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与劳动仲裁案件衔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3 16:30:27 268 人看过

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前置程序,一般比劳动诉讼有用。劳动仲裁是比较直接的维权办法。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并不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而是处于效力待定状态。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只有法定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不起诉的,仲裁裁决书才发生效力。

一、仲裁调解书和裁决书有什么区别

(1)生效的时间不同。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仲裁裁决书并不是送达后立即生效,而是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2)提起诉讼的权利不同。当事人双方或其中一方不得就调解书的内容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对裁决书,当事人对其不服或有异议,可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劳动合同未签如何维权

1、协商解决: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商量,使双方消除矛盾,找出解决争议的方法。当然,协商解决并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只是国家对当事人自行解决劳动争议这种方式予以认可。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并有权申请调解或仲裁。

2、企业调解: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企业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此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从当事人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未达成协议,则视为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60至90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另外,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达成协议后反悔的,也可直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一般由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当发生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时,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如果当事人任何一方对裁决不服,则应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4、法院判决:

当事人任何不服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法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进行。首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民事调解,如果双方当事人就劳动争议达成协议,法院将制定民事调解书,调解书一经送达当事人立即生效,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调解不成,法院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书面判决。原被告任何一方对判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自收到判决书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遇到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

1、协商程序

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他纠纷不同的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单位,一方为单位职工,因双方已经发生一定的劳动关系而使彼此之间相互有所了解。双方发生纠纷后最好先协商,通过自愿达成协议来消除隔阂。但是,协商程序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任何人都不能强迫。

2、申请调解

调解程序是指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根据《劳动法》规定: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委员由单位代表、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一般具有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又了解本单位具体情况,有利于解决纠纷。除因签订、履行集体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外均可由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但是,与协商程序一样,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且调解协议也不

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仲裁程序

仲裁程序是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该程序既具有劳动争议调解灵活、快捷的特点,又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手段。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门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选择程序之一,也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即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要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诉讼程序

根据《劳动法》第83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诉讼程序即我们平常所说的打官司。诉讼程序的启动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启动的程序。诉讼程序具有较强的法律性、程序性,作出的判决也具有强制执行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0: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仲裁相关文章
  • 论劳动仲裁和监察的区别与衔接
    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的区别在于:1、性质不同。劳动监察是劳动争议的行政处罚程序,有行政处罚权;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的司法处理程序,没有行政处罚权;2、处理的对象不同。劳动监察处理的是用人单位、职业介绍机构,不处理劳动者;劳动仲裁既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3、处理的方式不同。劳动监察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或者处理;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依法对相关劳动争议作出调解或者裁决;4、受理时效不同。劳动监察的受理时效是二年,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5、针对的方向不同。劳动监察针对的是用人单位对职工这一整体的劳动法权益侵害的保护,劳动仲裁则是侧重于用人单位和个别劳动者具体劳动争议的处理。一、申请劳动仲裁应具备的条件有:1、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2、申请仲裁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3、该劳动争议属于该仲裁委员会管辖;4、申请书及有关材料齐备;5、提出仲裁要求的
    2023-03-05
    258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与民事判决的衔接
    1、非终局的仲裁裁决。所谓非终局的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所涉劳动争议事项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一般是15日;未提起诉讼的,则裁决书生效否则不生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没有具体规定对哪些事项作出的裁决未非终局的裁决,仅规定两大类七个小类属终局裁决的情形,依反面推论,除去上述属于仲裁裁决的情形外,仲裁庭所作出的裁决应当为非终局的裁决。。2、终局的仲裁裁决。终局的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所涉劳动争议事项作出的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即生效力。非经法定程序不被撤销,系具备执行力的裁决,可作为当事人申请执行的依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属于终局裁决的情形有两大类七小类。一、仲裁裁决的种类1.先行裁决。先行裁决是指在仲裁程序进行过程中,仲裁庭就已经查清的部分事实所作出的裁决。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仲裁裁决应说理所依据的理由,由仲裁庭全
    2023-03-09
    317人看过
  • 规范劳动争议案件审理和仲裁标准衔接
    2013年12月18日,记者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为规范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工作,江西高院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制定了《2013年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工作座谈会纪要》。由于近期劳动争议案件类型广,涉及的法律、司法解释和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多,为解决劳动争议案件审理和裁决中裁决与判决不统一、同案不同裁等问题,江西高院与江西省人保厅专门召开座谈会,并形成会议纪要,规范全省法院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做法。《纪要》内容包括:建设工程中实际施工人招用的劳动者与发包人之间劳动关系的认定问题、他人代签劳动合同的效力认定问题、各种情形下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问题、计算二倍工资的工资基数问题、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否属于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问题、以末位淘汰或者竞争上岗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认定问题以及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问题、工伤保险与民事侵权责任竞合赔偿问题
    2023-06-06
    382人看过
  • 如何衔接劳动争议案件法院判决与仲裁机构裁决内容
    有这样一个案例:原告某实业公司,被告曹某,因为劳动争议,曹某于2007年5月向某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仲裁委员会于2007年6月27日作出仲裁裁决:被申请人某实业公司支付申请人曹某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共约8000元.2007年7月11日,某实业公司不服该仲裁裁决,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确认原告与被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原告对被告不负有劳动法上之规定义务.某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并作出如下判决驳回原告某实业公司要求确认依法原告与被告间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原告对被告不负有劳动法上之规定义务的诉讼请求.该份判决虽然确认了原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但是因为某实业公司的起诉使得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根据民事诉讼不告不理的原则,原审法院只针对原告某实业公司的诉讼请求来进行判决,并没有对该实业公司是否要支付曹某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作出判决,从而
    2023-06-10
    447人看过
  • 劳动仲裁时效与诉讼时效的关系:仲裁时效和诉讼时效在劳动争议处理中如何衔接?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诉讼时效的关系如下:诉讼时效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法院保护民事权益的权利的法律制度。而仲裁时效是具有诉讼权利能力的当事人,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行使自己的权利,不然,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劳动争议仲裁时效限制劳动争议仲裁有时效限制。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三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3-07-17
    256人看过
  • 劳动仲裁与审判的衔接存在哪些问题
    中国对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一审两审制度。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仲裁与审判的关系,对劳动争议案件作出裁决。裁决一经作出,当事人不得向上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表示不满。但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该裁决书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案件按照审判程序移送人民法院审判;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仲裁裁决与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是,我国法律对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与审判的衔接没有具体规定,这对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审判是非常重要的,当事人一方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一审期间撤回诉讼的,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关于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仲裁裁决因当事人起诉无效。当事人撤诉后,双方之间的争议将在仲裁裁决作出前回到国家。究其原因,是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仲裁是审判的前置程序,裁决与审判的关
    2023-05-07
    384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 更多>

    #劳动仲裁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程序的衔接环节中易出现哪些问题?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14
      1、由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少于仲裁裁决事项,导致已被仲裁裁决所支持的事项无法申请强制执行。2少数法官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也会犯错,比如说如果劳动者及用人单位均对仲裁裁决不服而起诉,法院也应当合并审理做出一份判决书。而有的法官却错误地将两案分开审理并做出两份判决书,更大的错误是判决结果存在冲突。
    • 工伤赔偿案件中劳动仲裁的调解与诉讼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0
      员工和单位因为工伤赔偿问题出现纠纷,是需要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的。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
    • 劳动仲裁案件诉讼期限一般几年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4
      劳动争议没有追诉期,但有一年的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 劳动仲裁申请反诉案件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12
      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反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决定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将反申请和申请合并处理。反申请应当另行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书面告知被申请人另行申请仲裁;反申请不属于本规则规定应当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向被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 仲裁,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劳动争议案件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8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分为以下四个程序:1.申请与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不能仲裁。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即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2.仲裁前准备。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 首先成立仲裁庭,简单案件指定一名仲裁员审理。 其次进行调查取证工作。3.调解。4.开庭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