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抵债属于租赁关系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30 20:52:41 495 人看过

一、租金抵债属于租赁关系吗

租赁是一种合同关系,抵押是一种物权关系,并不存在互斥关系。租赁在前,抵不破租;租赁在后,抵可破租;抵可以租,租可以抵。

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时,抵押实现后,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1、租赁权

租赁权又称使用收益权,即承租人依租赁合同,在租赁物交付后对租赁物享有的为使用收益目的所必要的占有权的总称。租赁权是基于租赁合同而形成的一种债权。

2、抵押权

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务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3、租赁权与抵押权关系

如果出租在前,抵押在后,则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无的受让人继续有效,这时,抵押不破除租赁。反之,如果抵押在前,出租在后,则抵押可破除租赁,即抵押权人实现抵押后,有权解除租赁关系。

二、租赁对出租人的有利之处

(1)利息收入。租赁也是一种理财方式,通常情况下租赁利息较银行贷款利息高,因此,租赁公司、金融机构发展租赁交易更具有吸引力。

(2)纳税利益。杠杆型租赁就是一种纳税导向型租赁。例如,波音公司把一架飞机卖给一位富有的投资者,尽管该投资者不需要这架飞机,但他可以把这架飞机租给一家外国航空公司,该航空公司不能利用纳税利益,而该投资者则可以从中获得纳税利益。在这一交易中,波音公司销售了它的产品,投资者(出租人)获得了纳税利益,外国航空公司(承租人)则以一种较优惠的方式获得了它所需要的飞机。

(3)高残值。在租赁期满租赁财产返还给出租人的情况下,如果其实际价值远高于最初签订契约时的预计残值时,会给出租人带来大额利润。

三、应尽义务及注意事项

1、出租人在出租已抵押物时,应告知承租人抵押情况。如果已告知承租人,承租人仍然承租,则后果有承租人承担。如果没有告知承租人,则由出租人承担。

2、出租人在抵押已出租物时,也应告知抵押权人出租情况。

3、承租人在租赁前也应了解租赁物的抵押权问题。

4、抵押权人在审查抵押物时也应了解抵押物的租赁情况。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4: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土地属于租赁物吗
    土地是可以进行流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承租土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或者发生合并、分立的,由承担其权利、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继续履行土地租赁合同。承租土地的自然人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继续履行土地租赁合同。一、租赁协议最长多长时间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很多国家的法律都对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作出限制。考虑到我国正处在一个市场经济的建立过程中,经济发展很快,变化也很快,为了更有效地保护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对租赁期限的最高期限有所限制是有必要的。因此,本法作出了租赁合同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的规定。二、承租人可以写几个人名字一般情况只需要有一个代表签就可以了,到时把房租收一下转给房东就没什么事了。这
    2023-02-12
    242人看过
  • 房屋租赁属于经营性租赁么
    房屋出租是不是经营性行为,要依据出租的主体而定,如果公司出租房屋的,属于经营性行为。个人出租房屋一般不认定为经营性行为。一、房东有权注销执照吗营业执照是经营者合法从事经营活动的凭证,房东无权向工商部门申请注销承租人的营业执照,而为了防止出现前承租人办理营业执照不变更或者注销影响后承租人办理营业执照侵害房屋出租人利益的问题,出租人在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时可以约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到期不再租赁房屋的,在房屋租赁到期之日起几日内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或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承担违约责任。二、商业租房税费怎么计算个人出租居民住房,按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个人出租居民住房,按4%的税率缴纳房产税。个人出租商住两用房,出租后用于居住的,按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出租后用于生产经营的,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个人出租商住两用房,出租后用于居住的,按4%的税率缴纳房产税;出租后用于生产经营的,按12%的
    2023-06-29
    56人看过
  • 租赁的土地属于债务人财产吗
    如果债务人租赁他人土地的行为并没有危害到债权人行使他的债权,债权人是没有权利干涉债务人其他的民事法律行为的。但如果经债权人申请,且符合查封条件,法院会予以查封的。相关法律知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查封地上建筑物的效力及于该地上建筑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查封土地使用权的效力及于地上建筑物,但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分属被执行人与他人的除外。”
    2023-06-15
    487人看过
  • 在债务关系中,租赁权和抵押权哪个优先
    若租赁权在抵押权之前被确立,那么租赁权会拥有更高级别的优先权。举个例子,假设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出租人并未明确表示其以所出租之物设定了抵押,然而在此之后,这位出租人却决定对该物品进行抵押,此时的租赁关系仍然是合法有效的,抵押权人无权干预或阻止租赁权的实施。当然,如果是抵押权在租赁权之前便得以确立,那么抵押权将会享有更高的优先级。具体来说,抵押人可能选择将已经作为抵押物的财产再次出租,但是在抵押权得到执行以后,原有的租赁合同对于新的受让人就不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024-08-02
    163人看过
  • 融资租赁的租金可以抵税吗
    可以,正因为经营租金可以在税前扣除,那么可以降低企业的纳税负担从而可以起到节税或抵简则的效果。假设某企业没有经营租金,税前利润为100万元,所得税率为25%,那么应该纳税25万元。如果刚好经营租金为100万元,那么就不需要纳税了。一、个税法修改的主要内容1、完善有关纳税人的规定。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两类纳税人实质上是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但没有明确作出概念上的分类。新个税法明确引入了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概念。2、对部分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新个税法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3、优化调整税率结构。一是综合所得税率。二是经营所得税率。4、提高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将工资、薪金、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5000元/月(6万元/年)。5、设立专项附加扣除。增加规定子女
    2023-03-12
    124人看过
  • 房屋租赁押金可以抵房租吗
    一、房屋租赁押金可以抵房租吗?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双方可以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自行约定。《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二、房东不退押金向法院起诉需准备哪些材料?(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三、房东不退押金可委托哪些人向法院起诉?(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四、房东不退押金诉讼流程有哪些?1、原告起诉。2、法院受
    2024-01-09
    266人看过
  • 租赁权属于债权还是物权
    租赁权是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遵循法定原则,其中物权种类法定,哪些属于都明文规定了,租赁权不属于法定的内容,因此不属于物权,是债权。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一、债务纠纷法院怎样执行债务纠纷法院执行需要原告拿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执行案件分到执行法官名下后,一般采取以下执行措施:1、通知被告本人或公司,让被告自愿履行;2、双方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少支付一部分债务;3、将被告本人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4、查询被告本人或公司的财产,如银行卡、房产、车辆、股权等,通过划拨、查封、冻结等强制手段,执行被告的财产。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二、债权的法律
    2023-03-04
    232人看过
  • 租赁关系可以继承吗
    租赁权不可以继承。承租人去世后,租赁权不属于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与出租人协商承租。【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房屋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关系吗在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点时,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关系。一、出租人拒不交付房屋。承租人租赁房屋的目的就是占有使用房屋,如果出租人拒不交付房屋,承租人承租房屋的目的就不能实现,因而承租人享有合同解除权。二、租赁房屋部分或者
    2023-08-17
    458人看过
  • 抵押权和租赁权的关系是什么
    一、抵押权和租赁权的关系是什么在我国《民法典》中,对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关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1.抵押权设立前,若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那么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这意味着,抵押权的设立不会影响到原租赁关系的存续,承租人仍然可以基于租赁合同继续占有和使用租赁物。2.当抵押权实现时,只要租赁合同仍在合同有效期内,那么该租赁合同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即受让人取得的是带有租赁负担的抵押物。3.抵押人在设立抵押时,应当将已经设立的租赁权事实告知抵押权人,以避免因未尽告知义务而导致抵押物价值贬损的损失。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租赁权人利益的保护,即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它确保了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的稳定使用权益,不受抵押权变动的影响。二、抵押权注意事项在面对抵押权时,我们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对于动产抵押,除了签订抵押合同外,一定要办理抵押登记。这是因为只有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权才具有对
    2024-07-26
    173人看过
  • 对抗租赁权银行抵押权属于诈骗吗
    一、对抗租赁权银行抵押权属于诈骗吗对抗租赁权银行抵押权不属于诈骗。抵押权登记设立在先的,可以对抗租赁权;抵押权登记设立在后的不可以对抗租赁权。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的规定,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二、租赁权与抵押权冲突怎么办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抵押权而言,抵押权设立在先而租赁权设立在后,那么依据“时间在先,权利在先”的原则,时间在后的租赁权不能对抗在先的抵押权;就以登记为对抗要件的动产抵押权而言,如果该抵押权设立在租赁权之前,却并未办理登记,那么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规定,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抵押权不能对抗具有物权效力的租赁权;反之,如果抵押权设立在租赁权之前且办理了登记,自然就可以对抗设立在后的租赁权。三、抵押权的实现程序有哪些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的规定,抵押权的实现程序分为两类:1、约定的实现程序,即抵押权的实现条件
    2023-06-15
    420人看过
  • 没有签租赁合同双方存在租赁关系吗?
    1、虽然没有签订任何协议,但形成事实上的租赁关系。租客不租房子,正常情况下,要提前一个月告知,让房东有时间寻找下一个租客。租客应与房东协商,寻求退回一部分钱,如果房东不退,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既无法提供租赁合同,也无法提供租赁费用给付凭证,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会驳回异议。在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如没有造成该损失,则租房押金应全额退还租客。但是,给付押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收回押金;而接受押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并不承担双倍返还押金的义务。2、口头协议与书面协议一样具同等法律效力,同样受合同的法等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其合法性没有问题。但是从证据的角度,口头协议比较难以证明,其真实性难以确定,对于通过法院诉讼解决纠纷的,往往会由于无法举证而无效。3、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
    2023-06-17
    243人看过
  • 租赁合同属于契约吗
    租赁合同不属于实践性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以租赁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标准而不以租赁物的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所以,租赁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的确定,通常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及交易而定。例如,根据传统民法,买卖租赁、雇佣承揽、委托等属于诺成性合同。而使用借赁、保管、运送等属于实践性合同,质权设定合同及其定金合同也属于实践性合同。然而此种分类并非绝对不变。例如,运输合同并非都是实践性合同,也有一些为诺成性合同。一、赠与合同是否需要进行公证赠与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既可成立。因此,订立车辆赠与合同的,并非必须经过公证。但是,相较于一般的赠与合同,经公证的赠与合同具有特殊的效力,这主要体现为:对于一般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属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公证的赠与合同则不然,也就是说,除非有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2023-03-04
    233人看过
  • 房屋租赁是否属于新租赁准则
    房屋租赁适用新租赁准则,对租赁行为制定了更规范的准则。一、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续签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协商续签合同。若承租人继续承租房屋,并且出租人没有意见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会变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在给予对方合理的时间后,随时都可以提出解除租赁合同,结束双方的租赁关系。若不想租赁合同的期限变成不定期的,应当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前,及时提出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重新约定明确的租赁期限。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二、新会计准则有什么主要内容和主要修订内容新会计准则对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摊销、减值、处理和报废、披露等方面作了规范。主要修订的内容:1、关于无形资产的计量;2、关于无形资产的摊销;3、关于无形资产减值;4、关于无形资产处置和报废;5、关于信息披露;6、关于衔接办法。三、租房超过30
    2023-04-06
    100人看过
  • 租赁的土地可以抵债吗
    一、租赁的土地可以抵债吗土地抵债是指承包方用已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偿个人债务。这里的债务不仅指金钱债务也应包括可用金钱表示的其它财产。债权人与债务人虽然从法律角度上地位是平等的,但是在现实生活双方地位上并不平等,债务人处于较弱的地位,如果法律允许以土地抵债,则往往会出现大量的债权人逼着无力还钱的债务人以土地抵顶,不能从根本上反映从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反而使大量的农民失去了生存根基,继而引发出社会的动荡,增加社会的不和谐因素。法律禁止以土地抵债,规定以土地抵顶债务应为无效。我国法律,对土地抵债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二、租赁的土地能否抵押不能抵押。若要作为抵押物,需要满足抵押物的条件。抵押物是指抵押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和债权的实现而提供的、用于设定抵押权的特定财产。只要满足抵押物的条件,就可以作为抵押物用来申请抵押贷款。简单点说,若是自有土地,那么土地的完全产权需要是本人的,才能用来抵押
    2023-05-06
    305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租赁合同属于哪些债权的关系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1
      1、租赁法律关系属于债权法律关系中的合同之债。 2、租赁法律关系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在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产生的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权利义务关系,属于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 租赁法律关系属于债权法律关系中的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02
      1、租赁法律关系属于债权法律关系中的合同之债。 2、租赁法律关系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在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产生的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权利义务关系,属于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 租赁抵债与买卖不破租赁关系有什么区别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5
      债务人以其房屋使用权抵偿欠款的合同之债,不同于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故不适用合同法规定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 无偿使用是否属于租赁关系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2-16
      无偿使用不属于租赁关系。有偿合同的债务人应尽较高的注意义务,其责任较重,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而无偿合同的债务人则负较轻的注意义务,仅对故意或重大过失负责。
    • 租赁合同属于有偿租赁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3-18
      属于。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交付租赁物的一方为出租人,接受租赁物的一方为承租人,被交付使用的财产即为租赁物,租金就是承租人向出租人交纳的使用租赁物的代价。 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须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相应对价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