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拆迁协议才属于合格的拆迁协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05 01:46:09 366 人看过

在拆迁中,对于被拆迁户来说,拆迁补偿是最为重要的。

因此,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环节是至为关键的环节。

而在现实的拆迁实践中,拆迁补偿款普遍偏低,补偿款既达不到市场的平均价水平,也达不到能支撑被拆迁人重新开始生活的基本物质基础,这是为什么呢?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解释:拆迁补偿款偏低有很大一部分的直接原因在于补偿协议的签订上。

签协议,也是个“技术活”。

什么文件该签,什么时候签,如何签等,都是需要考究的。

如果补偿协议没有签订好,很可能就会让拆迁补偿款大打折扣。

可是要怎么签订好拆迁补偿协议,这是很多被拆迁人容易出问题的地方。

下面由在明律师来告诉你,这样的拆迁补偿协议,你可以签字。

一、合格的签订主体

拆迁补偿协议相当于一个合同,而合同是建立在双方地位平等、双方合意的基础之上。

也就是说,签订拆迁补偿协议,首先要求拆迁方以平等的姿态与被拆迁方来谈补偿相关事宜。

但拆迁方毕竟是行政机构,虽然理论上要求地位平等,落实到实际中也不免会让被拆迁人有压力感。

在现实的拆迁中,也确实有很多利用职权向被拆迁人施压的现象出现。

所以,为了保障被拆迁人利益,对于拆迁补偿协议的签订主体,法律上是有严格限定的。

即: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由该两条规定可知:被拆迁户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主体应当是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的部门。

这里的房屋征收部门可以是市、县级人民政府专门设立的房屋征收部门,也可以是现有的部门(如房地产管理部门、建设主管部门)。

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在明律师提醒:征收补偿协议涉及被拆迁人的重大利益。

因此,对于与协议有关的事项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但在实践中,常出现的现象是村委会或者街道办的相关人员会拿着补偿协议让被拆迁人签订。

此时,被拆迁人一定要注意了,一个不合格的主体来找你签订补偿协议,很大程度上说明了协议里的内容有问题,甚至该协议很可能涉嫌无效的情形。

二、补偿协议应是双方的合意

如上文所说,补偿协议类似合同,应建立在双方自愿、合意基础上。

虽然拆迁不是所有被拆迁人都愿意的事情,但却是不可逆的趋势。

所以,补偿协议必须建立在合意的基础上了。

这里的合意,应包括拆迁补偿方式,拆迁具体补偿标准等。

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条例里明确了货币补偿、置换补偿的内容。

即:货币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能低于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置换补偿确保不能降低被拆迁户的原有生活水平等。

而所谓合意,就是拆迁方与被拆迁人通过和平、合法的谈判方式来对上述内容进行协商和对等的条件交换。

但在实践中,会有拆迁方利用暴力、威胁、恐吓甚至逼迁等方式来强迫被拆迁人签字。

如:断水断电让被拆迁人签字;如果有亲属在政府机关任职,利用职位调动来逼迫被拆迁人签字;还有利用社会闲散人员对被拆迁人进行暴力人身攻击来威逼被拆迁人签字……种种手段,严重违背了被拆迁人签补偿协议的合意协商的本质。

在明律师提醒:合意一定是被拆迁户对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在一个合理界限范围内)满意的前提下建立起来的。

所以,如若有证据证明被拆迁人是在权利震慑的情况下签订的,该补偿协议是可以被撤销甚至归于无效的。

被拆迁人一定要把握好“合意”的限度,有效维护权益。

三、协议内容必须涉及拆迁补偿的支付方式、期限及违约责任的承担

在明律师根据多年的拆迁代理经验发现:拆迁方通常是拟定格式条款协议让被拆迁人签字。

所谓格式条款,就是拆迁方事先制作好了协议书,一式数份,让各个被拆迁人签字。

可想而知,这样的格式条款协议很大程度上是有利于拆迁方的,虽然这并不合法。

而在这样的格式条款协议内容中,基本上没有对补偿的支付方式即相关违约责任承担的约定,这对于被拆迁人来说是很不利的。

因为一旦后期出了问题,被拆迁人就没有一个可依据的法律合同去找相关责任人,其损失也就很难弥补了。

所以,如果在拆迁方给的格式条款协议里没有相关违约责任承担内容的约定,被拆迁人切不可签字。

如果可以,被拆迁人可在律师的帮助下,另拟定补偿协议内容,最大限度保障权益。

也因此,类似于“空白协议”、“空头许诺”切不可同意。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n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09: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怎么认定房屋拆迁协议是否属于行政诉讼,拆迁协议是
    拆迁协议诉讼属于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一、拆迁赔偿属于行政诉讼还是行政复议如果被拆迁人是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或是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亦或是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应该提起行政诉讼。二、拆迁协议书可否诉讼拆迁协议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
    2023-02-16
    352人看过
  • 民法典拆迁协议和拆迁安置协议的区别是什么
    民法典拆迁协议和拆迁安置协议基本没有区别。协议应由拆迁部门与被拆迁人作为主体进行签订,写明双方法律责任主体的基本信息、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补偿款的支付时间以及方式、安置房屋的面积位置、违约责任、履行程序等条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2024-04-27
    73人看过
  • 协议拆迁属于政府行为吗
    协议拆迁并不是由政府进行征收的,协议拆迁是由开发商或者其他的民事主体对房屋进行征收的情形,与被征收人签订的是民事拆迁协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规定: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一、拆迁协议有什么法律特征1、属于法律行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2、法律平等性: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是无论当事人双方的经济实力、政治地位如何,不允许任何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二是体现房屋拆迁权利义务的对等性,
    2023-04-12
    410人看过
  • 协议拆迁属于违法征地吗
    一、协议拆迁属于违法征地吗1.协议搬迁在实施征地上并不合规。因为征地拆迁是行政行为,受到国家相关法令与地方政策的约束,任何协议不得违反这些法规政策,否则其效力将被否定。2.协议拆迁同样不合规。拆迁必须得到市、县两级政府的批准,若未获批准便擅自签署拆迁协议,则属非法拆迁,自然也是不合法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违法征地拆迁判刑吗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处罚较重,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则量刑范围在三至七年之间。该罪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而违法批准征用土地,情节严重者将被定罪。
    2024-07-08
    277人看过
  • 协议拆迁与正常拆迁是一样的吗
    一、协议拆迁与正常拆迁是一样的吗协议拆迁与正常拆迁是不一样。协议拆迁并不是由政府进行征收的,协议拆迁是由开发商或者其他的民事主体对房屋进行征收的情形,与被征收人签订的是民事拆迁协议。而正常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二、协议拆迁和拆迁协议是一样的吗协议拆迁和拆迁协议是不一样的,协议拆迁可能并不是由市、县人民政府实施的,而是由一些开发商私自进行的,存在违法的可能性,拆迁协议是协商好补偿问题后签订的协议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
    2023-06-17
    229人看过
  • “拆迁协议”和“协议拆迁”是一回事吗?
    一、“拆迁协议”和“协议拆迁”是一回事吗?不是,协议拆迁和拆迁协议是不一样的,协议拆迁可能并不是由市、县人民政府实施的,而是由一些开发商私自进行的,存在违法的可能性,拆迁协议是协商好补偿问题后签订的协议书。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1、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2、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
    2023-06-02
    62人看过
  • 拆迁协议在哪些情况下才属于无效
    一、拆迁协议在哪些情况下才属于无效以下情况,拆迁协议无效:拆迁人的拆迁许可被撤销;拆迁人未按法定程序告知被拆迁人补偿标准;被拆迁人委托他人处理拆迁,被委托人如果没有按照委托人要求签订拆迁协议;拆迁公司未按照规定告知被拆迁人此次拆迁的补偿形式等。《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第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的,可以同时判决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二、造成拆迁协议无效有哪些情形造成拆迁协议无效的情形有:1、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力(或主体资格)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2、拆迁人与非安置房屋所有权人或权利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3、被拆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被拆迁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
    2024-02-01
    400人看过
  • 拆迁协议和征地拆迁协议不服怎么办
    可以起诉。如果是不履行所签订的拆迁协议,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并承担违约责任。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是无论当事人双方的经济实力、政治地位如何,不允许任何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二是体现房屋拆迁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即一方从对方获得某项权利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凡显失公正的协议是可撤销的。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所谓合法行为,是指按照房屋拆迁法规规定的要求而实施的行为。如当事人的资格,社会组织作为房屋拆迁协议当事人要有法人资格;承办人签订协议要有法人或法人代表的授权证明;委托代理订立协议的要有合法手续;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时,应当出具产权证书、使用权证明等法律文件。凡违反法规规定,采取欺诈手段等所订立的协议都是无效协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
    2023-03-03
    169人看过
  • 什么样的拆迁协议,被拆迁人可以安心的签字
    在拆迁中,对于被拆迁户来说,拆迁补偿是最为重要的。因此,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环节是至为关键的环节。而在现实的拆迁实践中,拆迁补偿款普遍偏低,补偿款既达不到市场的平均价水平,也达不到能支撑被拆迁人重新开始生活的基本物质基础,这是为什么呢?拆迁补偿款偏低有很大一部分的直接原因在于补偿协议的签订上。签协议,也是个“技术活”。什么文件该签,什么时候签,如何签等,都是需要考究的。如果补偿协议没有签订好,很可能就会让拆迁补偿款大打折扣。可是要怎么签订好拆迁补偿协议,这是很多被拆迁人容易出问题的地方。下面由在明律师来告诉你,这样的拆迁补偿协议,你可以签字。一、合格的签订主体拆迁补偿协议相当于一个合同,而合同是建立在双方地位平等、双方合意的基础之上。也就是说,签订拆迁补偿协议,首先要求拆迁方以平等的姿态与被拆迁方来谈补偿相关事宜。但拆迁方毕竟是行政机构,虽然理论上要求地位平等,落实到实际中也不免会让被拆迁人
    2024-01-25
    92人看过
  • 拆迁协议和拆迁协议是同一概念吗?
    协议拆迁和拆迁协议是不一样的,协议拆迁可能并不是由市、县人民政府实施的,而是由一些开发商私自进行的,存在违法的可能性,拆迁协议是协商好补偿问题后签订的协议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
    2023-03-27
    395人看过
  •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属于行政协议还是民事协议
    一、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属于行政协议还是民事协议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属于行政协议。因为这类合同是行政机关为了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标在其职权范围内与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和义务,不是民事合同。如果当事人不满拆迁补偿合同而去法院起诉,应当提起行政诉讼,而不是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综上所述,该类协议完全符合行政协议的特征。二、拆迁补偿诉讼时效是多久拆迁补偿诉讼时效是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入起诉期限。《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三
    2022-10-27
    161人看过
  • 模拟拆迁协议是否为正式拆迁协议
    1、模拟拆迁协议是正式拆迁协议吗?模拟拆迁时签订的补偿协议不是正式的拆迁补偿协议,所以模拟拆迁协议的签订不是补偿协议,但拆迁方案通过后,以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签订的协议为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讨论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交换的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装费或周转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订立补偿协议。赔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赔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未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作出补偿决定以后会公布的。赔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赔偿协议的有关事项。被征收
    2023-05-31
    119人看过
  • 这样的阴谋是拆迁协议中的拆迁阴谋
    随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在长期适用中的逐步深入人心,以及《土地管理法》相关辅助性政策文件的长期实践,土地、房屋的征收行为已逐渐变得有法可依,至少是有规、有文可依。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不安分的地方政府又将视线转向了对新概念、新名词的创设,即发明了所谓“协议拆迁”的新模式。那么,协议拆迁究竟是怎么回事儿?在明律师为你逐一揭穿其中的种种阴谋……敲黑板划重点之一:协议拆迁,用心险恶首先明确一点,协议拆迁并不是一个严谨的法律概念。换言之,翻遍各本法条,也找不出协议拆迁这么一个词来。这里所说的协议拆迁,是指与征收拆迁相对应的拆迁情形。即拆迁人为政府部门以外的普通民事主体,通过与被拆迁人订立民事协议的方式实现对其房屋拆迁的情形。我们之所以说这一招“用心险恶”,主要理由有3点:第一,拆迁人是普通民事主体,意味着其拆迁行为不受行政法律规范的规制和束缚,具有很大的自主灵活空间。譬如根据《国有土
    2023-05-22
    301人看过
  • 无拆迁协议属于物权纠纷吗
    一、无拆迁协议属于物权纠纷吗?不属于物权纠纷,属于债权纠纷,物权纠纷和债权纠纷的区别是:1、物权纠纷的基本内容是支配权,债权纠纷的基本内容是请求权;2、物权是绝对权,所有人是义务主体,债权是相对权,债权人只能要求特定的人(相对人)履行义务;3、物权纠纷不受时效的限制,债权的存续受约定期限的限制,同时受法定时效的限制。二、征地必须签订拆迁协议吗?征地必须签订拆迁协议,在拆迁协议中需要载明以下基本内容:1、协议双方的基本信息;2、补偿方式、金额及支付期限;3、搬迁期限;4、双方权利义务;5、违约责任。三、拆迁协议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四、拆迁补偿纠纷怎么提起行政诉讼?1、准备好行政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2023-06-12
    5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什么叫协议拆迁协议拆迁的补偿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5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1、市场评估价。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 拆迁协议属于印花税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26
      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不用交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只对列举出来的凭证征税,即印花税的征税对象采取的是正列举的方式。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列举出来的凭证中不包括征地拆迁补偿协议,所以不用交印花税。
    • 拆迁协议签了,拆迁协议丢失怎样办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5
      《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权属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业务上受同级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第八条规定,房屋拆迁批件及补偿安置协议书属于房地产权属档案归档范围。
    • 拆迁协议纠纷怎么起诉拆迁协议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01
      拆迁协议纠纷诉讼分为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两种。如果选择提起民事诉讼,只需要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即可;如果选择行政诉讼,一般是需要经过行政机关的复议裁决之后,才能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
    • 未达标的拆迁协议可否作为拆迁协议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4-30
      如果这个动迁协议是预征收协议,那么是附条件生效的,需要片区内签订的人达到一定比例才可以开始征收。如果没有达到,征收不会开始,也不会有其他合同。如果这个动迁协议就是补偿安置协议,那么后续不会有其他合同了,只需要双方就协议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