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的管辖权限怎么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11:12:26 404 人看过

确定行政处罚的管辖权的办法:地域上的管辖一般是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级别上的管辖则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但是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

一、行政处罚时效6个月和两年

行政处罚时效是两年,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时效是六个月。在该违法行为发生后的两年内,对该违法行为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未发现这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事实,在两年后,无论在何时发现了这一违法事实,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时效的规定期限是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就开始计算的。对于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二、行政许可可以转让吗

一般来说,行政许可是不可以转让的,除非法律、法规规定有明确的规定才可以进行转让。否则,转让行政许可将受到行政处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的体系,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制度,并加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另外,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有效监督。

三、劳动仲裁的管辖权有哪些规定

劳动仲裁管辖权有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移送管辖、指定管辖等。

地域管辖分类具体如下:

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

2、特殊地域管辖。指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由某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3、专属管辖。指法律法规规定某类劳动争议只能由特定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

级别管辖指各级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的分工和权限。

移送管辖指劳动仲裁委员会将受理的自己无管辖权的或不便于管辖的劳动争议案件,移送有权或便于审理此案的劳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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