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交付规定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9 06:10:07 162 人看过

商品房交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完成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规定的所有内容;2. 拥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 取得了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的进场验收报告;4. 获得了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的质量合格文件。

商品房交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完成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2.拥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取得了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的进场验收报告;

4.获得了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的质量合格文件;

5.施工单位签署了工程保修书;

6.拥有消防合格证等。

商 品 房 验 收 需 要 哪 些 条 件 ?

商品房预售需要以下条件:1、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2、按照土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4、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5、七层以下的达到主体工程封顶,七层以上的,主体工程须建到工程预算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层数;6、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若您需要了解商品房预售的具体流程,可以咨询相关部门。

商品房交付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完成设计合同中的内容、拥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获得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的质量合格文件、获得消防合格证等。而商品房预售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并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等。若需要了解商品房预售的具体流程,可以咨询相关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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