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公路条例》中政府和民间收费公路的区别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2 18:00:48 210 人看过

一、《收费公路条例》中政府和民间收费公路的区别有哪些

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下列标准审查批准:

(一)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用收费偿还贷款、偿还有偿集资款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

(二)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

二、为什么要制定《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收费公路,就是指依法在公路上设站收费的公路。根据公路法的规定,收费公路包括两类:一类是政府还贷公路,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集资建成的公路;另一类是经营性公路,即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成的公路和依法受让的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公路。到2003年底,全国收费公路总里程约占全国公路总里程的8.1%。这些收费公路均为高等级公路和特大桥梁隧道。收费公路的快速发展,对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收费公路的发展也是我国公路建设与管理的成功实践。但是,在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收费站点设置不尽合理,站点过多,影响了通行效率;二是收费标准较高,有些地方甚至超过社会承受能力,增加了企业运输成本;三是一些收费站到期不撤,擅自延长收费期限,加重了社会负担;四是公路收费权益转让不规范,存在着越权审批转让的问题,有的转让未依法进行资产评估,致使国有资产流失。因此,制定《条例》,通过法律手段对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的行为加强监管和规范,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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