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有继承权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2 02:20:07 144 人看过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

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理由在于,其他方式的承包通常是以承包人个人的名义而非农户进行的承包,因此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自然可以继承。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根据《民法典》规定,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承包经营权系用益物权,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所谓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并非拥有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只能由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行使所有权。

一、其他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如果赋予公民对耕地承包的继承权,会出现以下导致农村耕地承包合同履行失控,日益减少的农村耕地变得更加紧张,耕地承包合同失去原有的本质和意义,挫伤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等不利影响。譬如继承人系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户,如果继承了被继承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其享有的土地份额明显多于其他村民,有违公平原则。再如继承人系其他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如果继承了被继承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由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耕种,出现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与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争田夺地的混乱局面。这有违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收益权应当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享有的性质,而且侵犯了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的利益。

有人认为《民法典》明确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规定为用益物权,既然是物权,那么作为财产权的用益物权可以继承,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也是可以继承的。

其实,以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这种用益物权是农户基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通过合同方式、无偿取得的一种财产权。因为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限制,土地承包经营权严格限定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享有,这种财产权具有严格的人身属性,因此,它不具有可继承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05: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农村土地承包相关文章
  •  农村土地承包权能否世世代代继承?
    该文主要探讨农村承包权无法被继承的问题。由于承包权与被继承人人身权利等紧密相关,因此不属于遗产范围,无法被继承。但被继承人因承包获得的合法财产仍可继承。赵先生是某村村民,承包了村里的果园,承包期10年。但2年后,赵先生突发心脏病死亡。赵先生的儿子向村委会要求继承对果园的承包权。村委会不同意。赵先生的儿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驳回了赵先生儿子的诉讼请求。农村承包权无法被继承,因为与被继承人人身不可分的人身权利、与人身相关的债权债务、国有资产的使用权等,都与被继承人的人身权利紧密相连,因此不属于遗产范围,无法被继承。就承包经营权而言,承包经营权是基于承包合同关系所产生的经营管理权。承包人死亡后,合同关系终止,承包权不能继承。目前农村的承包合同绝大部分是家庭联产承包合同,是以家庭名义承包的,承包权属于家庭成员共有,家庭个别成员死亡,并不影响合同的履行,其承包合同关系不变,家庭的其他成员仍然应当
    2023-08-21
    464人看过
  • 子女如何继承父母的农村土地承包权
    父母土地承包权转给子女需要以下情况:1、父母和子女没有分户。这种情况下,一般家庭内部协商。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家庭成员的共同财产权,父母要将属于自己的承包权让,需要征求其子女的同意。2、父母跟哥哥一户,自己分户了。这种情况下家里土地承包权是父母与大哥的共同财产,父母想将土地承包权让出,需要征求老大的同意,并且需要到村集体理相关手续;3、所有子女都分户了。这种情况下,父母在经村集体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之后可以将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户外的子女能不能享有土地承包权无论是未婚、结婚、离婚还是丧偶,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我国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宪法第4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
    2023-07-03
    383人看过
  • 户口迁出农村土地确权怎么办,农村土地有继承权吗
    一、户口迁出农村土地确权怎么办户口迁出农村土地确权处理如下:1.全家的户口都迁入设区的市的,原籍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应由集体收回,不能办理确权手续;2.全家的户口都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3.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大家,不管是上述哪一种,当事人要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的,都应由本人户籍所在的户口本的户主带上其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的集体办理确权手续,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签字确认即可。二、农村土地有继承权吗农村土地没有继承权,因为农村土地不属于遗产。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农村的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是村集体,而农民只有农村土地的
    2023-06-06
    104人看过
  • 农村土地大队有权收承包费吗
    集体土地是归农村经济集体所有的,所以发包集体土地后,承包费应当由农村经济集体收取,归全体村民所有。所以大队没有权收取承包费。《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一、土地承包纠纷找谁土地纠
    2023-02-10
    247人看过
  • 从事户口可以继承农村土地农村土地权利吗
    无论当事人是否为农村户口都不能继承农村的土地。农村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个人不具备所有权,也不能通过继承转让。村集体成员可以申请宅基地,获得批准后可以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村集体成员死亡的,其继承人不能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
    2024-04-29
    355人看过
  • 女儿是否有权继承农村土地?
    农村土地,女儿不能继承。因为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并不属于个人,即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但是,农村房屋,女儿可以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女儿有继承父母的财产吗女儿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法律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遗嘱中有明确表示财产不能继承给女儿,则女儿不能继承父母财产;如果没有表示,则女儿有权利继承父母财产。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
    2023-08-14
    267人看过
  • 自己私转让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吗
    承包人与受让人私下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六条,承包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第十一条承包人与受让人达成转让意向后,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转让的,承包人应当及时向发包人备案;以转让方式转让的,应当提前向发包人申请转让。农村土地承包权啥意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2002年8月29日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法》使之趋于完善并增强可操作性。承包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农村土地的范围:农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使用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家庭承包经营:(1)发包方权利:发包的权利、监督的权力、处理的权力、
    2023-08-06
    59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证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确权证。农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就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基础之上,以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及集体土地所有权为依据,进一步明确地块的面积、空间位置等详细信息,有效解决承包土地面积不清、位置不明及登记不全等问题,以保障我国农民的合法经营权,减少土地纠纷。一、土地确权后去哪里更改土地确权是指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所以在土地确权后想要更改的可以向当地乡人民政府申请变更登记,一般来说是向国土资源部门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如果土地承包方的户主、代表人发生改变,是可以到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进行变更登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受理变更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报请原发证机关
    2023-03-06
    69人看过
  • 退役农村人口是否有权继续承包土地?
    农村人口退役后一般是不可以继续承包农村土地了,军人退休后有自己的退休工资,不属于农业人口,农村的土地属于村委会,分配给农户种植,是承包到户的生产方式,农业人口身份转了军人身份,就不可以继承土地使用权了。军人退役后政府会为其安排工作吗《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军人退役后政府不一定会为其安排工作,若是想要被安排工作,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第二十九条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四)是烈士子女的。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一节的规定办理。并非所有军人在退役之后都可以享受退休安置待遇,具体到某
    2023-07-07
    283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经营权可不可以继承呀
    我国对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的是有区别的继承制度: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即承包方为”农户”,而不是个人财产。因此,如该户某个家庭成员死亡,而作为承包方的”农户”仍存在,此时该户内其他成员作为承包经营权人继续经营,不发生继承问题。如果承包农户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应当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终止该土地承包合同,收回该承包土地,另行分配。对于承包地上的收益则属于个人财产,可以进行继承。2、对林地和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经营权可以继承。当然,继承人对林地和“四荒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要以承包合同在承包期限为前提。一、老人去世的土地归谁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含义是指家庭承包经营权只属于农户整个家庭,而不是属于其中某个家庭成员。因此,即便家庭中某个成员死亡,只要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就不会产
    2023-03-21
    269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制度下土地继承的现实问题
    农村承包土地是不可以继承的。具体而言,农村的承包土地承包的不是所有权,而是相对应的使用权承包,法律对此的具体规定主要是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因此并不属于继承,只能通过继承承包的方式来处理。农村承包土地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农村承包土地在婚内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作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方,对夫妻双方共同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
    2023-07-02
    227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土地租赁
    农村土地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土地租赁: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他人使用,由他人向其支付租金的行为。一般来说,出租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村经济合作社以外的个人或组织。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向出租的农户支付租金。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不能违反《土地管理法》第63条的规定,即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第八十一条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通过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方式取得农村集体土地的经营权和使用权,对农村集体经济
    2023-02-13
    489人看过
  • 谁有权享有农村承包地土地直补?
    1、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按照政策规定,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其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且耕地未有改变用途,耕地就是流转出去了,应该享受农业支持保护补贴。2、对于承包别人地种植对于承包地种植,没有土地证,那就需要看土地流转合同了,来证明有权享受补贴。承包双方在合同(协议)中对补贴归属有明确约定的,按双方合同(协议)执行。3、承包口头协议如果没有土地证,土地流转时也没签订合同,只有口头协议,没有约定的,补贴给实际种植者。农村承包地人死了收回吗土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由于该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法律规定应当予以保护,为维护农村生产、生活秩序的稳定,因此,村里不能强行收回土地。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
    2023-07-06
    321人看过
  • 在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继承是怎么规定的
    一、在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继承是怎么规定的?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不存在继承,因为农村的土地都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户不存在的,更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应当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二、遗产的法定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
    2023-06-18
    115人看过
换一批
#农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更多>

    #农村土地承包
    相关咨询
    • 农村土地继承与承包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3
      农村土地由现有家庭成员继续承包。宅基地上的房屋由子女继承。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能继承,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20
      规定是只能本村户籍子女才可以继承。“公民、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规定”。同时,《农业法》亦规定:承包人以个人名义承包的土地(包括耕地、荒地、果园、茶园、桑园等)、山岭、草原、滩涂,水面及集体所有的畜禽、水利设施、农机具等,如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该承包人的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承包合同由继承人继续履行,直至承
    • 农村承包的土地有继承权吗?怎么规定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14
      不能继承《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承包的土地的财产权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人只有使用权,没有财产权。因为承包地不是逝者的个人财产,所
    • &&&农村土地继承权怎么继承
      福建在线咨询 2024-03-24
      农村的土地所有权是属于国家和村集体的,个人只享有使用权,所以所有权是不能够进行继承的。当原承包人去世之后,其后代可以继续在承包期内使用、经营该块土地。只能继承使用权。农村承包经营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只要承包家庭还有农户,在承包期内,承包土地是不收回的,如果承包家庭没有农户了,土地由村集体收回。非农户不能继承土地使用权,但可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 农村大学生可否继承土地承包权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09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按户进行承包,不属于个人财产,不能继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