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拆迁补偿有异议应该怎么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14:10:27 151 人看过

一、对拆迁补偿有异议应该怎么处理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方案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要注意的内容

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要注意协议应包括以下事项:

(1)订立协议的主体。

(2)被拆除房屋的位置、性质、建筑面积。

(3)补偿安置方式。

(4)货币补偿金额。

(5)搬迁期限。

(6)违约责任。

(7)争议的处理。

(8)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还须注意如实行房屋调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还应当包括调换房屋的价值金额、面积、地点、层次和房屋交付时间等事项,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拆迁居住房屋以期房调换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根据建设情况约定过渡期,并遵守过渡期的约定。过渡期内,由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拆迁人还应支付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则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地资源局制定。

如当地对协议有备案要求的,受托律师应提示拆迁人应当按当地规定将其订立的所有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报拆迁主管机关备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7日 20: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小产权房被拆迁无补偿,应该怎样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房子,并依法办理了审批手续,即属于合法建筑,被拆迁能拿到补偿。如果买家与卖家有其他约定的,按照该约定。另外,如果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成的房子,属于违章建筑,可能会被拆迁,并且不能获取补偿。不过,买家能否要求卖家补偿,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农村房屋拆迁后农民怎么办拆迁过程中农民可以依照拆迁及上级部门所设定的安置规划向拆迁人申请补偿。但是具体到标准等方面,主要有以下细节要注意:(一)拆迁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当经过合法批准,且不超过控制标准。未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不予认定。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二)拆迁补偿中认定宅基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面积为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具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的,按照批准的建筑面积认定。(三)农村村民符合审批宅基地条件但未实际取得宅基地,且按照拆迁实施方案安置确有困难的,
    2023-07-03
    302人看过
  • 拆迁补偿争议,应该找哪个部门
    拆房补偿不合理可以找市、县级的人民政府投诉维权。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应该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市级、县级的人民政府的相关部门应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级人民政府所规定的职责分工,相互配合,保障房屋的征收和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房屋征收部门若对房屋征收的实施单位在委托的范围之内实施的房屋征收和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商标恶意抢注应找什么部门解决商标侵权投诉,是指商标权利人等就商标侵权时间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请求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应查处下列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2023-07-01
    367人看过
  • 处理城镇房屋拆迁补偿问题中的异议
    1、解决拆迁补偿纠纷的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根据目前土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机制,由国务院裁决的案件,由省政府协调,国务院裁决。由省政府裁决的案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协调,省政府裁决。2、申请裁决的范围所谓申请裁决是专指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纠纷。其中包括征收土地的三项补偿,可以划分为产值标准、倍数标准、附着物标准。对其中一项有争议的则构成补偿标准争议纠纷。3、申请裁决程序第一步:向市、县人民政府递交协调申请:协调申请要有明确的要求,标准争议的事实依据和证据,科学的计算依据和统计标准。第二步: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递交裁决申请:协调不成或自申请协调之日起60日内不予协调的,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国务院或省级政府)申请裁决。第
    2023-07-03
    182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迁未获得补偿,应该怎样处理?
    对农村房屋拆迁,如果拆迁不补偿的,被拆迁人是可以拒绝拆迁的,直到补偿后再签订拆迁协议。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遇到农村房屋拆迁问题怎么办1、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4、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5、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
    2023-07-03
    320人看过
  • 拆迁户对拆迁补偿有异议的,可否直接拒绝签字?有什么后果?
    拆迁是国家推进城市开发建设中的关键环节,只有合法合理的进行拆迁,才可以进行下一步的土地开发利用,但对于居民来说,拆迁则意味着需要放弃熟悉的居住环境而迁移到其它地方,所以部分居民可能存在不愿意搬离的情况。另外,对于拆迁补偿款的认定上,如果有异议的,能不能拒绝签字呢?会有什么后果?下面,即明拆迁律师就围绕这两个问题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一、拆迁户不签字是否有效?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可以肯定的说,拆迁户认为拆迁协议中的相关条款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或者对拆迁赔偿的标准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可以拒绝签字的,在法律层面上,即使是政府也不得强制居民签字确认拆迁事项。但是,国家法律规定了,对于国家需要进行城市土地开发时,是可以收回已经出让或者划拨的土地使用权的,在《城乡规划法》第47条明确规定了由于行政区划调整、城乡规划变更、修改城市规划等情况下,是可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土地使用规划的,但由于拆
    2023-06-17
    375人看过
  • 居委会应该签订什么拆迁补偿协议?
    一、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二、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相关事项。三、《村委会组织法》第24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一、承包合同到期后怎么办土地承包制度是国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到期后,由村集体重新发包,并与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在重新发包的时候,由村集体确定分配方案,提交村民大会讨论决定。一般来说,以发包时具有本集体成员资格的人员为限来平均分配。该项土地承包制度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农民的合法民事权益。二、百分之多少村民签名有效百分之多少村民签名有效,主要根据具体事项确定。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
    2023-02-16
    484人看过
  • 拆迁纠纷处理应该怎么做
    一、征地拆迁引发矛盾纠纷的成因分析1、补偿标准不够统一存在同一个地段、同一区块因户籍不同,补偿标准不一样。其次是因个别工作人员存在执法不公,打“人情牌”的现象,相同条件的拆迁户补偿标准不一致,面积测算标准不一样,造成群众互相攀比,同时,由于拆迁标准是由政府统一制定,群众普遍反映补偿标准过低,对补偿标准不太认可。2、行政行为不规范一方面政府拆迁部门过于追求征地拆迁效率而忽视程序的正当性和透明性,当拆迁方和被拆迁人在不能及时达成协议时,拆迁方为赶进度而发生随意表态、“强拆迁”等现象,由此引起被拆迁群众的不满或者上访。另一方面有关管理部门全局观念不强,对一些重点户有畏难情绪,不敢管,不想管,使问题久拖不决,引发矛盾。3、政策法规与现实存在滞后现象随着城镇拆迁总量的增大,房地产市场异常活跃,房价节节攀升。而相应的政策法规却未能依据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存在拆迁标准与实际的房地产价格脱节。当
    2023-02-13
    497人看过
  • 面对房屋拆迁补偿的争议,如何应对?
    为防止产权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在产权争议诉讼中,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拆迁补偿款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拆迁或请求拆迁人将拆迁补偿款向有关机关提存,防止拆迁人把拆迁补偿款发放给案外人,损害真正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当然,拆迁人为防止错发拆迁补偿款,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之前可要求对争议的房屋进行确权,要求被拆迁人提供有效的权属证明文件。产权纠纷的房屋是指房屋产权关系存在争议,产权人还未确定的房屋。房屋拆迁时,如果产权人尚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就无法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但拆迁工作仍要进行,这就要求纠纷人应该在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规定期限内尽快解决纠纷,以便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土地权属登记与房屋权属登记之间的关系土地权属登记与房屋权属登记之间的关系如何所谓土地登记是指国家依照法律程序将土地的权属关系、用途、面积、等级、价值等情况登记于专门的册籍,以加强政府对于土地的科学管理,保护权利人对于土地合法权益的一项
    2023-07-06
    348人看过
  • 对拆迁有异议找什么部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根据目前土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机制,由国务院裁决的案件,由省政府协调,国务院裁决。由省政府裁决的案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协调,省政府裁决。具体操作方式如下:(一)申请裁决的范围所谓申请裁决是专指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纠纷。其中包括征收土地的三项补偿,可以划分为产值标准、倍数标准、附着物标准。对其中一项有争议的则构成补偿标准争议纠纷。(二)申请裁决程序第一步:向市、县人民政府递交协调申请:协调申请要有明确的要求,标准争议的事实依据和证据,科学的计算依据和统计标准。第二步: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递交裁决申请:协调不成或自申请协调之日起60日内不予协调的,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国务院或省级政府)申请裁决。第三步:申
    2023-03-16
    333人看过
  • 拆迁补偿应该补偿哪些方面?
    商业用房的补偿应当予以实际经营人。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拆迁补偿纠纷如何举证补偿?(一)被拆迁人应提交的证据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住宅、办公或商铺)、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3、当被拆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和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须提交证明被拆迁人对于被拆除房屋享有接受赔偿安置权利的证据(包括亲属关系证明、继承
    2023-07-04
    50人看过
  • 农村拆迁补偿不合理应该怎样做
    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一、先协商,可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二、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又发生纠纷的,应当通过司法、仲裁途径来解决。若要采取仲裁方式,当事人必须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仲裁采用一裁终局制。三、若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不能申请仲裁,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维权一、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维权1、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1)首先要考虑和拆迁方进行协商处理,因为协商的方式相对来说更加简单便捷,对于拆迁双方的时间也可以更大限度的节省;(2)如果协商不成,可能就需要通过法律渠道来进行解决;(3)拆迁方认为自己得到的补偿不合理的情况下,可以在得知结果起60日之内向政府提请行政复议,如果对于最终的行政复议决定还是不服就需要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诉讼方式来进一步解决。2、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
    2023-08-13
    129人看过
  • 楼房拆迁应该怎么补偿?补偿标准是怎样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1、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2、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3、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
    2023-03-21
    389人看过
  • 拆迁办妥善处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2023-04-23
    100人看过
  • 如何应对不合理的拆迁补偿?
    可以按照下面的途径维权:1、一般情况下,如果对征地补偿不满意,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协调。2、如果协调不成功的,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裁决。3、如果是非正常征地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网签合同不合理怎么办经双方协商,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可以对原合同不合理之处予以修改,可以注明以补充协议为准。如果不同意签订补充协议的,那就只能按合同条款执行。但是,对于明显的霸王条款,可以诉讼与法律,请法院裁定。
    2023-07-05
    18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被拆迁人对货币补偿金额有异议无法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该如何处理?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4
      被拆迁人对以评估价格确定的货币补偿金额有异议,无法与拆迁人就货币补偿金额达成协议的,可以在接到评估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其他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或者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被拆迁人在收到评估报告后十五日内拒绝与拆迁人协商、不另行委托评估、也不申请裁决的,拆迁人可以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都委托评估的,双方应当根据两家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进一步协商议定货币补偿金额;
    •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生效后,被拆迁人对于拆迁补偿不满意,该如何处理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15
      若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问题还未达成协议,就对房屋强制动拆的,被拆迁人可向当地政府请示裁决。政府部门会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对安置和补偿问题作出裁决。若对裁决结果还不服,被拆迁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
    • 对于拆迁补偿安置有争议的被拆迁户该怎么办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11
      一、拆迁人与被拆迁户不能达成拆迁协议,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被拆迁户可以依据土管法实施条例和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申请所在地区县政府协调处理;所在地区县政府协调处理后,如果被拆迁户不服处理结果,可以向所在地区县政府的上一级政府申请裁决。 二、如果拆迁人针对拆迁问题对被拆迁户做出了具体行政行为,被拆迁户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拆迁人所在地区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 签了拆迁补偿协议,但是对方不给拆迁款,这种情况况下应该怎么处理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4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根据本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有义务和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定。在这种情况下,就
    • 如果房屋拆迁有异议,应该向哪个部门申请拆迁补偿的裁决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18
      这需要由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来确定,对评估结果有异议不能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可以向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向市、县人民政府申请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设区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设立房屋拆迁评估专家委员会。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据房屋拆迁评估专家委员会对被拆迁房屋评估结果的鉴定意见进行裁决。 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