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强制拆迁的主体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09:05:31 82 人看过

实施强制拆迁的主体包括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或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不搬迁的,人民政府可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拆迁。

一、征收补偿协议不履行能否强拆

征收补偿协议不履行能强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二、行政裁决能否强制执行

行政裁决能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三、什么叫行政强拆和司法强拆

行政强拆是指现行条例下,由开发商或拆迁公司等主体执拆迁许可证进行的强制拆迁。司法强拆是指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过程中,被征收人不满意补偿协议且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搬迁,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制度设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6: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强制拆迁相关文章
  • 拆迁补偿的具体实施步骤有哪些?
    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是指拆迁人以什么方式方法对拆迁人的损失进行赔偿。通常拆迁人对搬迁人的拆迁补偿可采取三种形式:(一)产权调换形式。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采取的保留被拆迁人对房屋拥有所有权形式。也就是说拆迁人以易地或再建的房屋作为交换,用作对被拆除房屋的补偿,被拆迁人对该房屋继续拥有原来那种对被拆除房屋的产权关系。(二)作价补偿形式。作价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的房屋,按其价值以货币结算方式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三)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形式。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是指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人的拆迁补偿中,部分采取产权调换补偿,部分采取作价补偿,当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就被拆除房屋进行补偿时,以产权调换或作价补偿达成协议后,但在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双方或某一方出现困难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协商采取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的形式,解决对被拆迁人的补偿问题。福州宅基地拆迁补
    2023-07-14
    378人看过
  •  强制拆迁的定义及实施条件
    该段内容讲述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对强制拆迁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并列举了征收补偿决定存在哪些情形时,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同时,强调了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诉讼是保护权益的有效途径。在法定期限内,若您不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不起诉,则您的权益将得到保护。二、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三、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四、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的;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6、超越职权;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什 么 是 强 制 拆 迁 ? 需 要 满 足 哪 些 条 件 ?强制拆迁是指在拆迁
    2023-09-08
    111人看过
  • 强制拆迁的实施程序是怎样的?
    强制拆迁的法律程序主要有: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4、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如其拒不到场,公证员应在笔录中记明。公证员应当组织对所有物品逐一核对、清点、登记,分类造册。并记录上述活动的时间、地点,交两名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在场人员核对后,由公证员和在场人员在记录上签名。被拆迁人拒绝签名的,公证员应在记录中记明。5、物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收。不能立即交于被拆迁人
    2023-07-05
    158人看过
  • 实施拆迁补偿协议的主体是谁?
    1、集体土地(包含耕地,非耕地,宅基地及地上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征收拆迁,主要依据的是《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权决定征收的是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包含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人民政府),经过省级或者国务院批准后,由市县一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在现实实际操作中,市县一级政府往往会委托或者指示乡镇一级政府作一些实质性的工作,从法律规定来看,乡镇一级政府只能是作一些辅助性的工作,但其不是实施主体;2、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主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其中第四条明确规定了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是什么《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
    2023-07-04
    160人看过
  • 强制拆迁新政策2020年实施
    2020年强拆房屋新规定:新增过渡费:农民在拆迁过渡期至少可获得2万元安置补偿、安置补助,含宅基地、配套设施、租赁费,每户2万元等。双向补偿方式:房屋被拆迁后,不仅可以得到农户房屋的补偿,还可以得到宅基地的补偿。补偿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货币补偿,按照农民损失的利益总额折合成人民币;另一种是等价置换,即农民可以在政府规划区内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购买商品房弥补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成都违建强拆房屋新规定违法建筑政府可以依法进行强拆,但是并不等于允许公民、法人可以故意毁损、拆除违章建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条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
    2023-07-01
    155人看过
  • 强制拆迁主体是否合法?
    福田区信访办:这确实是“野蛮拆迁”,呼吁业主和开发商都不要做出过激行为。中航苑的问题从去年11月开始出现。70岁的业主顾先生回忆称,2009年11月12日,他位于26栋的房子开始被拆,那时他还住在房子里。2009年12月5日,福田区信访办与华强北派出所民警一起,强制停止拆迁行为。然而,拆楼只停留了仅1个月,到2010年1月12日,砸楼声再次响起,25、25、27栋同时开始拆除。1月20日,在深圳市规划国土委的干涉下,拆楼行动停了下来,一直到现在。业主罗义拿出了一张2010年4月11日18:19的报警记录。罗先生告诉记者,他已经不在这里住,但家里东西都还在,4月11日当天从这里经过时竟发现家中有灯光,过去一看发现一队工人住在里面,而电视机等部分家私电器已不知去向,门锁也被换掉。他当时便拨打了110报警,华富派出所民警来到现场进行了处理。业主汪先生的父亲曾任深圳市政协副主席,他在中航苑26栋5
    2023-06-08
    182人看过
  • 集体土地强制拆迁程序有哪些
    集体土地强制拆迁程序如下:1、土地由有批准权的国家机关批准;2、公告登记,依次为征地公告、土地补偿登记、安置补偿方案公告;3、用地单位提出用地申请;4、县、区国土资源局预审用地情况,出具预审意见;5、规划部门出具选址意见书;6、办理建设项目核准备案;7、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8、建设用地批准书由国土资源部门颁发。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城市房屋拆迁的征收程序流程有哪些1、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2、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3、市、
    2023-06-27
    352人看过
  • 国家政策允许强制拆迁吗,实施强制拆迁的条件是什么
    一、国家政策允许强制拆迁吗国家不允许政府强行拆迁,但是在一定情况下,政府可以申请法院强行拆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
    2023-06-15
    168人看过
  • 河道整治拆迁的实施主体是谁
    房屋征收部门。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河道进行整治时,如果要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拆迁补偿方案由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环保行政处罚实施主体是谁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环境行政处罚。经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授权的环境监察机构在授权范围内实施环境行政处罚,适用关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委托环境监
    2023-08-17
    334人看过
  • 强制拆迁不得实施的几种情况
    1、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提供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实施强制拆迁,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3、此外,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房屋内物品进行公证。4、政府申请行政强制拆迁时应提交被拆房屋证据保全公证书的规定,即在政府下达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前,被拆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就办好了,实践中,都是在取得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后,实施行政强制拆迁前完成该项公证工作的。不得让与的债权有几种1、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这种约定须在转让之前以书面的形式订立,否则无效;2、依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此种与债权人的人身有不可分割的关系或者基于债权人与债务人间的信任关系产生;3.法
    2023-07-05
    486人看过
  • 强制拆迁的执法主体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的,一般由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执行。”由此可知,强制拆迁的执法主体是市、县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法院,但是,在实践中,不可能由市、县政府的工作人员亲自实施强拆,这个工作一般授权或者委托给乡镇、街道、村委会、居委会或者拆迁公司,但是这些单位是不具有法律上强拆主体资格的,如果他们没有经过授权或者委托就强拆了您的房屋,那就是违法强拆,如果他们经过了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或者委托,则承担强拆法律责任的就是市、县人民政府。委托执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
    2023-07-24
    266人看过
  • 行政强拆如何找到实施主体
    行政强拆的实施主体包括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房屋征收部门。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强制拆迁时,可以实施强制拆迁的主体包括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房屋征收部门,但需要先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的扩张,拆迁在生活中变的非常普遍,很多人在拆迁的时候对于补偿不满意而拒绝拆迁,这时候行政机关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对房屋进行强制性拆迁,我国的行政机关部门是非常多的,强制拆迁需要由特定的主体来实施。一、强制拆迁的法定条件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4、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
    2023-02-16
    81人看过
  • 强制拆迁的法律规定及实施细则
    为防止强制拆迁时可能会产生的矛盾,北京市制定严格的强制拆迁新规定,强制拆迁要走八个程序,实施强制拆迁3日前须在强制拆迁现场张贴强制拆迁公告,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强制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强制拆迁时要走的八个程序包括:(一)拆迁部门提出强制拆迁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二)区、县人民政府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区、县人民政府决定进行行政强制拆迁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向市国土房管局备案。(三)《决定书》要载明下列事项:1、被强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被强制拆迁房屋的地址;2、强制拆迁的事实和理由;3、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4、强制拆迁的期限;5、要求当事人自行清理存放于拆迁标的物内的财物;6、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权利及履行方式和期限;7、强制拆迁的执行机关和协助机关;8、制作《决定书》的机关名称和时间。(四)实施强制拆迁3日前须在强制拆迁现场
    2023-07-03
    439人看过
  • 政府是否应该实施强制拆迁?
    (一)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二)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三)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四)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已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强拆。除以上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实施房屋强拆。拆迁哪些行政主体可以实施强制拆迁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强制拆迁时,可以实施强制拆迁的主体包括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房屋征收部门,但需要先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2023-07-05
    221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拆迁
    相关咨询
    • 拆迁哪些行政主体可以实施强拆?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0-11
      可以实施强拆的行政主体有:当地的城乡规划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以及城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处理,避免出现违法的情况,造成矛盾和纠纷的应当妥善处理。
    • 哪些情形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4
      不能施行强拆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未经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2、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提供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实施强制拆迁,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 4、此外,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
    • 强制拆迁的实施步骤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实施步骤:(1)张贴强制拆迁公告;(2)受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部门拟定实施方案,做好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各种准备;实施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备案;(3)通知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有关证据保全;(4)准备工作就绪后,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强制拆迁时间,要求届时到现场配合执行;(5)通知有关单位、基层组织强制拆迁时间,派员现场协助执行;(6)做好装运、保管的各种准备;(7)房屋
    • 哪些部门对违章实施强制拆迁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11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管理部门可以实施强制拆迁。强制拆迁权属于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定职权。县级以上政府可以责成规划、土地、建设、城管等有关部门具体实施强制拆迁的法定职权,人民法院不予执行。
    • 哪些部门能够实施强制拆迁,有哪些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1-30
      法律分析 能够实施强制拆迁的部门是:市、县级人民政府的房屋管理部门。强制拆除权属于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定职权,县级以上政府可以责成规划、土地、建设、城管等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强制拆除的法定职权,人民法院不再予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