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能否对约定解除的合同行使撤销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09:21:21 75 人看过

案情梁某针与黄某娟系夫妻关系。区某某与梁某针签订《网吧合作协议书》一份,约定:双方出资的实际金额以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但无论出资金额如何变化,网吧的收入分配都是甲、乙双方各占50%,网吧收入分配比例不能改变。后区某某与梁某针等人又签订《补充协议书》一份,确认梁某针等人出资63.8万元,区某某出资67.1万元,梁某针等人并提供了包含牌照费50万元在内的投资清单及黄某娟与案外人冯某容签署的标的为50万元的办理网吧牌证指标《协议书》。

区某某与梁某针等人遂开始共同经营网吧。2008年4月30日,区某某、梁某针等人双方签署《终止协议书》一份,约定解除双方的网吧合作关系。网吧之前及之后与网吧有关的事宜不再与梁某针等人存在任何关系,梁某针等人与冯某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与区某某及网吧无关,由梁某针等人自行处理。网吧之前及之后的所有债权债务等所有与网吧有关的事宜均由区某某独自承担。同日,梁某针等人已收取合伙清算款70万元。2011年4月,冯某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区某某、梁某针和黄某娟支付办理涉案网吧牌证的费用20万元。区某某因收到案外人冯某容的起诉法律文书,才得悉梁某针等人在合伙经营期间存在欺诈区某某的行为,将其本为20万元的牌证指标款虚增为50万元,导致区某某在合伙清算时多向梁某针等人支付合伙清算款30万元。区某某于2011年5月11日以梁某针等人的欺诈行为向广州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

1、梁某针等人返还合伙清算款项30万元及利息;

2、梁某针等人负担本案诉讼费用。本案经一审、二审,并进入再审程序。经依法审理,驳回原告区某某的诉讼请求。

评析本案的案例价值不在于该案的处理结果,问题的实质在于如何理解撤销权的行使范围,对于合同当事人已约定解除的合同,订立合同时受损害方能否再行使撤销权。本案在事实认定上并不复杂,难在如何对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关系进行理清。梁某针等人虚增办证费用,致使出资不实,并直接导致在退伙时的不合理清算,是违反诚信原则的欺诈行为。区某某的撤销权之诉理应得到支持,但区某某在知道撤销事由后,并未明确的提出撤销权之诉,只是其在与梁某针的另一诉讼失利后才另寻法律途径解决自己的利益受损问题,并行使撤销权。由于已超过撤销权行使的除斥期间,致使撤销权的实体权利归于消灭。

本案的处理重点并不是处理区某某与梁某针等人的退伙清算款问题,而是认定隐藏在其后的退伙《终止协议书》法律效力的问题。只要区某某依法行使撤销权,其所面临的欺诈行为所造成的利益受损情况会得到当然的解决。至于本案的处理结果,我们在承认区某某具有撤销权的同时,也要遵守撤销权行使的规则。权利人应及时地行使权利,除斥期间的设置就是为了防止权利行使上的懒汉,以保障市场交易的稳定与效率,防止对方权利长期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广州中院审监庭隋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3: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约定解除相关文章
  • 赠与撤销权能否约定排除
    可以。除了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予不允许享有任意撤销权外,一般来说赠与人是可以任意撤销赠与行为的,不过在赠予合同中明确约定放弃任意撤销权则受到合同的约束,需履行合同约定。当事人将财产无偿送给他人,就是赠予,一般来说赠与人享有任有任意撤销权,即在双方财产转移发生前可以撤销赠予。赠与人可以无限期地行使赠与撤销权吗?答: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也就是说,赠与人即使享有撤销权,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行使,法律规定的期间为一年,即从赠与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否则就丧失了撤销权,赠与财物就不得要回,而将永久的归受赠人所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023-07-21
    294人看过
  • 当事人合同约定解除权的两种情形?
    当事人合同约定解除权的两种情形是:1、按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项权利消灭;2、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违约一方当事人可以催告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行使解除权。如果其超过合理期限而不行使解除权的,解除权消灭,合同关系仍然存在,当事人仍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合同约定解除权如何行使约定解除权,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某种情况,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有解除合同的权利。比如甲乙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甲与承租人乙约定,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允许第三人在该出租房屋居住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也可以约定,出租房屋的设施出现问题,出租人不予以维修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解除权可以在订立合同约定,也可以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约定,可以约定一方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也可以约定双方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当解除合同的条件出现时,享有解除
    2023-08-11
    299人看过
  • 能否行使合同中的“不可撤销”权利?
    合同不可撤销可以解除,解除合同应当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但法定解除除外。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可撤销的反担保函是如何的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获或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中国进出口银行:根据公司(担保申请人名称)于年月日提出的开立保函的申请,贵行同意为担保申请人就项目(合同号:)开立以
    2023-07-16
    255人看过
  • 第三方能否撤销抵押合同,撤销权行使的后果
    一、第三方能否撤销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出现可撤销的情形时,影响第三人利益的,第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抵押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二、撤销权行使的后果1、返还财产。适用于已经履行的合同,是指因该合同交付了财产的当事人对已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请求权,而已经接受财产的当事人则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包括所
    2023-06-17
    443人看过
  • 当事人请求撤销合同是在行使哪种权利
    当事人请求撤销合同是在行使合同撤销权,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或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的,当事人对订立的合同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解除合同关系。一、怎样认定显失公平的合同,该合同效力如何显失公平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方面的条件:1、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2、一方当事人利用了优势地位或利用了对方没有经验。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法律规定,下列合同可以变更或者撤消: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二、民法部关于合同的条款公布多久可以撤销出现可撤销合同的情形时可以在一年内撤销。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
    2023-06-23
    422人看过
  • 当事人事先约定一方行使解除权的期限是什么
    解除权行使的期限,无论是法定期限还是约定期限,在性质上都属于除斥期间,即法律预定解除权于存续期间届满当然消灭的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当事人双方也可以在合同中事先约定一方行使解除权的期限,该期限应当明确地订入合同的解除权条款中。正如法定解除权和约定解除权可以同时并存一样,在有法律规定的解除期限时,当事人之间可以通过约定解除权行使的期限来排斥法定解除权期限的适用。从合同自由的原则出发,应当承认这些约定的效力。解除权的行使无法定或者约定期限的,则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此处所谓的“催告”,是义务人向解除权人发出的要求其行使权利的意思表示,它最终可能导致对方当事人解除权消灭。此处所谓的“合理期限”,是指根据合同的性质、交易的目的和交易的习惯所需要的正常的时间,对于合理期限,要作具体的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2023-06-14
    437人看过
  • 合同订立后,合同当事人能否撤销合同
    合同订立后,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撤销合同的请求要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法律规定的条件有以下三个:一、合同是因重大误解订立的。这种情况是指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重大事项有错误的认识,从而使订立合同的后果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违背,并可能或者已对造成较大损失。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实际生活中显失公平的情况可能多种多样,比如一方当事人不公平地利用了对方当事人的依赖、经济困境或紧急需要,或者不公平地利用了对方当事人的缺乏远见、无知、无经验或缺乏谈判技巧的事实等。是否构成显失公平,需要考虑到合同的目的和性质以及所造成的实际影响等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三、合同是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对于欺诈、胁迫的情形有两种情况。属于损害国家利益的,如前所述,应当认定无效
    2023-06-05
    419人看过
  • 当事人如何行使婚姻撤销权
    婚姻的撤销权须按法定方式行使,当事人不得以意思表示的方式自行撤销。撤销权人应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因此,撤销婚姻可以采取行政程序或者诉讼程序。(一)行政程序。即由婚姻登记机关宣布撤销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销该婚姻的申请,并出具下列证明材料: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2、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当事人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二)诉讼程序。即由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婚姻。受胁迫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婚姻的诉讼,人民法院审理婚姻当事人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案件,应当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一、两个人分居多久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在国内,离婚只有两种方式:首先,若双方能够协商一致的话,则应签订离婚协议书、带着结婚证、户口本、身份
    2023-03-21
    81人看过
  •  当事人如何行使解除权?
    根据委托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且没有特定的条件限制。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但如果委托合同是无偿的,除当事人具有不可归责的事由以外,解除方需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如果委托合同是有偿的,则解除方需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的利益。根据委托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且没有特定的条件限制。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但如果委托合同是无偿的,除当事人具有不可归责的事由以外,解除方需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如果委托合同是有偿的,则解除方需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的利益。 委 托 合 同 解 除 条 件 限 制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委托合同可以解除的条件包括:代理人严重违反被代理人的利益、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但是,委托合同解除条件中还有一些限制,例如:代理人转委托、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法律规定解除等。在实际操
    2023-09-07
    65人看过
  • 订立合同时能否同意不行使撤销权
    一、订立合同时能否同意不行使撤销权合同条款的内容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双方只要就合同条款的主要内容达成合意就可以成立。因此,订立合同时可以同意不行使撤销权。但是民法典也规定了可撤销合同的事由包括显失公平,如果订立合同时合同中写明不行使撤销权有可能会构成显失公平,导致合同变为可撤销合同。二、撤销权的概念1、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的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2、由于撤销权的行使必须依一定的诉讼程序进行,也就是说,行使撤销权必须由债权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作出撤销债务人行为的判决才能发生撤销的效果,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撤销权又被称为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3、撤销权与代位权都是法定的
    2023-06-17
    183人看过
  • 约定合同解除权行使的关键细节
    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注意事项如下:一、解除合同通知书应当规范书写,其内容必须提及法定或者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条款及相应的解除权;二、在合同约定的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内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无论通知采取何种方式,都应满足以下条件:1、足以证明向对方发出通知;2、足以证明发出通知的时间;3、表明发出通知的主要内容。行使法定解除权的程序法定解除权是当事人以单方的意思使合同解除的权利,按其性质来说,不需要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民法典》对行使解除权的程序作了规定:1、通知对方。当事人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的,在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如果选择解除合同,应通知对方当事人;发生法定情形而使当事人享有解除权的,解除权人如果选择解除合同,同样也应通知对方当事人。在这两种情况下,合同从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时起解除。2、对解除合同存在异议的,可请求法定机构解决。当事人一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对方后,对方不同意解
    2023-07-03
    455人看过
  • 能否行使已撤销合同的要素抗辩权?
    合同撤销的抗辩权不能行使。合同撤销权与抗辩权是两种不同的权利,且抗辩权的行使并不包括合同撤销权。抗辩权有:1、同时履行抗辩权。2、先履行抗辩权。3、不安抗辩权。而撤销权在债权中是指债务人作出有害于债权的行为,有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如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等行为。所以,合同的履行抗辩权并不包括撤销权。抗辩权人行使抗辩权的条件有哪些?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有四个:(1)双方之债务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3)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须相对人有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行为。(4)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应以合同具备能履行的客观条件为准。二、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1)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2)两个债务之间有先后履行顺序;至于该顺序是当事人约定的还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在所不问;(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先履行一方未履
    2023-08-10
    283人看过
  • 民法典已解除的合同能否撤销?
    一、《民法典》已解除的合同能否撤销?已解除的合同一般情况下不能再撤销,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二、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的区别是什么?实践中,经常发现
    2023-04-13
    342人看过
  • 合同撤销的抗辩权能不能行使
    1、合同撤销的抗辩权不能行使。因为合同撤销权和抗辩权不是同一种权利。合同撤销权是指合同一方以欺诈手段、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或合同订立显失公平等情形下,另一方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撤销合同的权利。而抗辩权是指对抗他人请求权行使的权利。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一、可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形是什么1、欺诈: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实施某
    2023-02-27
    32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解除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一定的条件,在合同有效成立后,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一方在出现某种情况后享有解除权,并通过解除权的行使消灭合同关系。... 更多>

    #约定解除
    相关咨询
    • 委托合同解除权能否约定撤销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11
      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委托合同的任意解除权是否可以放弃。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三十三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 当事人能否约定任意解除权,哪些情形能行使任意解除权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当事人能否约定任意解除权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在一份设立权利义务的的合同中,同时约定任意一方可不附任何条件的解除合同,这有违订立合同的根本目的。订立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具有明确的订立目的性,《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即民事主体订立合同,是为了追求预期的目的,即在当事人之间引起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产生是指在
    •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可以由当事人的人行使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9
      合同撤销权,即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相对于绝对无效合同而言,可撤销合同属相对无效合同,其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当事人仍有效力,故其相对无效。在行使撤销权后,合同无效溯及合同成立之时,自始不发生效力。合同撤销权是不同于债权人的撤销权,合同解除权的民事制度。
    • 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合同权利的应对对策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21
      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必然引起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为了防一方当事人因不知道对方已行使合同解除权而仍为履行的行为,从而遭受损害,当事人根据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合同终止引起以下法律后果: 1.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消灭; 2.合同双方产生新的权利义务关系; 3.原合同当事人一方与第三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
    • 如何行使合同的撤销权, 合同解除的撤销权的行使及相关事宜是怎样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7
      一、如何行使合同的撤销权合同解除制度设置的目的在于,因一方当事人的根本违约致合同履行利益不能实现,对方当事人为了防止合同在违约情形下给自己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而采取的一种补救措施,即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采取的一种自救措施,目的在于防止损失扩大,维护自身利益。不能简单地认为是给予受害人一种解除合同的机会,确立根本违约制度的重要意义,主要不在于使债权人在对方违约的情况下获得解除合同的机会。是通过根本违约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