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雇佣关系因生病可以终止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0 09:00:56 98 人看过

一、劳务雇佣关系因生病可以终止吗

劳务雇佣关系因生病是否可以终止取决于劳动合同中是否有约定,如果有约定,则可以终止的,如果没约定,需要双方进行协商,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7日 20: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无效相关文章
  • 雇佣关系无底薪可以吗
    连带赔偿责任
    一、雇佣关系无底薪可以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雇员劳动报酬的给付,由雇主与雇员双方协商确定,双方约定没有底薪的,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二、雇佣关系的特征1、雇佣关系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不具有隶属性,主体范围非常广泛,双方既可以都是自然人,也可以一方为自然人一方为单位,且以双方都为自然人为常态。雇佣关系主体之间具有普遍的平等性,雇佣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及雇佣合同的履行,均可由主体
    2023-04-30
    306人看过
  • 公司是否可以在员工产假结束后终止雇佣关系?
    结束之后是可以辞退的,但是期间不能。女职工辅乳期间,没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根据相关规定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等等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休完产假可以解雇吗休完产假可以解雇,但是休产假期间不能解雇。女职工辅乳期间,没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
    2023-07-04
    425人看过
  • 雇佣关系雇员生病责任如何划分
    形成雇佣关系后,雇员自己生病的,由雇员自己承担责任。如果生病是由于从事雇佣活动引发的,雇主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一、酒店雇佣的员工遭到顾客殴打找谁索赔实际中,酒店雇佣的员工遭到顾客殴打伤
    2023-02-27
    236人看过
  • 雇佣关系与非雇佣关系是什么关系
    一、首先对于“雇用”一词,在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中都没有明确其含义,仅仅是一个通俗的说法,不同的人群对此都有不同的理解。在外资企业,“雇用”一词用得十分的广泛,凡是支付金钱的都叫做“雇”,比如:雇员、雇主、雇工、雇聘律师、雇散工等等。在这个含义上的“雇”包含了劳动关系和委托关系或其他合同关系在内!在国外,特别港澳台地区,“雇”就专门指聘请劳动即劳动关系。这在立法上就可以看出来,比如香港的《雇用条例》、《雇员赔偿条例》等等。但在国内,由于原来的劳动关系属于固定工,与临时聘员(即所谓的“雇”有所区别,即使后来固定工变成了合同工,但是传统观念上的与“雇佣”的区别仍然保存了下来,所以大家都经常的把“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区分出来。由于我国的劳动法和其他的相关法律都没有对“雇佣”一词作定义或解释,所以其实如此讨论什么是劳动关系什么是雇佣关系并没有什么法律上的意义。因此,在这篇分析中,我将尽量得避免
    2023-03-02
    172人看过
  • 侵权责任是劳务关系还是雇佣关系
    不管双方的关系是劳务关系还是雇佣关系,都是要承担侵权责任的。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侵权责任是任何人都对他人承担这样一种义务,即不因为自己的错误(过错)行为而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即能构成侵权行为,要对受害方承担责任。侵权行为基本上都是违法行为。一、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有哪些?1、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过错作为归责的最终构成要件。即行为人的侵权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害,须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过错才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过错责任是侵权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除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别侵权行为外,一般侵权行为均适用过错归责原则。2、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推定加害人存在过错而应承担侵权责任,加害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主要情形有:(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者适用过错推定;(2)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
    2023-03-16
    398人看过
  • 雇佣关系因病猝死赔偿找谁要?
    在雇佣关系中因病死亡可向雇主主张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扶养费等,具体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条款的规定予以确定:1、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
    2023-04-18
    372人看过
  • 职工工作关系或者雇佣关系可以认定为劳动关系吗?
    雇佣关系不能视为劳动关系。雇佣关系是指雇主向雇主提供劳务,雇主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法律关系,适用《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区别1、主体方面的不同。(1)用工主体的要求不同。(2)主体地位不同。2、权利义务及国家对其的干预程度不同。3、处理机制不同。雇佣关系中发生的纠纷应当按照民事争议处理,而劳动争议的解决则应该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023-08-05
    252人看过
  • 工伤劳动雇佣关系
    雇佣关系不属于工伤。但要赔偿1、精神损害抚慰金没有明确的数额,根据省份的不同有所差别。一般的地方法院认定为每级5000元,有一级加5000,人死是50000元。2、医疗费。必须医院的正规票据才可以。3、误工费。4、护理费。5、交通费。6、住院伙食补助费等。雇佣关系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如果在雇佣工作关系中受伤,属于工伤的,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领取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
    2023-07-05
    334人看过
  • 雇佣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定义和解释?
    (1)雇佣关系是指受雇用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接受雇用人的指挥与安排,为其提供特定或不特定的劳务,雇用人接受受雇人提供的劳务并依约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2)劳务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一)关系主体的范围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一方只能是劳动者个人,另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包括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并且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劳动者有严格的限制,劳动者必须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并具有劳动能力,而且公务员和比照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不能成为劳动关系的主体;劳动者为16周岁以下或女性超过55周岁,男性超过60周岁的劳动者,也不构成劳动关系。而雇佣关系的主体范围就更为广泛,凡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均
    2023-07-05
    165人看过
  • 公司在雇佣前怀孕后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吗
    如果您在就业前怀孕,公司能否要求终止劳动合同为了避免怀孕期间的人员损失,非正规公司会要求终止劳动合同。事实上,公司的这种行为违反了规定,严重损害了女员工的劳动权益。因此,即使您在就业前怀孕,由于您受雇于本公司,本公司是否可以终止合同可以从以下条款中看出员工本公司在以下情况下不能终止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未进行离境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患者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2。在公司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3。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患病或非工伤4。怀孕、分娩和哺乳期的女工5。在公司连续工作15年,从法定退休年龄起不到5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公司不得在女员工怀孕期间终止劳动合同。如果公司这样做,女性员工可以及时投诉和报告,或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的工人应遵循以下步骤:1。准备以下材料:(1)撰写劳动争议上诉书一式三份(2)到工商
    2023-05-07
    455人看过
  • 雇佣关系可以行使留置权吗
    雇佣关系不可以行使留置权。《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留置权是属于担保物权,适用对象应当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平等主体之间不应具有管理与被管理、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任何一方均不能支配另一方,而雇佣关系是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因此雇佣关系不可以行使留置权。一、留置权能否属于债权留置权不属于债权,而是实现债权的手段。保留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保留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优先补偿该动产。取得留置权的积极要素是取得留置权的事实。主要有如下:1、债权人必须占有债务人的动产;2、债权必须到期清偿期;3、债权的发生与动产有关。二、留置期间主动退赃是否还会判刑留置期间主动退赃还是会被判刑,但是可以适当的从轻处罚,会减少处罚的力度。取得了被
    2023-04-06
    241人看过
  • 终止劳务关系能补偿吗
    终止劳务协议没有赔偿。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劳务关系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等,故不存在赔偿金。终止劳务协议是否有补偿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看,一般按民事诉讼的规定进行调解确定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一、解除劳务关系有经济补偿金吗解除劳务关系没有经济补偿金,劳务关系属于民事管辖范畴,其适用的法律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是劳务关系,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务合同,将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是否支付违约金,要看劳务合同的约定。二、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主要存在以下五方面的区别:(一)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
    2023-03-27
    497人看过
  • 自由雇佣算劳动关系吗
    连带赔偿责任
    一、自由雇佣算劳动关系吗?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要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在主体地位、争议处理程序方面有很多的不同,两者不能混为一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八条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说明义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第九条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和要求提供担保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
    2023-06-18
    163人看过
  • 国有企业如何终止与员工的雇佣关系?
    企业员工辞退流程:1、根据相关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试用期内,如果是公司能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其他符合辞退的,也可以辞退,不需要支付补偿。2、部门经理发出《员工辞退通知书》,写明辞退的具体原因交至综合部;综合部写明意见后再交至总经理审批3、部门经理对辞退员工进行面谈,说明辞退的具体原因(需注意辞退员工谈话的语言和技巧)4、员工签字同意后,通知辞职员工依据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并填写《离职手续表》5、离职人员进行离职交接工作,离职交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所在部门:工作、物品、文件、资料等交接综合部:资产及其他物品等归还,收回人事手册及考勤卡财务部:对离职员工借支及其它情况进行审核以上手续办理完后由依次由经办人签名确认。6、最后,上级领导,综合部,财务部,总经理依次签署意见,离职员工:在《员工离职手续表》签名确认国企会不会辞退员工国企会辞退员工,但是会给一定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
    2023-07-12
    280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合同无效
    相关咨询
    • 雇佣劳务合同是否产生雇佣关系后必须签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3
      个人理解,产生雇佣关系,没有硬性要求说必须签订哪一个合同类型,但是具体还是根据公司的情况来签订吧,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两者的性质什么的都有很多不同的地方。
    • 雇佣关系可以去劳动局讨薪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1-07-26
      雇佣关系讨薪可以找劳动部门。   一是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有工会的单位,可首先向工会反映情况,通过工会与用工方进行交涉;若单位还没有成立工会组织,也可直接向用工方提出协商要求;被拖欠工资的工人还可联合起来,向用工方提出集体协商要求,给他们施加压力。   二是采用行政解决方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随着讨薪问题日益受到重视,各地劳动局基本都有专门处理该类投诉的部门。   三是委托律师进行追讨:即通过
    • 雇佣关系上的劳务关系是劳务工资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22
      雇佣关系不是劳务关系。雇佣关系和劳务关系有以下区别:1。关系主体是否具体。在劳动关系中,双方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双方的主体更加多样化。在雇佣关系中,员工只能是自然人,没有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作为雇佣关系中的员工。主体地位是否平等。劳动关系主体之间只有经济关系,劳动者自主提供劳动服务,用人单位支付报酬,不存在其他人身隶属关系或依附关系。在雇佣关系中,员工必须在用人单位的指示范围内进
    • 雇佣司机最后因重病死亡与雇主有关系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30
      如果不是在从事雇佣劳动时死亡,雇主在法律上就没有责任。
    • 公司的劳动关系是雇佣关系还是雇佣关系?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3-04
      雇佣关系是指雇员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接受雇主的指挥与安排,向雇主提供劳务,雇主向雇员支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 员工在公司里上班是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