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评审委员会复查时,哪些情形可以中止审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14 16:37:14 106 人看过

一、商标评审委员会复查时,哪些情形可以中止审查

1、商标评审委员进行复审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权利的确定必须以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行政机关正在处理的另一案件的结果为依据的,可以中止审查。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审查程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五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做出不予注册决定,被异议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被异议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异议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复审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权利的确定必须以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行政机关正在处理的另一案件的结果为依据的,可以中止审查。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审查程序。

二、商标异议复审如何申请

(1)申请人资格:必须是被商标局异议裁定的商标异议双方当事人之一(异议人或被异议人)。

(2)申请的时限:商标异议当事人在收到商标局对该商标异议裁定的《商标异议裁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申请异议复审。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迟延的,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三十天,是否准许延期,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

(3)评审规费:申请复审的应缴纳商标驳回复审申请规费,目前的收费标准是每件申请1500元,代理费根据案件情况确定。

(4)商标评审委员会自收到《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十天内,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5)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基本符合法定条件,但需要补正的,可以限期补正;限期内未作补正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退回全部申请书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五章 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  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n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n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商标侵权赔偿金、商标转让费、商标使用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2日 06: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商标撤销复审审查时限
    商标撤销复审审查时限是多久中国将商标审查周期从目前的8个月缩短至6个月。当商标局收到申请人提出的撤销申请后,会通知商标注册人,并要求注册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商标三年中的使用证据文件。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人使用证据材料后,将对证据进行审查,且做出是否撤销该注册商标的决定,会分别向商标注册人和申请人发出决定书。如超出2个月,注册人仍未向商标局提交使用证据或证据无效的,商标局予以撤销该注册商标。如注册人对商标局做出的撤销注册商标决定不服的,注册人可以自收到撤销决定之日期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撤销复审申请”。如对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不服的,可自收到裁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
    2023-06-13
    112人看过
  • 被驳回后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法》第34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一、哪些情况可以申请驳回复审1、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2、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复审;3、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续展申请不服的复审;4、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复审;5、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复审;6、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不当商标不服的复审。二、申请驳回复审的条件1、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2、驳回商标复审申请
    2023-04-02
    310人看过
  • 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商标评审案件中的回避制度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审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定,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申请商标评审人员回避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办理,并说明理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商标评审人员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有关当事人。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和《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商标评审人员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在被告知商标评审人员后15日内提出。期限届满后,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发现有关商标评审人员有回避情形的,可以在评审决定、裁定作出前提出回避申请,但应当提供相关证据。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收到申请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不回避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后3日内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商标评审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审理工作。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复议申请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书面通知复议申请人
    2023-04-23
    208人看过
  •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专利申请人复审请求的形式审查
    根据《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及《专利审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规定,复审程序是因专利申请人对驳回申请决定不服而启动的救济程序,同时也是专利审批程序的延续;具体而言,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复审请求的形式审查的内容包括:复审请求客体,复审请求人资格,期限,文件形式,费用,委托手续等。一、专利复审期限为多长时间专利申请被驳回提出专利申请复审(3个月内)形式审查专利复审前置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维持驳回决定或撤销驳回决定驳回不服司法救济程序专利复审程序是专利申请被驳回时,给予申请人的一条救济途径。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复审请求进行受理和审查,并作出决定。复审请求案件包括对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程序中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而请求专利复审的案件。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权启动专利复审程序,而且必须在接到驳回通知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二、什么是
    2023-06-23
    409人看过
  • 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期限是多久
    一、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期限是多久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的期限没有作出规定,而申请人对驳回申请专利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一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将受理的复审请求书转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原审查部门进行审查。原审查部门根据复审请求人的请求,同意撤销原决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据此作出复审决定,并通知复审请求人。第六十三条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复审后,认为复审请求不符合专
    2023-06-16
    384人看过
  • 专利实质审查中可中止检索的情形
    从理论上说,任何完善的检索都应当是既全面又彻底的检索。但是从成本的合理性角度考虑,检索要有一定的限度。审查员要随时根据已经检索出的对比文件的数量和质量决定是否应当中止检索。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规定了专利实质审查中可中止检索的几种情况。具体而言,检索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审查员可以中止检索:(一)审查员已经找到一份与申请的全部主题密切相关的对比文件,并且认为它清楚地公开了申请的全部主题的全部技术特征,或者由它所公开的内容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得出权利要求书中的全部技术方案,即审查员认为该对比文件单独影响申请的全部主题的新颖性或创造性,构成检索报告中所规定的X级文件或E级文件;(二)审查员已经找到两份或者多份与申请的全部主题密切相关的对比文件,并且认为,申请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容易地把它们结合起来,得出权利要求书中的全部技术方案,即审查员认为这些对比文件结合起来影响
    2023-04-23
    451人看过
  • 现场审查如果有哪些情况会中止
    保密工作机构设置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保密信息设备和保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等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护措施与互联网等公共信息网络进行信息交换,可能导致泄密信息失控;在互联网及其公共信息网络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或无线通信中存储、处理和传递国家秘密的;未按保密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处理的,将退出使用的保密信息设备和保密信息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改为其他用途,可能导致保密信息失控;保密信息系统未通过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或授权评估机构的系统评估和存储,处理保密信息的;选择的保密合作配套单位不具备相应保密资格的。根据书面审查和现场审查结论及有关材料多久批准根据书面审查和现场审查结论及有关材料后根据审查结论进行现场验收。审查验收合格后的3个工作日内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对更正内容予以书面确认。书面审理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只就当事人的上诉状及其他书面材料进行审理,不需要诉讼参加人出席法庭,而直接作出判决或者
    2023-08-07
    254人看过
  • 审查起诉阶段中止审查要不要恢复
    2012年刑事诉讼法颁布后,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下称《规则》)没有保留之前实行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关于审查起诉阶段中止审查的相关规定。但现有诉讼程序中的补充侦查、强制医疗、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并不能完全填补废除审查起诉阶段中止审查制度留下的空白,实践中仍有不少情形亟须恢复设立中止审查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废除审查起诉阶段中止侦查和中止审查的规定,主要基于以下几点:一是司法解释不应该突破法律规定,因为刑事诉讼法没有相关规定。二是中止侦查和中止审查制度执行过程中产生了一些负面问题。如因疾病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的确定标准、认定程序不明确,认定一名犯罪嫌疑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是否必须进行鉴定,凭医院的诊断证明能否直接认定,由哪级鉴定机构或医疗机构进行认定等,这些都没有明确规定,导致实践中标准不一。而且案件中止后如何监控,由谁监控也没有明确规定,部分犯罪嫌疑人由于侦查
    2023-06-11
    274人看过
  • 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的评审申请类型
    商标评审依照《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受理以下案件的申请:(一)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二)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复审;(三)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复审;(四)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续展申请不服的复审;(五)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复审;(六)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不当商标不服的复审;(七)在先商标权力人对注册商标提出争议申请;(八)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认为注册不当商标提出撤销的申请;(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商标确权事宜。
    2023-06-08
    120人看过
  • 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应注意事项?
    ①申请人申请商标评审,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书,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数量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基于商标局的决定书或者裁定书申请复审的,还应当同时附送商标局的决定书或者裁定书副本。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需要补正的,通知申请人自收到以通知之日起30日内补正。经补正仍不符合规定的,视为撤回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②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商标评审申请后,应当及时将申请书副本送交对方当事人,限其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期满未答辩的,不影响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当事人需要在提出评审申请或者答辩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申请书或者答辩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申请书或者答辩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③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实际需要可以决定对评审申请
    2023-06-08
    284人看过
  • 商标形式审查机构如何确定?商标形式审查的内容有哪些?
    一、商标形式审查机构如何确定?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件后,首先进行的是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主要分三个部分:申请书件的审查(文件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签字/印章是否缺少)、对商标图样规格、清晰程度及必要的说明的审查、分类审查(对填报的商品/服务项目的审查)。根据形式审查的结果,商标局主要发出三种通知书:〈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与〈不予受理通知书〉。因此由上可知,商标形式审查机构是受理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局。二、商标形式审查的内容有哪些?1、申请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注册商标的主体资格和申请人申请商标所指定保护的商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外国申请人是否委托了我国指定的商标代理组织。国内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其委托书是否符合要求。3、申请书填写是否符合规定。包括申请人的名义与印章、营业执照是否一致;申请人的地址是否准确;申请人指定的商品或服务填写是否规范、具体,分类是否准确。4
    2023-04-11
    248人看过
  • 商标评审委员会对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应当如何处理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需要补正的,通知申请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补正。经补正仍不符合规定的,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商标评审申请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驳回,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一、商标注册人如何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如果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
    2023-03-31
    110人看过
  • 通过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
    依照商标法及条例的规定,在商标评审过程中产生争议时,有关当事人认为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认定驰名商标,此时,有关当事人应当依法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一、办理驰名商标需要多少钱中国驰名商标是指经过有权机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根据国家工商总局2003年4月17日颁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其涵义可以概括为: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对于什么是相关公众,《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是这样规定的: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驰名商标费用大概在50-80万之间,途径有四种:1、工商案件查处;2、异议程序;3、争议程序;4、法院司法认定。二、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形式
    2023-06-28
    396人看过
  • 上市终止审查中止审查区别
    《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工作流程》中提到“发行审核过程中的终止审查、中止审查分别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20条、第22条的规定执行。审核过程中收到举报材料的,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19条的规定予以处理。”第二十条在审查申请材料过程中,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终止审查的决定,通知申请人:(一)申请人主动要求撤回申请;(二)申请人是自然人,该自然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三)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四)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书面回复意见,且未提交延期回复的报告,或者虽提交延期回复的报告,但未说明理由或理由不充分;(五)申请人未在本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3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回复意见。第二十二条在审查申请材料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中止审查的决定,通知申请
    2023-04-17
    40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行政许可的终止审查和中止审查的区别是什么, 终止审查的情形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3
      终止审查和中止审查主要区别在于,终止审查意味着以后不会再进行审查了,而中止审查则是暂时停止审查,但是以后还有可能继续审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在审查申请材料过程中,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终止审查的决定,通知申请人:(一)申请人主动要求撤回申请;(二)申请人是自然人,该自然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三)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
    •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如何审查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22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应首先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的除外),然后对投标文件的内容和格式进行符合性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者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应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不得变更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对所询问的问题应作出书面澄清或者说明,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文件。
    • 什么情况下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决定公开评审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15
      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商标争议案件实行书面审理,但是依法决定公开评审的情形除外。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实际需要,可以决定对评审申请进行公开评审。当事人请求进行公开评审的,应当提出需要公开评审的具体理由。涉及双方当事人的下列案件,应当事人的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决定进行公开评审:(1)当事人一方要求就重要证据同对方当面质证和辩论的;(2)需要请出具过重要证言的证人作证、质证的。有下列情形之
    • 哪些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评审案件?哪些商标可以提起诉讼?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7
      根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下列商标评审案件:(一)不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决定,依照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申请复审的案件;(二)不服商标局不予注册决定,依照商标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申请复审的案件;(三)对已经注册的商标,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请求无效宣告的案件;(
    • 标评审委员会评审商标争议案件时,评审组织的形式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12
      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商标评审案件应当组成合议组进行审理。合议组由商标评审人员3人或者3人以上单数组成。但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事实清楚、案情简单的案件,可以由商标评审人员一人独任评审。根据法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的案件,可以由商标评审人员一人独任评审:(1)商标局作出驳回裁定、异议裁定所引证的商标在评审时已经丧失专用权或者在先权利的;(2)被请求裁定撤销的商标已经丧失专用权的;(3)商标局作出驳回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