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收回土地吗?什么是土地征用条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16:32:57 182 人看过

出台了农村土地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宅基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方案。据中国官员透露,上述试点工作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

近日,中央下发了《关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改革试点的主要任务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完善土地征收制度。针对征地范围过大、程序不规范、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要缩小征地范围,探索制定征地目录,严格界定公益性用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体系,完善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全面公开征地信息;完善合理的征地制度,规范多样的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二是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准入制度。针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不完整、不能平等进入市场、同权同价、交易规则有待完善等问题,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转让、租赁、入股能力,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范围和方式,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建立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制度。三是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针对宅基地取得难、使用广、退出差等问题,要完善宅基地权益保护和取得,探索不同地区农民住房保障的多种实现形式,对因历史原因超标准占用宅基地和多套住房的情况,探索实行有偿使用;本文的目的是探讨在城市定居的农民如何在集体经济组织内自愿收回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民主管理作用。四是建立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入。鉴于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不完善,对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考虑不足,建立健全国家与集体、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办法和有关制度安排。

对于改革试点的要求,姜人明指出,一是坚持小规模试点。要统筹东、中、西、东北地区统筹发展,考虑不同的发展阶段和模式,主要安排在新型城镇化和农村改革试验区综合试点区,选择多个县、县级市为基础和条件。二是坚持依法改革。试点涉及突破有关法律规定,国务院需要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允许试点地区在试点期间暂停执行有关法律规定。

此外,它坚持封闭操作。试点严格限于法律授权的县(市)。非试点地区不得盲目攀比、擅自行动,确保试点项目封闭运行、风险可控。为适应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人民政府的需要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三)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等方面的需要,(四)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地区旧城区改造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第九条根据本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凡确需征收房屋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老城区改造应当纳入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应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科学论证。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制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宣传,并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第十一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公布征求意见和根据民意作出的修改。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代表、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第十二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较多的,由国务院讨论决定政府的行政会议。

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应当足额到位,存入专门账户,专款专用。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行政复议权、行政诉讼权等。

市、县人民政府和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补偿的宣传和说明工作。

依法被征收的,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向房屋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公告。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或者改变房屋用途,不当增加补偿费;违反规定执行的,不允许赔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有关手续。中止有关程序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中止期间。暂停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4: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征用相关文章
  • 征用土地和征收土地有什么区别?
    1、本质区别:土地征收:征收人的土地所有权因国家的征收而消灭,土地征用:用完后仍将土地归还原土地所有人。2、实施程序不同。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由于土地征收是所有权的转移,因此土地征收的程序比土地征用的程序更为严格。3、审批机关不同。土地征收的审批权集中在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土地征用的审批权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4、补偿不同:由于土地征收是所有权的转移,其补偿较土地征用而言要高一些。征收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而征用土地只是补偿原土地使用者在征用期间不能从事农业生产的土地补偿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没有安置补助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
    2023-04-16
    314人看过
  • 征用土地和征收土地有什么区别
    一、征用土地和征收土地有什么区别1、本质区别:土地征收:征收人的土地所有权因国家的征收而消灭;土地征用:用完后仍将土地归还原土地所有人。2、实施程序不同。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由于土地征收是所有权的转移,因此土地征收的程序比土地征用的程序更为严格。3、审批机关不同。土地征收的审批权集中在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土地征用的审批权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4、补偿不同:由于土地征收是所有权的转移,其补偿较土地征用而言要高一些。征收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而征用土地只是补偿原土地使用者在征用期间不能从事农业生产的土地补偿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没有安置补助费。二、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一亩地多少钱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是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
    2023-04-15
    307人看过
  •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有什么?
    一、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有什么?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
    2023-04-13
    308人看过
  • 土地征收是否等同于土地征用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依据法律程序,强制取得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给予合理补偿的行政行为。土地征收以前在我国一般称为土地征用。2004年3月14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二十条规定: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由此,我国法律对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作了明确区分.以往的土地征用制度事实上被土地征收制度所取代,而新的土地征用制度则成为独立的制度,即:土地征用是指国家基于法律规定的特殊原因,暂时使用他人土地且给予合理补偿的行政行为。一、私人土地买卖协议书受法律保护吗土地的所有权买卖协议在我们国家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为我们国家的土地所有权只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不存在私人性质的土地。所以土地的所有权买卖协议不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2023-04-10
    393人看过
  • 什么是征用土地?征用土地有何特征?
    征用土地是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一定补偿的行为。按目前的规定,一是城市建设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区内统一规划、统一开发成建设用地需要征用土地的,可以由县、市人民政府实行统一征用。二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区外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项目确需单独选址的,国家可以单独为其办理征用土地。征用土地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征用土地是一种国家行为,是法律授予政府的专有权力,除了国家可以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征用土地。(2)征用土地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征用基本农田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或者征用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须经国务院批准。除此之外,须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3)征用土地必须依法对被征地单位进行补偿,对造成的剩余劳动
    2023-04-23
    188人看过
  • 征收你的土地,经过你签字了吗?
    城镇化不断推进,征收农民土地成了必要过程。然而,征收土地,也必然会牵涉到农民的重大切身利益。如何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成了征收拆迁工程能否依法推进的关键,这也关乎到民生的建设。但在实践中,违法的征收操作引发了很多的征地纠纷矛盾……在征地拆迁实践中有这样一种现象:像是空穴来风一样,很多被征收人在莫名其妙的情况下,就被告知自己的土地要被征收。随后就有一群人员上门给自己做思想工作,大意就是说为了配合政府的征收工作,你得签字确认一些文件,而这些文件中不乏有“空白文件”。仅仅到这一步程序,不知被征收的你,有没有看出这其中的问题所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经常会遇到被征收委托人提出的这样的问题:征收土地并没有经过被征收农民的同意,村里也没有开过相关村民会议进行告知,这样的征收合法吗?我们要怎样维护我们的土地利益?首先,征地需要按程序审批,而不需要经村民会议。但征地拆迁后要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补偿。
    2023-04-19
    307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强制性地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并给予补偿的行为。 土地征用的目的通常是为了进行公共建设,如城市扩张、基础设施建设、国家重大项目建设等。在土地征用的过程中,需要遵循法律... 更多>

    #土地征用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25
      土地征收亦称“征收土地”。土地改革时我国政府依法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一项措施。所征收土地,不给代价;土地除归公有外,其余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 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
    • 什么是土地征用和土地征收
      湖南在线咨询 2021-04-01
      土地征收亦称“征收土地”。土地改革时我国政府依法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一项措施。所征收土地,不给代价;土地除归公有外,其余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
    • 征收土地和征用土地的区别是什么, 征用土地和征收土地的区别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2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征收土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家所有并给予补偿的行为。征用土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强制使用集体土地并给予补偿,在使用完毕后再将土地归还集体的一种行为。二者之间的区别是:1、征收土地是以转移土地所有权为条件,即集体所有变成国有;征用土地是以暂时转移土地使用权
    • 征收土地和土地征用土地的区别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1-02-28
      1、土地征收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 2、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批准,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收归国有的行政行为。 国家行政机关有权依法征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土地等。征收征用的区别主要是:
    • 征收土地和征用土地的区别是什么, 征用土地和征用土地的区别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15
      关于国家征地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2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征收土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家所有并给予补偿的行为。征用土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强制使用集体土地并给予补偿,在使用完毕后再将土地归还集体的一种行为。二者之间的区别是:1、征收土地是以转移土地所有权为条件,即集体所有变成国有;征用土地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