合同不成立六种情形存在吗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二、无效民间借贷合同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1、借款人返还借款针对无效借贷合同而言,如果无效借贷合同尚未履行,则不得履行。如果无效借贷合同已经履行,取得借款的借款人应当向贷款人返还借款。2、赔偿损失无效民间借贷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将给当事人带来损失,这里的损失,一般指贷款人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利息损失,如果有其他损失,还应当承担赔偿其他损失的责任。如果贷款人已经提供借款,返还借款不足以弥补损失时,借款人应当赔偿损失;如果贷款人实际未提供借款,但合同无效是借款人过错造成的,则由借款人向贷款人承担赔偿损失责任;如果合同是双方过错造成的,则由双方按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3、追缴财产(1)如果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对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人民法院应予收缴。(2)如果借款合同约定借款用于赌博、贩毒、走私等非法行为的,对借款本息应当收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14: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借贷合同相关文章
  • 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合同的六种情形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1、对于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做离职前职业病健康检查的,不得终止劳动关系。2、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为员工做了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经检查,没有发现患职业病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若发现员工是疑似职业病的,在劳动者诊断期间或者医学观察期的,不得终止劳动关系。3、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被排除职业病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如果经诊断被确诊为职业病的,属于7-10级的用人单位可终止劳动关系。5-6级的劳动者提出也可终止劳动关系。(二)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1、1-4级工伤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合同不可以终止。2、5-6级工伤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到期后,
    2023-06-09
    337人看过
  •  六种不起诉情形概述
    条件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已构成犯罪但可以免除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在考虑是否立即对其追究刑事责任时,给予其一个考察期。如果在考察期内,该犯罪嫌疑人积极履行相关社会义务,并完成与被害人及检察机关约定的相关义务,足以证明其悔罪表现,检察机关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条件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已构成犯罪但可以免除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在考虑是否立即对其追究刑事责任时,给予其一个考察期。如果在考察期内,该犯罪嫌疑人积极履行相关社会义务,并完成与被害人及检察机关约定的相关义务,足以证明其悔罪表现,检察机关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 起 诉 的 核 心 条 件 : 从 素 材 中 提 炼 关 键 信 息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起诉的条件是被告人有罪或可能罪责。而当被告人被控犯罪但无罪时,法院将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不起诉的核心条件在于证明被告人无罪或有罪但情节较轻,根据不同情况,这个标
    2023-09-06
    204人看过
  • 存在合同自动失效的情形吗
    我国法律并没有对合同失效做任何规定,所以是不存在合同自动失效的情形。一、合同无效的情形《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百零五条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
    2023-06-25
    444人看过
  • 醉驾检察院不予立案有哪六种情形
    1、挪车位: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目的并不是到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车位,并且没有发生重大事故的。2、特殊情况:因事发突然,情况紧急,有特殊情况,需要驾驶机动车,并且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3、主动放弃驾驶:醉酒驾驶一段距离后,主动放弃继续驾驶,并且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4、隔时醉驾:饮酒后将车停到饭店门口,隔数小时或隔夜回饭店取车驾驶,但血液中酒精含量仍达醉驾标准的。5、尚未驶出:驾驶人醉酒后,在道路上驾车尚未驶出时被查获。6、被醉驾追尾:醉酒驾驶的情况下,被醉驾的追尾,即便被告人血液中酒精含量较低,发生交通事故,追尾方要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醉驾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我国的刑法规定,通常情况下,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会从重处罚:(一)造成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或事故后逃逸,还没构成犯罪的;(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每100毫升200毫克以上;(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四)营运机动车载客的
    2023-07-23
    144人看过
  • 合同签订时标的物不存在,合同成立吗
    合同签订时标的物不存在,合同不成立,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合同内容中必须包括标的物,标的物不存在的合同不成立。《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无效合同合同成立吗一、无效合同合同成立吗1、无效合同可以成立,但是不发生法律效力。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如下:(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
    2023-08-18
    147人看过
  • 合同不成立侵权赔偿责任存在吗?
    不存在,合同不成立并不是违约之诉,合同不成立不产生法律效力,也就没有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不履行才会构成违约。(一)在损害赔偿知识中,约定损害赔偿的定义在损害赔偿知识中,约定损害赔偿,又称约定损失赔偿和约定赔偿,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先约定一方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或者向对方支付一定的金钱。(二)在损害赔偿知识中,约定损害赔偿包括两种情形:1、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损害赔偿的条款;2、合同没有约定的,在合同成立后、履行前经过协商达成损害赔偿的协议。(三)在损害赔偿知识中,约定损害赔偿的特征我们通过损害赔偿知识可以知道它的根本特征在于它具有预定性或者约定性。约定损害赔偿是事先由当事人在合同中或者合同成立后达成的补充协议中协商确定的。(四)在在损害赔偿知识中,约定损害赔偿的有利作用1、作为违约损害赔偿的一种方法,其重要特点是有利于在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害时及时解决赔偿的问题。允许当事人事
    2023-04-13
    203人看过
  • 六种情形下的不起诉决定
    相对不起诉的六种情形:亲告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刑事责任的。检察院相对不起诉流程(一)审查。经过审查起诉,认为需要作不起诉处理的,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应当写出审查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主管检察长决定或由主管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二)决定不起诉。不起诉的决定权由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行使。(三)宣布和送达。人民检察院应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并将不起诉决定书分别送达被不起诉人及其所在单位、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以及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送达时,应当告知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诉讼代理人,如果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7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
    2023-07-06
    351人看过
  • 六种常见的不构成共犯处理的情形
    常见的不构成或不作为共犯处理的几种情形:(1)共同过失犯罪行为不成立共同犯罪即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属于共犯,只需根据个人的过失犯罪情况分别负相应的刑事责任即可。(2)同时犯不成立共同犯罪所谓同时犯,即指没有共同实行犯罪的意思联络,而是在同一时间同一场所实施行同一性质的犯罪行为,对此应作为单独犯罪分别论处。如甲乙不约而同地意图杀害丙而向丙射击,甲没有命中,乙命中丙的要害部位致丙死亡,则甲应负故意杀人罪(未遂)的刑事责任,而乙则故意杀人罪(既遂)的刑事责任。(3)一方故意与一方过失的犯罪行为不成立共同犯罪二人以上实施共同的危害行为,但罪过形式不同,即一人为故意犯罪,一人为过失犯罪,虽然两人的行为共同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但不属于共同犯罪。具体包括这样的两个方面:一是过失地引起或帮助他人实施故意犯罪,二是故意地教唆或帮助他人实施过失犯罪。此种情况下,也是根据各人的罪过形式和行为形态,分别负相
    2023-06-11
    283人看过
  • 订立合同四种情形有哪些?
    我国合同的效力有四种,分别是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和可撤销的合同。一、不知情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如果是有由他人代签,没有授权、不追认,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合同应该本人签署,由他人代签应该事先取得本人授权,在授权范围代签,后果由本人承担。如果出现签署合同时,没有本人授权,且本人也不知情的情况,此类协议为效力待定协议。本人知情后,如果表示同意、追认甚至默认,可以使合同有效。但如果本人明确表示不追认、不同意,则该协议对本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是自己签的,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有可能是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这是视为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在撤销权人撤销之前是有效的。二、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房屋转租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合同为有效的合同。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他人的行为并非无权处分行为,而是承租人依法使用、收益租赁物的行为,因此,出租人是否同意不影响转租合同的效力。其次,
    2023-03-10
    394人看过
  • 租赁房屋尚不存在租赁合同不成立吗
    一、租赁房屋尚不存在租赁合同不成立吗如果合同写了从租赁房屋存在后开始计算,那么合同是附条件的合同,条件成立后是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所有人与承租人之间,就将所有人(出租人)所有或共有的房屋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所达成的协议。为预防房屋租赁纠纷,稳定房屋租赁秩序,许多地方规定,城市私有房屋租赁须经公证机构公证。二、房屋租赁合同没签字算成立吗如果一方当事人已经实际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义务,同时对方当事人接受了履行,就可以说明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存在着共识,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成立。对于合同未签字是否生效的认定1、只有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论是否是签字或盖章的一方)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所接受,该合同成立,而不管接受方是否也履行了其相应的义务;2、只有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论是否是签字或盖章
    2023-04-18
    307人看过
  • 标的物不存在合同是否成立
    标的物不存在合同是不成立的。因为合同以给付标的为主要内容。而标的指向对象为标的物。且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必须在合同中载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等基本情况。一、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怎么定义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其他现实给付为标准,可以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其中,诺诚合同是指只要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的合同;而实践合同是指除了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需要交付一定的标的物,以标的物的交付为合同成立的标志的合同。典型的实践合同包括:民间借贷合同、借用合同、保管合同等。二、买房签的合同是什么合同买房签的合同是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三、案件标的额是什么意思案件诉讼标的额是合同当事人
    2023-06-27
    380人看过
  • 民间借贷存在哪些情形,其贷款将视为不及格的?
    民间借贷如存在以下情形,那么贷款视为不合格:1、借贷一方或双方的主体不合格;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借贷合同,并且损害了国家利益的;3、借贷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如借款给别人去赌博或贩毒的;如果贷款人明知借款用途是非法活动而提供借款的,该借款合同无效,双方还将受民事制裁;5、损害社会公共利益;6、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7、另外,自然人与非金融机构企业的借贷,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亦属无效:(1)企业以贷款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一、民间私人借贷违法吗一般来说,民间借贷是合法的,但必须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否则不受保护。民间借贷分为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和公民与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
    2023-06-28
    109人看过
  • 借贷合同在银行没放款时成立吗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借贷合同是从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的,但借贷合同是从出借人提供借款时开始生效的。2、《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一、银行逾期还款利息怎样计算1、找银行那边贷款,要是逾期不还款的,可能会被要求承担下面的后果:(1)一般情况中,银行会在短期贷款到期前1个星期、中长期贷款到期前1个月,向你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若是你因为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就要跟银行协商,再按规定提前
    2023-04-05
    214人看过
  • 成立合同还需要存在合同不能实现解除合同吗
    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解除合同,双方可以就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协商解除合同,也可以由享有解除权的一方通知解除,法定的解除情况主要有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生效合同必然是成立合同吗?生效合同必然是成立合同,合同的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必然的要件。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就生效,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区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有很大的实践意义,两者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构成条件不同。合同成立的条件包括: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至于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则在所不问,它着重强调合同的外在形式所表现。合同生效的条件主要有: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符合法定形式。2、法律意义不同。合同成立与否基本上取决于当事人双方的意志,体现的是合同自
    2023-08-05
    388人看过
换一批
#贷款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贷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借贷合同的特征: 1、属于要物合同(实践合同)。除当事人协议外,在出借人把货币或实物交付借用人时,合同才能成立,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发生。 2、属于单务合同,借贷合... 更多>

    #借贷合同
    相关咨询
    • 合同不成立的几种情形分别是哪几种情形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0-11
      1、订立合同的只有一方。 2、订立的合同并不是当事人意思表示合意之后的结果,没有形成要约和承诺的一致。 3、合同的客体是不确定的。 4、要式合同中没有实际履行物的给付。 5、经过批准、登记后才能能成立的合同,但实际并没有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6、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订立,但没有按照规定或者约定采用书面形式,同时当事人也没有履行的。
    • 签订合同时存在无效情形,情形不存在了是否仍认定合同无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06
      是劳动合同吗如果是劳动合同的话,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 合同无效存在解除情形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8-14
      无效合同是违反合同法律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其行为本身就是无效的。因而,所订立的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是无效合同,既然是无效的合同那么就没有法律效力,解除不解除都是一样的效果,不必解除。无效合同自始是没有效力,不受法律的保护。
    • 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六种情形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01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检察院对刑事案件绝对不会起诉的有以下六种情况: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条的规定,如果行为人的实施的犯罪虽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能认为是犯罪。既然不是犯罪,而是一般违法行为,人民检察院当然不能提起诉讼,作出起诉决定。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任何犯罪所产生的社会危害都会经不住
    • 存在对效力待定合同存在的形成权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2-06
      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权是一种形成权,追认行为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对效力待定行为的承认或拒绝均取决于本人单方意志,无需征得行为人或第三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