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探望权怎么恢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3 09:42:59 217 人看过

1、探望权的恢复行使是指被依法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中止事由消失后,权利人重新有权对子女进行探望的行为。

2、请求恢复探望权的主体,一般为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

在特定情形下,直接抚养人或法定监护人也可以出于维护子女利益的考虑向人民法院申请权利人恢复行使探望权。

请求恢复探望权的程序须依民事诉讼法进行,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中止探望权怎么申请

父母双方离婚后,父亲或母亲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具体申请中止探望权的关键是:

1、申请主体: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

2、申请过程: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的,依法作出裁定。

当然,中止探望权并不是永久的,需要中止探望的事由消失之后还是可以回复探望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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