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相关要件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15 03:00:10 216 人看过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该罪行的参与者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要素包括: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3、参与者为一般主体;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要素是什么?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以传播淫秽物品为目的,违反社会公德,损害社会风气,破坏社会公德,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要素包括以下几点:

1. 传播淫秽物品:是指以复制、发布、传播、出租、贩卖等方式向不特定或者多数人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淫秽物品包括各种形式的淫秽色情作品,如小说、淫秽影视作品、淫秽图片、淫秽音频等。

2. 传播淫秽物品的目的:是指传播淫秽物品的目的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淫欲或者传播给他人,以获得性刺激或者精神满足等目的。

3. 社会危害性:是指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包括破坏社会风气、损害社会公德、引起社会不良影响等。

4. 数量:是指传播淫秽物品的数量,包括复制、发布、传播、出租、贩卖等方式的数量。

5. 情节严重:是指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情节严重,如涉及范围广泛、传播范围较大、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等。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一种严重的社会不良行为,对个人和社会都会造成极大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要素包括以上五个方面。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一种严重的社会不良行为,对个人和社会都会造成极大的危害。其构成要素包括: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参与者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要素包括以上五个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1日 17: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影视作品相关文章
  • 传播淫秽犯罪的相关条例
    《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第三百六十五条组织进行淫秽表演的,第三百六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第三百六十七条本法所称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
    2023-06-12
    227人看过
  •  淫秽物品传播非牟利罪
    淫秽物品的范围、传播的概念以及“情节严重”是区分淫秽物品与非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关键。淫秽物品包括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和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则必须以牟利为目的。淫秽物品与非罪之间的界限需要严格掌握。关于本罪与非罪的界限,首先需要明确淫秽物品的范围。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第二,严格掌握传播的概念。对于个人收藏或者在亲友间传播的,应予以批评教育并收缴其淫秽物品,但不构成本罪。第三,严格把握“情节严重”这一要件。(二)本罪与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界限两罪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传播淫秽罪在主观上没有以牟利为目的。而后罪必须以牟利为目的。前罪作为一个新罪名而独立存在,其实际意义在一弥补后一罪在主观上限制过于严格
    2023-11-11
    310人看过
  • 传播淫秽物品的主要传播方式是怎样的?
    一、传播淫秽物品的主要传播方式是怎样的传播,即广泛散布。应该注意本罪的“传播”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传播”在具体方式上有所不同。如出租、有偿放映等以换取一定对价为目的的使用行为不是本罪的“传播”。本罪的传播方式包括播放、出借、运输、携带、展览、发表等。1、播放行为,一般是指对音像型淫秽物品的传播。由于本条第二款将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的行为独立成罪,因而这里所指的“播放”限于非组织性的播放行为。2、出借行为,即指出租人转移淫秽物品的占有,由借用人在一定时期内使用该淫秽物品的行为。必须是不以牟利为目的,行为人也不具有获取对价的目的。3、运输行为,即指用交通工具将淫秽物品从一个地方运输到另一个地方。4、携带行为,即指行为人随身带有一定数量的淫秽物品。如果行为人携带淫秽物品是为自用的,则不能认为是犯罪。5、展览行为,即陈列以供他观看。展览是一种静态的展示,行为人将淫秽物品较为固定地置于一定的空间
    2024-01-07
    235人看过
  • 哪些要件的犯罪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行为。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四要件是哪些(一)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构成本罪。(二)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但行为人不必出于牟利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因为工作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误将有淫秽物内容的书刊、图片等传播出去的,不能以犯罪论处。(三)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本罪的对象包括各种淫秽物品,如各种淫秽的书刊、报纸、画片、影片、录像带、录音带、淫秽玩具、娱乐用品以及印刷、雕刻有淫秽文字、图案的生活用品等等。传播方式既可以是直接传播赤裸裸的淫秽物品,也可以改头换面,在艺术
    2023-07-27
    109人看过
  •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为:1、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但行为人不必出于牟利目的。一、组织淫秽表演罪既遂量刑标准组织淫秽表演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1、组织淫秽表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构成本罪。本罪的主体是淫秽表演的组织者。而非表演者,在实践中一般是文化娱乐场所、饮食服务行业的经营者,如歌厅、舞厅、夜总会的老板。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但行为人不必出于牟利目的。所谓故意,即明知淫秽表演是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仍然在社会上传播。实践中多为招揽顾客,进行盈利活动。不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只要实施了组织淫秽表演的行为,即构成本罪。
    2023-03-21
    311人看过
  • 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对于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会造成危害,也极易诱发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行为,对于维护社会治安,净化社会空气,保护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精神文明,无疑具有重要意义。本罪的对象包括各种淫秽物品,如各种淫秽的书刊、报纸、画片、影片、录像带、录音带、淫秽玩具、娱乐用品以及印刷、雕刻有淫秽文字、图案的生活用品等等。传播方式既可以是直接传播淫秽物品,也可以改头换面,在艺术品中故意加入淫秽情节,或者在小说中故意加入淫秽描写等。(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传播,即广泛散布。应该注意本罪的“传播”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传播”在具体方式上有所不同。如出租、有偿放映等以换取一定对价为目的的使用行为不是本罪的“传播”。本罪
    2023-02-08
    189人看过
  • 传播淫秽制品罪
    刑事责任年龄
    一、传播淫秽物品罪名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等,不以牟利为目的的行为,且情节严重,就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要件到底有哪些?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该怎样认定二、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要件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本罪的对象包括各种淫秽物品,如各种淫秽的书刊、报纸、画片、影片、录像带、录音带、淫秽玩具、娱乐用品以及印刷、雕刻有淫秽文字、图案的生活用品等等。传播方式既可以是直接传播赤裸裸的淫秽物品,也可以改头换面,在艺术品中故意加入淫秽情节,或者在小说中故意加入淫秽描写等。(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
    2023-03-28
    394人看过
  • 传播淫秽物品要承担什么后果
    传播淫秽物品可能会触犯《刑法》的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2023-06-12
    194人看过
  •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判例
    传播淫秽视频罪对犯罪分子一般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传播,即广泛散布。应该注意本罪的“传播”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传播”在具体方式上有所不同。如出租、有偿放映等以换取一定对价为目的的使用行为不是本罪的“传播”。本罪的传播方式包括播放、出借、运输、携带、展览、发表、邮寄等行为,具体如下:1、播放行为,一般是指对音像型淫秽物品的传播;由于本条第二款将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的行为独立成罪,因而这里所指的“播放”限于非组织性的播放行为;2、出借行为,即指出租人转移淫秽物品的占有,由借用人在一定时期内使用该淫秽物品的行为;必须是不以牟利为目的,行为人也不具有获取对价的目的;3、运输行为,即指用交通工具将淫秽物品从一个地方运输到另一个地方;4、携带行为,即指行为人随身带有一定数量的淫秽物品;如
    2023-07-07
    383人看过
  • 什么是淫秽物品传播的认定标准?
    传播淫秽物品的认定标准如下:1、侵犯了复杂的对象,即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和社会管理秩序;2、客观上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淫秽电影、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其他淫秽物品的行为;3、主要要件为一般主体;4、本罪属于故意犯罪,必须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工伤的认定标准是什么1、以下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
    2023-07-02
    186人看过
  • 刑法中关于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规定
    传播秽物品罪量刑标准如下:1、如果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可能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如果犯罪嫌疑人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如果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上述的规定从重处罚。除此以外,如果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也应当从重处罚。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什么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传播淫秽物品的书刊、电影、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行为。主体可以是具有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制作、复制、出版、销售、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
    2023-07-15
    268人看过
  • 个案分析传播淫秽物品罪
    被告人尚*军,男,1974年6月11日生,汉族,河南省南阳市人,大学专科文化程度,系**文华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系统集成部经理,户籍所在地河南省南阳市新华西路184号,居住地陕西省西安市徐家庄163号。2000年3月13日因本案被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拘留,2000年4月1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徐汇区看守所。辩护人林*杏,系上海市新-汇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检徐诉(2000)22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尚*军犯传播淫秽物品罪,于2000年8月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朱*红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尚*军及其辩护人林*杏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尚*军于1999年10月29日利用其所在单位**文华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华公司)系统集成部的计算机以及该部门所使用的IP地址2
    2023-06-03
    52人看过
  • 传播淫秽物品罪四大方面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对于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会造成危害,也极易诱发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行为,对于维护社会治安,净化社会空气,保护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精神文明,无疑具有重要意义。本罪的对象包括各种淫秽物品,如各种淫秽的书刊、报纸、画片、影片、录像带、录音带、淫秽玩具、娱乐用品以及印刷、雕刻有淫秽文字、图案的生活用品等等。传播方式既可以是直接传播赤裸裸的淫秽物品,也可以改头换面,在艺术品中故意加入淫秽情节,或者在小说中故意加入淫秽描写等。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传播,即广泛散布。应该注意本罪的“传播”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传播”在具体方式上有所不同。如出租、有偿放映等以换取一定对价为目的的使用行为不是本罪的“传播”。本罪
    2023-02-18
    276人看过
  • 关于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辩护词怎么写
    传播淫秽物品罪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山东XX律师事务所律师肖XX受被告人王XX母亲张XX委托并经被告人本人同意,担任其辩护人。根据本案案卷材料和庭审情况发表以下辩护意见,望法庭予以采纳。一、**吧论坛不属于被告人王某所有、管理或使用1、**吧论坛属于刘XX所有刘XX称该论坛是应王XX的要求建立的,是其在推卸责任,与事实不符。事实情况是,刘XX为提高其所有的济南吧的点击量并开辟新的广告发布载体,而向王XX征求建议。王XX此时的身份是刘XX所有的济南XX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员工。王XX喜欢**便提出了建立**论坛的建议。当时刘XX并没有表态,但几天后刘XX独自申请了**吧的域名,设置了服务器,架设了论坛结构,发布了广告,并承担上述所有费用。在王XX建议的时候,各栏目为**文章、**图片等,而刘XX将为提高点击量改成了SM文章、SM图片等。同时,该论坛最初有两个管理员账号,刘XX所有的账号可
    2023-06-03
    200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影视作品是指利用一定的摄录物质设备,将一系列有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摄制在一定的物质载体上,并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包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更多>

    #影视作品
    相关咨询
    • 什么是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物品罪中的淫秽物品犯罪的对象是?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15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对于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会造成危害,也极易诱发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行为,对于维护社会治安,净化社会空气,保护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精神文明,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本罪的对象包括各种淫秽物品,如各种淫秽的书
    • 什么是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认定,如何认定传播淫秽罪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5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第一,严格认定淫秽物品的范围。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第二,严格掌握传播的概念。对于个人收藏或者在亲友间传播的,应予以批评教育并收缴其淫秽物品,但不构成本罪。 第三,严格把握“情节严重”这一
    • 对传播淫秽物品罪、非法传播淫秽物品罪、非法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处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5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犯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1979年刑法对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规定是什么,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要件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15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是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吸收改为刑法具体规定的。1979年刑法没有规定此罪名。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要件是: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良好的社会风尚。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
    • 传播淫秽物品罪构成要件是什么,对传播淫秽物品行为的处罚是怎样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15
      构成要件: 第一,侵犯的主体,是良好的社会风尚。 第二,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出借、展示、赠送、讲解的方式,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行为。 第三,主观方面是故意的,但不具有牟利的目的。传播淫秽物品的目的,有的是寻欢作乐;有的是寻找刺激;有的是取悦于他人。如果为了牟利而传播淫秽物品,则构成刑法第363条第一款规定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而不构成本罪。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