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行使追偿权的注意事项:
1、担保人行使追偿权的时间应当在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后,且保证责任的承担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后不影响追偿权的成立;
2、保证人追偿权的行使不得超过保证人承担保责任的范围;
3、保证人一般在清偿债务后才能行使追偿权,但在特殊情况下,保证人可以提前行使追偿权;
4、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应当及时通知债务人。债务人怠于通知,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担保人不能行使追偿权;
5、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时享有债务和办公室享有的抗辩权;
6、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范围是主债务及其利息,债务及逾期履行债务的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等;
7、共同担保中已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其他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8、保证人行使追偿权也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如果担保人自向债务人承担担保责任之日起两年内未行使追偿权,且没有中断和中止诉讼时效的理由,则不得再通过诉讼或仲裁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
担保人代偿后直接起诉反担保人吗
担保人代偿后,如果要求反担保人偿还担保欠款,反担保人不偿还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反担保人。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九条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债务人欠货款,如果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没有订立欠条的话,债权人就需要收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债权债务合同确实存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不只限于借条,还包括了双方的收据、书证、电子证据...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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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行使追偿权的措施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5(1)保证人已经向债权人承担了保证责任。保证人的追偿权只有在保证人已经承担保证责任后才会产生。保证责任的承担无论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前还是届满后,均不影响追偿权的成立。如果保证人未征得债务人同意,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前承担了保证责任的,则在债务履行期满前不得行使追偿权。在限额保证中,保证人由于只担保了部分债权,行使追偿权会影响债权人其他部分债权的实现,因此,债权人往往要求在担保合同上限制保证人行使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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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骗取担保人担保的措施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25以权利质押做贷款担保,债务人骗取担保人担保方式有:特定的有价证券和存单。有价证券包括国库券、金融债券和银行认可的企业债券,存单只接收人民币定期储蓄存单。借款人申请质押担保贷款,质押权利凭证所载金额必须超过贷款额度,即质押权利凭证所载金额要至少大于贷款额度的10%.各种债券要经过贷款银行鉴定,证明真实有效,方可用于质押,人民币定期储蓄存单要有开户银行的鉴定证明及免挂失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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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的反担保措施有哪些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25是指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第三人对其代债务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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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机构追回代偿资金的措施有哪些?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1担保机构追回代偿资金的措施包括:对有望摆脱困境的债务人,担保机构应帮助其走出困境,然后与其协商制定还款计划,收回代偿资金;扣划债务人缴纳的风险抵押金和会员基金;处理抵押(质)物或财产权利;要求提供保证反担保人履行代偿义务;提起诉讼,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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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措施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2三)保证反担保措施及操作程序 1.保证反担保企业应向担保方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资报告当期(季、月)的财务报表和经合法中介机构验证的近两年度的财务报表(附审计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贷款卡及查询结果同意提供保证反担保的董事会决议企业《章程》法人代表证明(委托)书和法人代表(或委托人)身份证。 2.保证反担保的审查程序按照对申请企业的审查程序进行。 (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