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应用概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4:00:29 296 人看过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关于网络市场竞争行为的规定。通读《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三十三条规定,没有关于网络的只字片语。由于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颁布时间较早,且此后20多年一直未曾修改,有些规定显得呆板而陈旧,所以,用它来规范网络市场行为显得力不从心。但是,从法条的核心内容来看,其对网络市场行为具有普遍适用性。例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等。由于网络市场自身的特殊性,是一个虚拟却开放的空间,对于网络市场中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散布虚假信息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同样具有适用性。

其他相关的网络市场行为规范。关于规范网络市场竞争行为的相关立法,除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之外,大多是一些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例如,2000年9月25日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4年9月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发布的《网络交易平台服务规范》和商务部于2007年3月发布的《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此外,还有一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网络问题做出的一系列司法解释等,也对规范网络市场竞争行为起到引导作用。上述法规虽然具体,但是由于制定机构层次普遍较低,所以在法律层面上缺乏权威性,在实际应用中缺乏操作性,达不到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和规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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