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异母亲要求每年探望儿子百余次被驳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5 18:51:29 286 人看过

一对夫妻离异后,儿子随男方生活,女方因频频探视儿子引起男方强烈反对。为达到探视儿子的目的,史女士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明确她的探视权,并要求每周探望儿子两次,在重大节假日和孩子生日也要探视孩子,数字加起来每年探视儿子的次数达百余次。昨天,本市闵行区法院对这起探视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过于频繁的探视会影响孩子正常的生活和学习,原告只许每月探视儿子两次。法院认为,本案中,孩子在父母离婚后与父亲已共同生活一年多,形成了较为稳定的生活方式,如原告史女士过于频繁的探视,确实会影响到孩子正常的生活和学习。为了让孩子既得到母爱,又得到一个有利于成长的环境,法院判决史女士可每月探视儿子两次,交接地点在孩子住所地,或者双方协商一致的地点,该判决适用到孩子18周岁。作者:杨克元徐亢美

一、离婚后对方带走孩子不让见怎么办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对孩子有探望的权利,对孩子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视权的具体行使需要夫妻双方协商后,确定合情、合理的方式,探视的时间以及方式应当以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为原则,在不影响孩子正常生活和学习的情况下行使,若对方长时间不让看孩子,则可向法院起诉,但若一方举证出另一方有精神病、虐待狂、传染病等的证明,法律才可剥夺另一方的探视权。

二、多次不让探视是否会变更抚养权

多次不让探视不会变更抚养权。

如果有下列情形的,法院会支持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没有抚养费有探视权,抚养费跟探视权是两个问题,抚养费是支付给孩子使用的费用,照顾孩子的一方可以自己放弃,也就是和孩子住的一方的权利。没有工作也应该按照正常的标准给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如果确有困难的可以适当降低比例。另一方无工作的,如果其具有劳动能力,则应通过自己的努力,寻找适合自己的职业,获取报酬,以此满足孩子的生活及学习需要。

孩子抚养权怎么变更

1、协议变更。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也就是说为了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父母可以通过协商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2、起诉变更。

父母对子女的爱是不可估量的,有可能父母任何一方都不会轻易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当双方无法就变更抚养关系达成协议时,就只能通过向法院诉讼途径解决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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