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成企业“潜规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18:32:48 218 人看过

据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报告近日出炉。报告显示,劳务派遣在部分单位被滥用,派遣工合法权益被损害问题比较突出。目前,劳务派遣劳动者面临哪些困境,到底该如何规范?

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的差距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等,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所派遣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上述两者之间,但劳动力实际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动者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虽然《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只有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岗位,才能使用劳务派遣工。然而,现实情况是,很多用人单位长期使用劳务派遣工,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岗位也并不是什么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

在北京某国企工作的刘女士就是一名劳务派遣工,她提到自己的收入与周围的正式工存在很大差距。

刘女士:我部门里有一些正式的员工,跟我的差距是非常非常大的,可能每个月的工资就是1000多的差距,多的时候有将近几千块钱的差距。工作的内容都是一样的,但是每个月报酬是不同的。

像我们等于不是正式的,跟劳务公司签的合同,可能每年年终奖也就100块钱,就是意思一下,但是人家正式的员工就比较多了。

不仅是收入,刘女士说,其实社保待遇也不同。

刘女士:比如住房公积金,可能每个月只给我们200块钱,但是正式员工就不一样,他们可能几百块钱甚至1000多块钱。你想像他们那样,就看看能不能熬到某一天,跟正式员工一样吧。

劳务派遣工成企业潜规则

据保守估计,全国劳务派遣工大约为2700万人。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在一些垄断国企表现得尤为明显。一份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08年年底,邮政和电信企业共使用劳务派遣工93.02万人。使用劳务派遣工已经成为许多企业的潜规则。

全国人大常委会《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报告显示,劳务派遣在部分单位被滥用,派遣工合法权益被损害问题比较突出。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华建敏介绍,近三年来,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人员明显增多。

华建敏:用工单位有不少都超出了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岗位范围,在主营业务岗位长期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同工不同酬,不予参加社会保险或少交社会保险,参加工会和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不畅,缺乏归属感和责任心,并希望改变现状。

华建敏提到,下一步,我国将严格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

华建敏:对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实行用工岗位和用工情况备案制度,法定义务履行情况的定期报告制度,切实保障劳务派遣人员同工同酬,社保待遇,参加工会,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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