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女人管不管孩子,都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离婚,这是自己的权利,但是法院会不会判离婚还是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一方提起离婚的可以向有关组织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有下列情形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所以,女人不管孩子一般不是感情破裂的情形,所以法院并不能因此就判决离婚,但是起诉是自己的权利。
女人起诉离婚怎么办
起诉离婚如下:
1、原告准备起诉书一式两份、结婚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诉讼费用;
2、到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审查予以立案的,进行缴费;
4、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立案庭将案件移送民事庭,通知被告答辩;
5、民事庭向双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到庭应诉。
6、法院进行调解,调解的结果有: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原告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被告同意离婚请求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原告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3)经调解后,被告不同意离婚的,或被告同意离婚但双方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7、法院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女方不管孩子起诉男方离婚分财产可以吗?
284人看过
-
父亲离婚不管孩子能起诉吗
396人看过
-
女方离婚后不给孩子抚养费,可否向法院起诉?
120人看过
-
女方半年不回家不管小孩可以起诉离婚吗
231人看过
-
还没离婚老公不管孩子不给生活费孩子可以起诉吗?
389人看过
-
离婚孩子不让见能否起诉
292人看过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 更多>
-
本人女,起诉离婚,有两个孩子,不想要孩子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3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诉讼离婚的, 1.写民事诉状, 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小孩的抚养问题c.财产依法分割 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被告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
-
-
起诉离婚房子给孩子是否可以湖北在线咨询 2023-07-23夫妻婚后所买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共同房产与孩子无关,如果夫妻双方均同意,可以将房子赠与孩子。 但值得注意的是,夫妻决定将共有房产赠与孩子后,孩子若是成年人,可以到房屋登记部门直接办理变更登记,若孩子未成年,办理时须提交其监护关系证明和监护人身份证明,并在《房地产证》上备注其法定监护人姓名。由于未成年人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因此在处理该房地产时必
-
外省人可以在深圳起诉离婚吗?孩子一岁不到,女方起诉离婚孩子会判给谁?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5本律师擅长离婚小孩抚养权纠纷处理,你可以直接通过起诉方式达到强制离婚的目的,对于孩子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看哪方更适合,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
-
父母可以起诉孩子起诉成年子女离婚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7-21不可以。因为诉讼离婚的原告、被告均为该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第三人不能代替双方当事人来起诉离婚。所以,成年子女作为父母婚姻关系当中的第三人,是不可以起诉父母离婚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