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经批准占用耕地的,为纳税人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占用农用地手续通知的当天;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为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的当天。耕地占用税的纳税期限为30天,即纳税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经批准前实际占用耕地的,纳税人应当自实际占用耕地之日起30日内,向耕地所在地的征收机关申报缴纳税款。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等享受减税的用地,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享受免税的用地,凡改变用途,不再属于减免税范围的,应从改变用途起30日内补缴税款。
耕地占用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的当日。
法律依据:《耕地占用税管理规程(试行)》第二十六条
耕地占用税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应在获准占用应税土地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未经批准占用应税土地的纳税人,应在实际占地之日起30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
第三十二条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应税土地面积(包括经批准占用面积和未经批准占用面积)为计税依据,以平方米为单位,按所占土地当地适用税额计税,实行一次性征收。
哪些情形可以减征耕地占用税
可以减征耕地占用税的情形如下:
1.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
2.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
3.农村烈士家属、残疾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老根据地新建住宅;
4.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
5.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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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纳税期限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3耕地占用税纳税期限 纳税期限。耕地占用税的纳税期限为30天,即纳税人必须在人民政府批准占用耕地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 如发现纳税人批准用地文件下达之日起30日内未缴纳税款的,应限期缴纳,并从滞纳之日起加收5%的滞纳金。对单位必要时可由县或县以上财政部门开出扣款通知书,通知其开户银行扣缴税款和滞纳金。对偷税漏税和抗税不交的纳税单位和个人,应按《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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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24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占用耕地建房和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上述耕地,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建房,指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在认定耕地占用税纳税人的时候,经申请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标明的建设用地人;上述文件中没有标明建设用地人的,纳税人为用地申请人。没有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实际用地人。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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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的期限?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5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76号)规定,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占用农用地手续通知的当天。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实际占用耕地的当天。二、经批准占用耕地或者其他农用地,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未标明建设用地人的,用地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之日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