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立案了被告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1 10:42:32 60 人看过

买卖合同纠纷立案了被告首先是积极应诉,收取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等资料并在相应的期限内进行提交答辩状,注意多方收集证据,其次是按照传票规定的开庭时间准时到法院参加庭审,最后等待判决书的判决结果,收到判决书后对判决结果有异议的也可在规定期限内上诉。

首先是应诉,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或证据副本等资料的要在收到资料的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另外参加诉讼,被告可自行应诉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应诉。不管是自行应诉和委托他人应诉都要提交相关资料,自行应诉的要提交自己的身份证信息等,委托他人应诉的提交委托授权书或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证信息及相关证件证明。注意收集证据,要合法合规的收集,且证据要与案件的事实有关联。证据要真实不能伪造。

其次是按照传票的时间准时到庭参加庭审。记得携带相关证件和证据等,有必要的可打印多份副本。

最后等待判决书,法院会分别邮寄送达或通知当事人来法院收取,收到判决书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起上诉,要在收到判决书起的十五日内提交上诉状。

一、买卖合同纠纷立案的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但当事人有协议管辖的应当优先适用协议管辖。

1.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2.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

3.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二、合同纠纷的诉讼流程

1.提起民事诉讼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则为营业执照),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

2.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立案。对于不予受理的,会作出裁定书;若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3.受理立案后,会安排时间开庭审理。适用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并会出具延期审理通知书。

4.人民法院在审理结束的,会依法判决并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中会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

5.当事人若对判决不服的,可在收到判决书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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