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并购中的对价支付期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05:50:25 447 人看过

对于股权转让型股权并购及通过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境内企业资产的资产并购: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向转让股权的股东,或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支付全部对价;对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者,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全部对价的60%以上,1年内付清全部对价。

对于认购增资型股权并购:投资者应当在公司申请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时缴付不低于20%的新增注册资本,其余部分的出资时间应符合《公司法》、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即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但投资性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对于以购买的境内企业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资产并购:对与资产对价等额部分的出资,投资者应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对价支付期限内缴付;其余部分的出资应符合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出资的相关规定。

对于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企业注册资本25%的,投资者以现金出资的,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投资者以实物、工业产权等出资的,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该等外资比例低于25%的企业在税收、外债管理方面亦无法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可享受的优惠待遇)。

于外资并购境内房地产企业的,根据商务部商资字[2006]192号文的规定,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三个月内以自有资金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金。

此外,如涉及国有股权转让的,根据国办发[2003]96号文的规定:对于转让国有产权的价款原则上应当一次结清;一次结清确有困难的,经转让和受让双方协商,并经依照有关规定批准国有企业改制和转让国有产权的单位批准,可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分期付款时,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其余价款应当由受让方提供合法担保,并在首期付款之日起一年内支付完毕。笔者认为,外资并购国有股权的对价支付期限应同时满足96号文和10号令的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04: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外资并购相关文章
  • 外资并购中的投资导向?
    外商并购中国企业首先必须了解中国关于吸收外资的基本政策和法律。我国目前对于外资并购的产业准入规范主要是通过《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加以调整。根据上述规定,外商投资项目可分为允许、鼓励、限制和禁止四类。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未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项目,为允许的外商投资项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不允许外国投资者独资经营的产业,并购不得导致外国投资者持有被并购企业的全部股权;需要由中方控股或相对控股的产业,该产业的企业被并购后,仍应由中方在被并购企业中占控股或相对控股地位;禁止外国投资者经营的产业,外国投资者不得并购从事该产业的企业。因此外商在并购初期选择并购对象时就应以《指导目录》为依据,判断所选择的目标公司所在行业是否允许外商并购,了解并购后可能享受的投资优惠待遇。
    2023-06-09
    421人看过
  • 如何区分外资并购中的中外资经营
    对投资者国籍的判断将直接决定其投资是否受到外资准入政策的限制。在收购行为中,外商可能会通过转向投资和间接收购来规避国家对外资准入的限制。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设立地标准和资本来源地标准相互作用,在理论上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混乱,难以应用,甚至相关部门颁布的规章制度发生了冲突。外资并购中的是什么外资并购主要是指外国投资者通过兼并或收购的形式而取得公司企业控制权。兼并(Merger)是指一公司企业将其他公司企业并入本公司企业,而使后者失去法人资格,即吸收合并,又称“全部收购”。收购(Acqisition)是指一个公司企业通过购买其他公司企业全部或部分资产或股权,以实现对该公司企业的实际控制,而被收购的公司企业仍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鉴于兼并和收购的动机和目的相同,都是通过产权交易,以达到控制其他公司企业的目的,故习惯上将两者合并统称为“并购”。外资并购从本质上说是公司企业产权的交易行为,其结果
    2023-08-18
    140人看过
  • 外资股权并购、外资增资并购
    外商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系指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简称“境内公司”)的股东的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简称“股权并购”;一、法律规定并购是不是外资法律规定并购不是外资,企业并购、重组就是公司通过收买其它企业部分或全部的股份,取得对这家企业控制权,并对企业进行重新整合的产权交易行为.企业并购重组在商业经济优胜劣汰的形式中是一种对资源有效利用,实现资本与生产的扩充等。外资并购分为股权并购和资产并购股权并购股权并购是指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公司股东的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资产并购资产并购是指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通过该企业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且运营该资产,或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并以该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运营该资产。并购重组二、外资企业有哪些(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亦称股权
    2023-06-23
    489人看过
  • 外资并购上市公司中的国有股定价问题
    投资者通过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成为被收购公司的股东,进而可以行使股东的相应的权利,但同时也必须承担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责任。法律咨询:外资并购上市公司中的国有股定价问题的咨询律师回答:并购当事人应以资产评估机构对拟转让的股权价值或拟出售资产的评估结果作为确定交易价格的依据。并购当事人可以约定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应采用国际通行的评估方法。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导致以国有资产投资形成的股权变更或国有资产产权转移时,应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评估,确定交易价格。禁止以明显低于评估结果的价格转让股权或出售资产,变相向境外转移资本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八十九条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代收股款的银行应当按照协议代收和保存股款,向缴纳股款的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并负有向有关部门出具收款证明的义务。第九十条发行股份的
    2023-06-05
    479人看过
  • 支付对价与实际支付价的区别
    支付对价是指非流通股要进入市场,避免给流通股带来新的损失而对流通股所作的补偿。实际支付价指的是购置固定资产、原材料等时,以实际支付的费用作为其价格的一种计价方法。《公司法》。
    2024-05-05
    475人看过
  • 外资并购的中国式管制
    当凯雷收购徐工前途未卜,外资并购危害国家经济安全的争议甚嚣尘上的时候,商务部等国家六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该《规定》细化了2003年出台的相关规定,条文从原来的26条增加到61条,增强了操作性,特别是突出了对外资并购国内企业可能危害国家经济安全的审查程序,同时,将境内企业通过在境外设立离岸公司,实现境外上市的红筹模式纳入了严格的监管范围,以防止资本的外逃和海外上市中国有资产的流失。这些重大的变化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如何理解《规定》的实质内涵,监管当局如何对《规定》加以贯彻落实,《规定》设定的一些审批程序会不会对中国的投资环境造成负面的影响,成为大家十分关注和忧虑的问题。从当前全球资本市场的发展脉络和逻辑来看,并购已经成为全球资本流动和配置的主旋律,外资对中国的投资方式已经告别了青春期的躁动和盲目,从直接的投资建厂为主过渡到以收购中国企业股权为主的间接投资阶段
    2023-06-09
    279人看过
  • 浅议外资并购中的资产评估
    我国目前关于外资并购最重要的法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下称“并购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并购当事人应以资产评估机构对拟转让的股权价值或拟出售资产的评估结果作为确定交易价格的依据。并购当事人可以约定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应采用国际通行的评估方法。禁止以明显低于评估结果的价格转让股权或出售资产,变相向境外转移资本。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导致以国有资产投资形成的股权变更或国有资产产权转移时,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并购规定确立了资产评估为我国外资并购法定程序的原则。笔者结合自身长期从事外资并购的经验和财税背景,试以通俗易懂的言语对外资并购中的资产评估问题进行如下小结。1.评估目的一般来说,外资并购确定成交价格需经过评估、定价、谈判、成交四个阶段。资产评估的目的并不是确定最终成交价,其只是作为一种工具或手段,为交易各方及评估报告使用者(如外资主管
    2023-04-21
    211人看过
  • 外资行对并购感兴趣
    国际会计师行普华永道(罗兵咸永道,资诚)周三发布报告称,近期调研显示,多数外资银行预计其2011年收入增长在20%以上,未来三年都将保持强劲的增长势头,并将重点关注证券等领域的并购机会.这份基于对42家外资银行高管人士进行调研的报告称,外资行对并购的兴趣浓厚,未来三年重点关注的并购领域可能还包括信托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等.这主要考虑国际板即将开设,海外机构来华上市融资带来的机会,以及网点规模小,可通过参股信托公司拓展融资渠道等.报告并称,外资银行面临着监管持续加强和人才流失严重等多重困扰,预计外资行的市场份额并不会明显提升,但其仍对中国经济增长和人民币国际化抱有乐观预期.2010年,在中国开展业务的127家外资银行仅占据了1.83%的中国银行市场份额,比2009年的1.7%略有提升.对此,普华永道中国金融服务业主管合伙人容显文表示,市场份额无法反映外资银行如何继续重新定义中国的细分市场.他们
    2023-06-06
    412人看过
  • 外资闯中国并购市场
    由于外国企业希望从中国经济增长中获益,收购中国企业的交易数量创下了历史新高。但投资银行家表示,在中国这一全球最大的新兴市场进行交易并没有因此变得容易。通过国外买家控股据数据显示,迄今为止,今年外国企业收购中国公司的交易总规模为284亿美元,是同期有史以来最高的。但在这439宗交易中,涉及控制权的转移不到一半。事实上,在许多交易中,外国企业只是以财务投资者的身份收购了中国企业一小部分股权,对企业的经营运作没有发言权。在那些涉及控股权转移的收购案中,国外收购方都是通过国外卖家取得中国企业的控股权。矿业设备制造商JoyGlobalInc.出价14亿美元收购中资的国际煤机集团(简称:国际煤机)以及雀巢公司出价17亿美元收购中国糖果制造商徐福记国际集团60%的股权都属于这种情况。花旗集团亚太区并购业务负责人科林·班菲尔德表示,由于所有权已经掌握在外国企业手中,这些交易获批的可能性要大得多。愿为中国市
    2023-06-06
    195人看过
  • 外资并购投资款的清偿付清问题
    根据《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向转让股权的股东,或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支付全部对价。对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者,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全部对价的60%以上,1年内付清全部对价,并按实际缴付的出资比例分配收益。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增资的,投资者应在拟变更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中规定出资期限。规定一次缴清出资的,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投资者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外国投资者资产并购的,投资者应在拟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中规定出资期限。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通过该企业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且运营该资产的,
    2023-06-05
    374人看过
  • 如何认定外资并购中外资身份
    对投资者国籍的判断将直接决定其投资是否受到外资准入政策的限制。外商在收购行为中可能通过转投资、间接收购等行为规避国家有关外资准入的限制。然而,什么是“外资”?目前并没有一个标准或权威的定义。在我国的立法与司法实践中交互采用“设立地标准”和“资本来源地标准”,这种做法在理论上产生了一定程度的混乱,在适用中出现困难,甚至有关部门之间颁布的规章出现冲突。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系指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称“境内公司”)股东的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称“股权并购”);或者,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通过该企业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且运营该资产,或,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并以该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运营该资产(以下称“资产并购”)。
    2023-06-13
    419人看过
  • 外资并购中如何认定外资身份
    在外资并购中如何识别外国投资者的身份,对投资者国籍的判断将直接决定其投资是否受到外资准入政策的限制。在收购过程中,外国投资者可以通过再投资和间接收购等方式规避国家对外资准入的限制。然而,什么是“外资”?目前,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没有一个标准或权威的定义,“设立地标准”和“资金来源标准”交替采用,造成了理论上的一定混乱,适用上的困难,甚至与有关部门颁布的法规相抵触规定是指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境内公司)股东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境内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股权并购);或者,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企业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并经营该资产,或者,外国投资者通过企业协议购买境内企业的资产,并使用该资产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该资产(以下简称“资产并购”)
    2023-05-07
    50人看过
  • 外资并购价格的外汇处理流程是什么
    外资并购价格的外汇处理流程如何?根据现行有效的汇发[2013]21号文件,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和要求完成:1.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登记目标公司在完成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后,凭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向外汇管理局办理“外商并购境内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登记”。本次登记后,在国家外汇管理局与银行联动系统中形成“股权转让流入”的外汇额度控制2.目标公司完成企业基本信息登记后,开立境内资产变现账户,境内卖方(包括企业和个人)可在任何银行开立“境内资产变现账户”,收取买方(外国投资者)支付的转让价款。对于同一股权转让,卖方只能开立一个境内资产变现账户3。外国投资者支付并购价格后境内资产变现账户开立后,外国投资者可以按照双方约定向境内资产变现账户支付款项。买方支付的金额不得超过外汇局系统“股权转让流入”的外汇限额控制,超出部分不计入账户4.在买方价格支付至国内资产变现账户后,外国投资者收购中国股权出资的确认和
    2023-05-07
    382人看过
  • 外资并购中外资身份认定问题
    对投资者国籍的判断将直接决定其投资是否受到外资准入政策的限制。外商在收购行为中可能通过转投资、间接收购等行为规避国家有关外资准入的限制。然而,什么是“外资”?目前并没有一个标准或权威的定义。在我国的立法与司法实践中交互采用“设立地标准”和“资本来源地标准”,这种做法在理论上产生了一定程度的混乱,在适用中出现困难,甚至有关部门之间颁布的规章出现冲突。一、外资可以在我国成立私募基金公司么?我国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商独资和合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从事境内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业务,并开展包括二级市场证券交易在内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业务,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负责开展对外资私募机构的登记工作。外资机构需在境内设立实体机构,从事私募基金管理,通过在境内非公开募集人民币投资境内资本市场,为国内的合格投资者提供资产管理服务,不涉及跨境资本流动。而监管层将实行审慎监管,特别是加强指导监督和现场检查,持续进行风险监测和
    2023-06-29
    445人看过
换一批
#兼并收购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外资并购中国上市公司,就是指投资者采用各种有效方式,直接或间接兼并、合并或收购在我国境内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 外资并购的作用如下: 1、外资并购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及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 2、有利于引进先进的技术与管理经验; 3、提高了... 更多>

    #外资并购
    相关咨询
    • 如何区分外资并购中的中外资经营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14
      对投资者国籍的判断将直接决定其投资是否受到外资准入政策的限制。在收购行为中,外商可能会通过转向投资和间接收购来规避国家对外资准入的限制。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设立地标准和资本来源地标准相互作用,在理论上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混乱,难以应用,甚至相关部门颁布的规章制度发生了冲突。
    • 外资并购会导致什么,外资并购的影响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3-06
      外资并购的影响: 1、容易造成跨国公司的垄断和限制性竞争。 2、抑制本国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 3、国有资产和民族品牌流失。
    • 外资并购价款外汇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17
      外资并购价款外汇办理流程: 1、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登记 目标公司应当在完成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后,凭批准证书以及营业执照向外汇管理局办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登记”。办理这一登记后,外汇管理局与银行联动系统中会形成“股权转让流入”的外汇额度控制。 2、境内资产变现账户开立 目标公司办理完毕企业基本信息登记后,境内卖方(包括企业和个人)可在任意银行开立“境内资产变现账户”,用以收
    • 如何认定外资并购中外资身份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12
      对投资者国籍的判断将直接决定其投资是否受到外资准入政策的限制。外商在收购行为中可能通过转投资、间接收购等行为规避国家有关外资准入的限制。然而,什么是“外资”?目前并没有一个标准或权威的定义。 在我国的立法与司法实践中交互采用“设立地标准”和“资本来源地标准”,这种做法在理论上产生了一定程度的混乱,在适用中出现困难,甚至有关部门之间颁布的规章出现冲突。
    • 中资并购海外企业的风险及其应对方法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24
      中资并购海外企业的风险有: 1.文化整合风险; 2.品牌整合风险; 3.管理能力风险; 4.整合成本风险; 5.人力整合风险。 中资并购海外企业的应对方法有: 1.建立完善体系,全面评估风险; 2.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 3.妥善整合资源,重视文化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