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是低保户可以强制执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8-05 16:01:36 105 人看过

一、被执行人是低保户可以强制执行吗

当被执行人被判定需要履行法律义务时,其在经济上的状况确实会受到一定的限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1.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有权冻结被执行人的各类收入,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被执行人的所有收入都将被无条件地冻结。

2.人民法院在冻结被执行人的收入时,必须保留其生活所必需的部分及其所要抚养的必须费用。

对于低保户这一特殊群体:

1.如果他们的低保收入高于必须的生活费,那么这部分收入在理论上是可以被冻结的。

2.实际操作中,法院会充分考虑被执行人的实际生活状况,特别是那些依赖于低保收入来维持基本生活的被执行人。

因此,即使被执行人是低保户,其低保收入也并非一定会被强制执行。

二、被执行人失信影响

被执行人的失信行为将对其产生深远的影响。

1.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信息将被整合至其信用档案中,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这将导致被执行人在贷款等金融业务中受到严格的限制和审查。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失信被执行人将被限制进行一系列高消费行为,包括乘坐特定交通工具、在特定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高档装修房屋等。这些限制措施将严重影响被执行人的日常生活和工作。

3.失信被执行人还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以及限制出入境等后果。这些后果将给被执行人的生活和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和损失。

因此,被执行人应当积极履行其法律义务,避免成为失信被执行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4日 00: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被执行人强制执行期限,法院强制执行流程
    被执行人强制执行期限是六个月,法院强制执行流程是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法院受理并通知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对此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如果不按时执行,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一、被执行人强制执行期限被执行人强制执行期限是6个月。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9条的规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个人的为1年;双方是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为6个月。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1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每次履行期限的最后1日起计算。法院执行立案后,法院应在6个月内采取执行措施。如果法院在6个月内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二、法院强制执行流程法院强制执行流程如下:1.申请。2.法院受理。3.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5.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
    2023-06-12
    331人看过
  • 被强制执行人执行期限,被强制执行人多久上黑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被强制执行人执行期限是两年;被强制执行人被加上黑名单是没有时间限制的,由法院视被强制执行人的执行情况和态度决定。一、被强制执行人执行期限被强制执行人执行期限是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其中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二、被强制执行人多久上黑名单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黑名单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将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是在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被执行人有财产而穷尽各种手段后无法执行到位的情况下,由法院视情节而考虑是否加入黑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
    2023-06-18
    306人看过
  • 被强制执行可以申请最低生活费
    一、被强制执行可以申请最低生活费?1、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划拨、提取被执行人收入的,如果被执行人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可以申请法院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2、被执行人申请保留生活费用时,要书面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并说明自己无其他收入的情况,由法院进行审核确认。3、为被执行人保留生活费用,以维持其自己和负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人的基本生活为限。生活费用的数额参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但被执行人负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人有多个义务人的,需要确认其应承担的份额。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
    2024-01-05
    233人看过
  • 强制执行什么情况下可以拘留被执行人
    一、强制执行什么情况下可以拘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拘留的条件是:1、需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这是执行人员作出拘留裁定的前提条件,如果被拘留人没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就不能进行拘留,这是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2、需经院长批准。司法拘留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项强制措施,属于执行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当经过三名以上执行员讨论,报人民法院的院长批准。3、异地拘留应当符合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对不在本辖区的被拘留人,作出拘留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派人到被拘留人所在法院,请该院协助执行。4、告知被拘留人法定权利。对被拘留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二、被执行人什么情形下会被拘留?在执行阶段经常适用司法拘留的主要有两个原因:1、不按时、如实申诉财产的。2、有能力执行判决而拒不执行。妨害执行、转移财产的行为也适用司法拘留。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
    2024-01-24
    137人看过
  • 是否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独资的工厂
    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或者财产不够执行债务的,那么债权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独资的工厂。在申请强制执行时需要注意被执行人不能写债务人个人,而应该写债务人与债务人名下独资的工厂为共同被执行人,这样法院才能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独资的工厂以偿还债权人的债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第二百四十五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
    2023-06-01
    173人看过
  • 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拒绝签字还能执行吗?
    北京浩东律师事务所徐卫东律师回复:有效的。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相关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第二百二十一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
    2023-06-08
    468人看过
  • 强制执行撤诉后再要求强制执行可以吗?
    可以的,申请人撤销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法院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还可以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如果超过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限,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一、撤回执行申请后能否再次申请执行如果申请人在撤销执行申请时没有明确放弃实体权利,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再次申请执行,法院应当立案执行。申请执行权是法律赋予申请人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这种程序性权利可以赋予其较大的自由支配权,即可以允许申请人申请执行,也应允许其撤回申请。撤销执行申请是申请人在执行程序中自愿处分自己民事诉讼权利引起案件终止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实行私法自治原则的体现,法院公权力不宜过多干预。二、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1、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为上诉期,未上诉的,十五日过后就生效。2、二审判决略有不同,从二审判决时即为生效之日。3、凭一审和二审判决书,以及强制执
    2023-03-19
    438人看过
  • 被法院执行人可以申请低保吗
    一、被法院执行人可以申请低保吗民诉法二四二、二四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冻结被执行人各类收入,但是必须保留其生活所必须的部分及其所要抚养的必须费用。这种情况下,对于被执行人的低保而言,如果高于必须的生活费,那么是可以冻结的。失信被执行人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2013年11月14日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明确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相关工作操作规程。今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被整合至被执行人的信用档案中,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供有关单位在贷款等业务审核中予以衡量考虑。名单涵盖了社会各行各业的老赖,除了赖账大户集中的房地产、外贸加工等行业,值得关注的是,一些新兴行业也名列其中。根据《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执行案件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
    2023-06-04
    192人看过
  • 北京强制执行可以执行车牌吗
    不可以,法院强制执行车,是把车进行拍卖,然后把拍卖得来的钱用来赔付你。并且车牌不属于商品,不能作为标的物拍卖。您可以和对方协商,看看能不能达成所愿。协商不成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看看对方还有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一、欠钱不接电话不回信息怎么办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公告送达缺席判决,你取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法院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对方名下的车辆、房屋或存款等,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拍卖上述财产,用来偿还你的债务。有欠条的可以使用欠条作为证据,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借款协议、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3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二、我全责对方不签字几天能提车三天内对方没有对责任认定书提出异议的话,就可以提车了。对方签字和不签字你都可以提车的,这个签字和提车没关系,不是一回事。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
    2023-02-21
    343人看过
  • 行政执法可不可以强制执行
    一、行政执法可不可以强制执行行政执法可不可以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指的是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般有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等。《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第十二条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
    2024-01-15
    362人看过
  • 强制执行阶段可以执行连带责任人吗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只会执行被执行人,如果法院追加连带责任人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执行连带责任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四十条执行通知与强制执行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分立,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分立后新设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被执行人,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被执行人在分立前与申请执行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
    2023-02-24
    415人看过
  • 强制执行能改变被执行吗?
    会。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执行的民事案件,在没有执行完毕之前,不会停止执行,所谓执行期已过没有法律依据。对有能力履行判决、裁定、裁决义务而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采取强制措施,包括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房子被执行了还会上黑名单吗视情况而定。如果强制执行没有任何财产的执行人,是不会进入黑名单的;但是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的执行人,会被列入黑名单。失信黑名单一般指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
    2023-07-17
    276人看过
  • 被执行人可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吗
    一、被执行人可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吗(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二、被执行人的权利有哪些(一)申请回避的权利。被执行人认为承办案件的法官、书记员有以下情形的,有权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申请回避:申请执行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执行至案件执行终结前提出,是否回避,由人民法院决定。(二)申请执行到期债
    2023-06-06
    373人看过
  • 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起诉申请执行人合理吗?
    一、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起诉申请执行人合理吗?不是同一诉讼请求的,可以再次起诉。同一事实及诉讼请求已经过法院判决确定的,不能再次起诉。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符合起诉条件且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二、被执行人退休了怎么办?被执行人退休的,不影响法院判决
    2024-01-31
    30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担保人可以去强制执行人追加被执行人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8-04
      在执行程序中,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则可直接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应当限制在其担保责任范围内。也就是说担保人可以追加为被执行人的。
    • 强制执行书被执行人没钱可以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9
      强制执行是法院执行,有偿还能力就可以。
    • 强制执行可以冻结被执行人帐户多久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5
      如果打官司输了,对方申请强制执行的话,法院是可以冻结原告银行账户以及原告所有的财产的,银行账户的最长冻结时间是二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
    • 强制执行阶段帐户没钱可以追加为强制被执行人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5
      一、执行期限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
    • 法院强制执行低保户死亡的低保户可以不给钱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09
      不可以。 具体条文见《民事诉讼法》第222条和223条。 执行的条件是执行人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执行的结果应保证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而低保金即为低保户为达到最低生活水平必须的资金保障。1997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1997]29号),要求1999年年底前,县级以上城市和县政府所在地的镇都要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于家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