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补偿方案满意度高时的应对措施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7 22:03:02 318 人看过

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拆迁补偿不满意怎么办

拆迁补偿不满意,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协调。房屋拆迁补偿方式如下:

1、选择货币补偿的,补偿协议应当包括货币补偿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等内容;

2、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补偿协议应当明确实行调换的房屋的价格、结构、面积、位置以及差价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等内容;

3、其他需要在补偿协议中列明的内容,补偿协议至少一式两份,自己保留一份原件;

4、协议中需要明确搬迁费用。如果提供周转用房的,要明确周转用房的相关信息;如果是让被拆迁人自己租房的,需要列明临时安置补助费数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等。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21: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委员会相关文章
  • 征地拆迁对居民的影响与补偿措施
    征地拆迁一般会给予一大笔的征地拆迁不补偿,这种补偿费的分配问题上一般有两种补偿办法,要么按照户来进行分配,要么按照人口来进行分配。具体需要参照拆迁条例来看。原则上,没有遗嘱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即是由其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一)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2〕67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阜政发〔2011〕7号)规定,确定补偿费标准为:1.农用地:土地补偿费标准为统一年产值标准(1820元/亩)的9倍,即16380元/亩;安置补助费标准为统一年产值标准的15倍,即27300元/亩。总计农用地补偿标准为43680元/亩。2.耕地:补偿标准为农用地补偿标准加青苗补偿费。被征收耕地上的青苗,按照当季作物800元/亩补偿;多年生农作
    2023-07-05
    420人看过
  • 针对企业拆迁补偿标准不满意的补偿措施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诉讼,包括:对停产停业、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在规定期限内拒绝或者拒绝答复的法律时期综合体等。西安市企业拆迁补偿标准一般情况下,企业所有人可以自行选择拆迁补偿方式。西安企业的拆迁补偿方法如下:1、实行货币补偿。按照被拆迁房屋的位置、使用性质、产权建筑面积等因素,通过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来确定;2、实行产权调换。除了租赁私有房屋外,住宅和非住宅房屋都通过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建筑面积作为安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
    2023-07-03
    351人看过
  • 健全征地拆迁制度的措施
    1、细化补偿区域。区域差别不宜过粗,应考虑当地土地房屋的增值状况。2、更新补偿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对拆迁补偿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项目及时进行更新、完善,标准明确具体。3、借鉴经验,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全面系统地汇编成册,印制成宣传册或征拆工作人员业务学习手册,既可取得规范征地拆迁工作的效果,又能发挥积极的宣传作用。4、进一步关心参与征地拆迁工作的基层干部,提高适当他们的政治经济待遇,充分发挥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和完善考核制度聘用单位对受聘人员的工作情况实行年度考核;必要时,还可以增加聘期考核。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考核工作实绩与考核工作态度相统一的方法。考核的内容应当与岗位的实际需要相符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聘用工作组织在群众评议意见和受聘人员领导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考核等次意见,报聘用单位负责人员集体决定。
    2023-07-07
    439人看过
  • 房屋拆迁补偿纠纷的应对措施
    由于拆迁人占比例较多的是房地产开发公司,这些部门的性质,决定其必须追求最大利润,因此,实践中这些部门往往以低廉的价格拆迁原居民住宅,对拆迁人的补偿费用往往过低或者违反拆迁安置合同没有进行有关补偿,这类纠纷诉至法院的也很多。对于补偿纠纷的处理,在审理时,如果拆迁安置合同有约定,应按照拆迁安置合同的约定来处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对于作价补偿,应按照所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安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补偿的金额,在补偿时也应充分考虑地段的差异。对于不同使用性质的房屋应有不同的补偿标准,这里主要是指住宅用房和营业性用户。拆迁中如何认定房屋的使用性质,是当前拆迁安置中争议较大的一个问题。应按拆迁房屋实际使用的性质来认定。对于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对于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限未满时,则承租人对该拆迁房屋享有使用权,对此承租人有要求拆迁人和房屋产权
    2023-07-03
    282人看过
  • 不同意征地补偿方案,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对于征地补偿方案不认同的,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解决方法:若在公告阶段的,可以提出异议,若在实施阶段的可申请仲裁。(一)公告阶段:根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阶段,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方案有不同意见的,可发表意见,还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确实需要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二)实施阶段:对实施中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认同,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政府裁决。征地安置补偿方案的作出,对被征收人的合法权利直接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行为,是一个具体行政行为。所以,若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被征收人不服该行为,就应有权直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征地补偿方案是怎么制定的征用土地方
    2023-07-07
    451人看过
  • 提高征地拆迁补偿的方式
    一、利用法律程序,阻滞政府的拆迁进程,以时间换金钱政府的征地拆迁项目一旦确定之后,往往希望尽快完成征收工作。在此时,被征收人委托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通过一系列法律手段:申请听证、复议,提起诉讼、申诉等,政府为了项目的如期进行,往往会作出一些妥协和让步。赢得官司并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即使输了官司,但赢了钱,那也就已经达到我们的目标了。二、抓住政府具体行政行为的违法点,穷追猛打,向政府施压政府在实施具体的征地拆迁工作中,征收行为在实质或程序上或多或少会有一些违法之处,一般只有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才能够敏锐的抓住这些违法点,启动法律程序要求确认违法并撤销,这对于政府的征收进程无疑是一个很大的打击,虽然在此时政府官员可能会通过各种途径左右法院的判决,但赢得官司并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即使输了官司,也会给政府很大的压力,在此压力下,政府往往会提高补偿额了事。这就是所谓的“输了官司赢了钱”。三、寻找自身谈判
    2023-05-05
    401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仲裁委员会
    相关咨询
    • 征地拆迁中对于拆迁补偿方案不满意应该怎么样办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31
      依据《国有土地上》的规定,被征收人对房屋方案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安置协议订立后,被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 征地拆迁中对于拆迁补偿方案不满意如何办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9-03
      依据《国有土地上》的规定,被征收人对房屋方案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安置协议订立后,被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 征地拆迁中对于拆迁补偿方案不满意怎么办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26
      依据《国有土地上》的规定,被征收人对房屋方案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安置协议订立后,被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 对于征地拆迁补偿方案不满意怎样办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26
      依据《国有土地上》的规定,被征收人对房屋方案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安置协议订立后,被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 征地拆迁中对于拆迁补偿方案不满意怎么样办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26
      依据《国有土地上》的规定,被征收人对房屋方案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安置协议订立后,被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