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购买房屋及办理产权过户时,需缴纳维修资金。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一般为总房价的2%至3%或每平方米100至200元。购房者需将维修资金缴至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
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及办理产权过户时,需按照总房价的2%至3%或每平方米100至200元缴纳维修资金,缴至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维修资金的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住 房 维 修 资 金 收 费 标 准 是 多 少 ?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应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则应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则应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另外,根据第十三条规定,若业主未按法规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开发建设单位或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将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同时,根据第十四条规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而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则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
综上所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分摊应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而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则需要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进行分摊。
购房者需按照总房价的2%至3%或每平方米100至200元缴纳维修资金,缴至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购买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则应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则应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若业主未按法规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开发建设单位或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将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同时,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则需要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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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维修基金是如何收取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61、购房者应当按照购房款的2%-5.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2、《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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