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审不开庭能判无罪吗?
1、二审不开庭不一定能判无罪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2、法院若是决定判刑,在确定具体的刑罚时,需要考虑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等的因素。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二、刑事犯罪判刑最低判几年?
1、刑事犯罪最低可能会被判处一个月的拘役。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2、刑事诉讼开庭程序
法庭的审判程序分为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
(1)开庭
开庭是法庭审理的开始,其任务是为完成实体审理做好程序上的准备。
(2)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是法庭审判的核心阶段。在这一阶段,合议庭要在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等的参加下,通过提出证据和对证据进行质证,当庭调查证据,全面查明案件事实,为法庭作出正确的裁判提供事实根据。
(3)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是指控辩双方在审判长的主持下,依据法庭调查中已经调查的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对证据有何种证明力和被告人是否有罪、所犯何罪、罪责轻重、应否处刑和如何处罚等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理由,在法庭上当面进行论证和反驳的诉讼活动。法庭辩论活动,既是控方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的活动,也是辩方据理反驳控诉,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活动。辩论越深入越有利于法庭全面分析判断案情,旁听群众也容易深入了解案件真相和来龙去脉。
(4)被告人最后陈述
被告人最后陈述是指被告人在法庭审理结束之际,就自己被指控的罪行进行最后辩护和最后陈述的活动。这是法律赋予被告人的一项重要权利。从程序上讲还是法庭审理的一个独立的诉讼环节。被告人是案件的当事人,案件的判决关系到被告人的切身利益。在作出判决前,再给其一次陈述的机会,听取他对案件的意见,既可以让被告人独立完整的叙明自己的意见,强化合议庭对辩护的印象,也可以弥补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中辩护的不足之处。这对于法庭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评议和审判
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应当宣布休庭,由合议庭进行评议。合议庭评议,就是合议庭全体成员共同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和法律的适用进行全面的讨论,评定并作出处理决定的诉讼活动。评议的任务,就是根据已经提出的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和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包括对附带民事诉讼和赃款、赃物进行处理。
三、犯罪的本质特征是什么?
1、犯罪的本质特征是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犯罪有三个基本特征,即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惩罚性。由于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它必然引起被制裁的后果。所以应受刑罚惩罚性是犯罪的结果特征。刑罚的不可避免性不是犯罪的基本特征,更谈不上是本质特征。
2、犯罪的基本特征
犯罪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是指违法情节严重,对社会危害很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它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
(1)犯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三个基本特征中的首要特征,也是它的本质特征。例如故意犯罪的量刑就重,过失造成同样的结果,危害不大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危害大而且必须定罪的,量刑也就比故意犯罪轻得多。
(2)犯罪是一种触犯刑事法律规范的违法行为。
犯罪的本质特征是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也就是说,只有当行为危害性的量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时,才能确认为犯罪。我国《刑法》根据社会上各种社会危害程度,有选择地宣布某些行为是犯罪并作出相应的规定,这就使犯罪在严重危害性特征之处,又派生出第二个特征的刑事违法性。表明犯罪不仅是一种社会现象,不仅包含有深刻的社会政治内容,而且是一种法律现象,具有明显的法律形式特征。由此可见,社会危害性是违法性的基础。
(3)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不应当受惩罚和不需要进行惩罚是不同概念:不应当受惩罚是指行为根本不构成犯罪;而不需要进行惩罚是指行为已构成犯罪,本应惩罚,但考虑到具体情况,如情节轻微、有自首、立功等情节,而免于刑事处罚,此时的行为还是犯罪,只不过不给刑罚处罚罢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四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或者抗诉,经过审查后,应当参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三十八条和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分别情形用裁定驳回上诉、抗诉,或者撤销、变更原裁定。
-
二审无罪辩护必须开庭吗
436人看过
-
审判阶段二审不开庭可以吗
270人看过
-
二审开庭离婚不会判离吗
342人看过
-
二审开完庭了,没开合议庭呢能找审判长轻点判吗
427人看过
-
第二审刑事案件能不开庭吗
84人看过
-
审判二审是否通常不开庭审理?
444人看过
-
二审不开庭开庭会判抚养权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111、变更子女抚养权,一审末作判决,还没有到二审,只有等一审判决之后,一方不服上诉的情况下才会到二审; 2、如果案情复杂,则一审将由普通程度审理(由法官、审判长以及陪审员三人审理),一般是六个月结案; 3、如果案情简单,则一审是简易程序(一位法官审理),一般是三个月审结。
-
二审约谈不开庭改判了还要开庭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9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涉及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上诉或者抗诉案件的程序,参照第一审程序的规定进行。
-
法院开庭没判决第二次开庭能再审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0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至于第几次开庭的时候宣判并没有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
-
2审开庭后判决书二审能看见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0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天,不能延长。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案件的审限依据适用的程序确定,按照一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按照二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二审程序的审限。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刑事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
-
不开庭审理就不能判刑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1不开庭审理就不能判刑。在刑事诉讼中,不管是什么案件,都必须进行开庭审理,庭审方式可以公开也可以不公开,但必须公开宣判。《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