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不拆迁过程中,经营者可以根据承租人的情况获得相关补偿,无所有权的承租人可以获得装修、搬迁、经营损失、停业等补偿。根据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的有关规定,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拆迁补偿,对拆迁范围内产权为住宅但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商品房进行补偿的经营情况、经营年限、纳税情况等。在实践中,由于不同地区的基本条件不同,“以房代非”的补偿方式也不尽相同。国家有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
1。根据房屋的实际用途,也就是说可以具体认定该房屋确实用于商业用途,按照商品房的具体补偿标准,该房屋是住宅按照住宅的具体补偿标准。住宅用房用于经营的,应当根据住宅用房是否连续经营、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沿街等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补偿;住宅用房用于经营的,应当依法确定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估价金额和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估价金额的平均值。从居住补偿标准来看,主要原因是居住用于经营时间短,不支持作为非居住补偿。
5。住宅部分用于经营的,按商品房补偿标准补偿,其余按住宅补偿标准补偿。第二,普通住宅的拆迁补偿和非住宅的拆迁补偿有什么区别。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保障住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
对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鉴定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征求意见。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交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交换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提供房屋进行产权交换,并计算结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与被征收人交换产权的房屋价值之间的差额。
因旧城区改建被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区域内交换房屋产权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提供原房屋重建区域或附近区域。
-
房改非拆迁过程中的商业损失谁来负责
247人看过
-
住改非拆迁中营业损失给谁
472人看过
-
住改非拆迁中营业损失给谁
267人看过
-
租房过程中电器损坏谁负责
492人看过
-
工厂拆迁时政府停电停水造成的损失谁来负责
416人看过
-
房屋拆迁装修补偿谁来负责
224人看过
收房是指业主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在房屋交付日到开发商办公室进行现场交接的过程。 通常在房屋达到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后,开发商会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业主收房。业主在收到通知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及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更多>
-
退货过程中商品损坏谁负责山东在线咨询 2023-01-24不需要承担责任,向快递索赔即可,在物流运输过程中,风险已转移到快递,若出现货物损失或者丢件等现象,都需要寄件人向快递进行索赔的。既然买家在退货途中由快递导致物品损坏,那么此物品损失应由快递承担,买家与卖家均无责任。
-
企业在拆迁过程中发生的损失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06企业在拆迁过程中的损失即企业拆迁补偿包括以下方面 1、企业经营用房的市场价格赔偿。企业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对象只能是房屋的产权人,如果企业是承租人的话,那么只能是对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对自建的地上物有权获得补偿。 2、企业经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格赔偿。企业经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格的补偿对象是土地使用权人,补偿依据以证书或租赁合同为准。 3、不可移动设备的损失补偿。对其补偿的标准应按照设备使用年
-
企业在拆迁过程中的损失包括哪些方面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8企业在拆迁过程中的损失即企业拆迁补偿包括以下方面 1、企业经营用房的市场价格赔偿。企业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对象只能是房屋的产权人,如果企业是承租人的话,那么只能是对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对自建的地上物有权获得补偿。 2、企业经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格赔偿。企业经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格的补偿对象是土地使用权人,补偿依据以证书或租赁合同为准。 3、不可移动设备的损失补偿。对其补偿的标准应按照设备使用年
-
企业在拆迁过程中的损失赔偿包括哪些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221、企业经营用房的市场价格赔偿。企业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对象只能是房屋的产权人,如果企业是承租人的话,那么只能是对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对自建的地上物有权获得补偿。 2、企业经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格赔偿。企业经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格的补偿对象是土地使用权人,补偿依据以证书或租赁合同为准。 3、不可移动设备的损失补偿。对其补偿的标准应按照设备使用年限进行折旧或重置市场价格计算。 4、可移动设备的搬
-
施工中因施工造成的损失谁来负责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01、如果是施工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则该由施工方自行承担责任。如果是承包人的原因导致施工方造成损失的,则由承包人承担责任。法律规定,因为施工方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八百零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