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满终止补偿标准是多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7 08:02:56 377 人看过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解雇员工也应给予补偿。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满一年工作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最高为12个月工资。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月工资为:本人最近12个月工资的平均数。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为这种情况下,是劳动者不再愿意继续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是什么?

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6、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哪些情况下劳动合同期满后要顺延?

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到期也不得终止,应当续延至该情形消失时终止。这些情形包括: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外、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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