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应得哪些补偿项目
工伤应得以下补偿项目:
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4.康复治疗费。
5.辅助器具费。
6.停工留薪期工资。
7.生活护理费。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9.伤残津贴。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1.丧葬补助金。
12.供养亲属抚恤金。
1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注:上述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工伤赔偿需要多长时间下来
工伤赔偿一般需要1-6个月的时间下来。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工伤赔偿到账的时间,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一般在1-6个月。申报工伤一般60天内劳动局出认定与否的结果,伤残鉴定在伤情稳定后进行。伤残鉴定资料上缴后60天内做出伤残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天,把上述工作都做完了,资料缴给社保局,社保局在60天内将补偿的钱打入个人账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个人工伤认定申请书怎么写
个人工伤认定申请书如下写:
1.标题;
2.简要写明工伤发生的基本情况;
3.说明劳动者的基本情况和被救治的情况;
4.申请人亲自签名并注明日期。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n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n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n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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