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功和认罪悔罪的关系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21:21:05 314 人看过

在此类问题上,要坚持两个标准,只有符合的,才能判定为主动认罪。

《刑法》第61条规定:“对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判处。”

《刑法》第63条第2款规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刑法》第67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认罪悔罪的意思是什么怎样认罪悔罪

第一个方面是对犯罪事实的认识,分为四种表现:不承认《判决书》认定的犯罪事实;部分承认《判决书》认定的犯罪事实,但否定主要犯罪事实;承认《判决书》认定的主要犯罪事实,但认为枝节问题上有出入;承认《判决书》认定的犯罪事实。

第二个方面是对法院判决的认识,分为六种表现:不服从《判决书》的定罪和量刑;认为自己行为不构成犯罪;认为认定的罪名错误或者不应当处以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认为《判决书》的定罪恰当,但量刑过重;认为《判决书》的定罪恰当,量刑尚可;认为《判决书》的定罪量刑正确。

第三个方面是对犯罪原因的认识,分为五种表现:认为是命运机遇不佳(包括他人打击报复、自己作案失手、别人没有案发自己命运不好等等)造成的;认为是外界因素(包括社会环境、经济困难、其它人员的影响等)造成的;认为是主观原因造成的,能反省过去,写出犯罪史;能分析自己的思想心理的变化,写出思想演变过程;能比较深刻地找出人生的主要教训。

第四个方面是对犯罪危害的认识,分为五种表现:能认识到犯罪对自己的危害;能认识犯罪对家庭的危害;能认识自己的犯罪对被害人(被害单位)造成物质的、人身等直接的损害(没有直接被害对象的,能认识自己犯罪行为的、直接危害);能认识自己的犯罪对被害人造成的精神的、间接的、潜在的危害;能认识自己的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

第五个方面是悔罪行为表示,分为十种表现:能书写认罪书;能主动写认罪书;能较深刻的书写认罪书,剖析自己犯罪的性质、原因,较深刻认识犯罪危害;能写忏悔信,有具体的忏悔行为表示;能履行法院判决的财产附加刑(含追缴赃款以及附带民事赔偿);能做到连续三年以上没有发生与原犯罪恶习相关的违纪违规行为;能通过真诚忏悔,得到被害人(被害单位)或者地区群众的宽恕;能主动坦白交待余罪或者检举揭发违法犯罪、重大违纪行为的;能规劝帮助他人认罪悔罪,有成效的;其它能反映真诚悔改的行为。

《刑法》第61条规定:“对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判处。”

《刑法》第63条第2款规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7日 02: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立功相关文章
  • 罪犯立功或重大立功的认定是怎样
    1、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2、减刑以后执行的刑期规定:(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3)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3、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
    2023-04-06
    411人看过
  • 受贿罪和行贿罪的关系是什么的
    行贿罪与受贿罪的关系行贿罪与受贿罪:是个什么样的关系,它们是一种对合犯罪,也就是行贿和受贿互为条件,从它们行为角度看,有行贿才有受贿存在,有受贿必有行贿存在。但从构成犯罪的角度上看,二者的对合关系并不是绝对化的,构成行贿罪不一定就构成相应的受贿罪:构成受贿罪也不一定就构成相应的行贿罪,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1、有关法律规定给付财物方不是行贿,而收受财物方却是受贿。如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就是这种情况。2、一方行贿数额小达不到立案定罪条件,而收受贿赂方因收受多起多人贿赂数较大而构成受贿罪。3、一方犯有行贿罪而另一方却未受贿。在行贿与受贿这一双方关系中,我们要看到行贿一方多数是处主动的—面,而受贿一方多数处于被动的一面,(索贿要除外)。在行贿人看来,由行贿付出的代价及财物,就向经商活动中的投资一样(过
    2023-03-15
    127人看过
  • 犯罪分子的立功表现与改造的关系
    犯罪分子有下列情形,应视为立功表现:1、揭发、举报内外犯罪分子的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2、制止他犯逃跑、行凶、破坏等犯罪活动;3、生产中有发明创造和技术创新;4、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舍己救人;5、在抢险救灾中有突出贡献的;6、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突出事迹。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怎么处罚根据《刑法》第68条的规定,对于有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应按以下不同情形分别予以从宽处罚:1、犯罪分子有一般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里所说的“一般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并查证属实的他人罪行属于一般罪行;犯罪分子提供重要线索并据以侦破的案件属于一般案件等等。2、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里所说的“重大立功”,是指经犯罪分子揭发并查证属实的他人罪行属于重大罪行;犯罪分子提供重要线索并据以侦破了重大案件,等等。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2023-07-05
    196人看过
  • 悔改表现和立功表现的评定标准是什么?
    确有悔改表现是:1.认罪服法;2.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3.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活动;4.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重大立功表现是: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已救人的;5.在抵抗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重大立功的认定是什么重大立功的认定如下:1、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2、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3、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4、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的;5、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一、立功构成的要件如下:1、主体要件。立功的主体是一切归案的犯罪分子,无论其主观恶性轻重、犯的是何种罪行、可能判处的刑罚轻重,有无悔罪表现、有无自首、坦白等情节;2、时间要
    2023-07-06
    63人看过
  •  什么是准立功和共同立功?
    本文讨论了准立功的概念及其与立功这一行为形态的关系。准立功是指在某些情况下,行为人尚未完全达到立功的要求,但仍属于立功这一范畴。共同立功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犯罪分子共同阻止他人犯罪、共同协助司法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共同实施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行为等。尽管准立功尚未完全达到立功的要求,但它仍然属于立功这一行为形态,因为它缺少了立功所需的某些重要条件。共同立功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犯罪分子共同阻止他人犯罪、共同协助司法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共同实施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行为等。准立功与立功的概念区别准立功与立功的概念有所区别。准立功是指在共同犯罪中,仅对共同犯罪实行犯有立功表现的人,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而立功则是指共同犯罪集团中,除对实行犯以外的其他共同犯罪人,按照他们所实施的犯罪情节或者对共同犯罪作出的贡献处罚。简而言之,准立功是对实行犯的处罚,而立功是对其他共同犯罪人的处
    2023-11-17
    114人看过
  • 认罪认罚加立功的量刑
    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看。对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经二审审理后如果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或者违反诉讼程序,或者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错误的,应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但是,对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唯量刑不当的认罪认罚上诉案件,二审法院不得以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对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如果有新的犯罪事实,或者自首、坦白等情节指控不成立的,经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或者变更起诉后,可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不得对被告人再次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进行审理。一、发回重审改判有希望吗发回重审的案件改判希望是很大的。我国的民事、刑事案件审理都有发回重审制度。民事案件的发回重审是二审法院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后,认为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认为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
    2023-03-05
    94人看过
  • 自首和立功的联系
    1、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自首和立功都是法定减刑情节。2、共犯人在自首和立功上成立要件不同:(1)共犯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本人同案的同案犯罪事实,成立自首;(2)共犯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与本人不同案的同案犯罪行,经查证属实,或者共犯人协助抓获同案犯,成立立功。3、法律效果不同。自首对事不对人,采取相对从宽处罚原则:(1)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2)具体确定从轻、减轻、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自首立功可以缓刑吗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表现的,法院可以酌情从轻、减轻处罚,但会不会判处缓期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法
    2023-08-18
    493人看过
  • 认罪悔罪是指什么意思
    一、认罪悔罪的内容第一个方面是对犯罪事实的认识,分为四种表现:不承认《判决书》认定的犯罪事实;部分承认《判决书》认定的犯罪事实,但否定主要犯罪事实;承认《判决书》认定的主要犯罪事实,但认为枝节问题上有出入;承认《判决书》认定的犯罪事实。第二个方面是对法院判决的认识,分为六种表现:不服从《判决书》的定罪和量刑;认为自己行为不构成犯罪;认为认定的罪名错误或者不应当处以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认为《判决书》的定罪恰当,但量刑过重;认为《判决书》的定罪恰当,量刑尚可;认为《判决书》的定罪量刑正确。第三个方面是对犯罪原因的认识,分为五种表现:认为是命运机遇不佳(包括他人打击报复、自己作案失手、别人没有案发自己命运不好等等)造成的;认为是外界因素(包括社会环境、经济困难、其它人员的影响等)造成的;认为是主观原因造成的,能反省过去,写出犯罪史;能分析自己的思想心理的变化,写出思想演变过程;能比较深刻地找出人
    2023-02-24
    262人看过
  • 什么是一般立功和重大立功
    一般立功一般立功是犯罪分子到案后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重大立功重大立功是犯罪分子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所称“重大犯罪”、“重点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标准,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情形。一、一般立功和重大立功的法律规定又是什么?第六十八条【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
    2023-04-07
    111人看过
  • 什么是立功认定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露他人犯罪行为,核实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侦破其他案件,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嫌疑人的行为。根据《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立功的标准如下:1。立功必须是犯罪分子自己的行为。为了从轻处理犯罪分子,犯罪分子的亲友直接向有关机关揭露他人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或者协助司法机关逮捕其他犯罪嫌疑人,不应视为犯罪分子的立功表现。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为侦破其他案件提供重要线索的,必须经查证属实,才能认定为立功。3、犯罪分子举报或者揭发他人犯罪,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阻止他人犯罪活动,或者协助司法机关逮捕的其他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依法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视为重大立功。立功认定的程序性问题立功认定的程序性问题主要涉及立功认定的主体、立功认定与审判期限的关系、立功认定适用的程序以及当事人权利的保障等问题,实际上
    2023-08-09
    200人看过
  • 立功的条件有什么,立功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构成立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立功的时间立功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人揭发检举他人的犯罪行为,是在其归案以后判决宣告以前。(二)立功的表现(1)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2)提供重要线索。(3)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其他罪犯。(4)犯罪人在羁押期间,遇有其他在押犯自杀、脱逃或者其他严重破坏监视行为,及时向看守人员报告。(5)遇有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奋不顾身加以排除,等等。二、立功的认定标准:1、立功必须是犯罪分子本人实施的行为。2、犯罪分子被羁押或者归案后,不仅如实地交代自己的犯罪,而且还主动地揭发其他人的犯罪行为,包括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以外的其他犯罪行为。这种揭发必须经司法机关查证属实。如果经过查证,发现其揭发的情况不是事实,或者无法证实,或者不属于犯罪行为,则这种的揭发不是立功。3、提供的重要线索必须是实事求是的,司法机关能够据此查明犯罪,侦破案件。如果经过侦查,发现提供的线索不实,或
    2024-05-09
    366人看过
  •  立功认罪的法律依据
    这段文字描述了立功赎罪的认定标准。立功者必须是所有被定罪服刑的罪犯,时间要件是立功必须发生在犯罪分子到案后、最终判决生效前,行为要件是犯罪分子实施的立功行为,确认要件是犯罪分子举报揭露的他人犯罪事实、破案线索、其他犯罪分子藏匿地点、活动规律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司法机关相应核实了他人的犯罪事实,侦破了其他案件,逮捕了其他犯罪嫌疑人。立功赎罪的认定标准如下:1.主要条件是立功者必须是所有被定罪服刑的罪犯。无论其主观恶性严重程度如何,都可能被判处的刑罚严重程度、悔罪表现、自首、坦白等情节;2、时间要件,立功必须发生在犯罪分子到案后,最终判决生效前;3、行为要件,即犯罪分子实施的立功行为;4、确认要件,即犯罪分子举报揭露的他人犯罪事实、破案线索、其他犯罪分子藏匿地点、活动规律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司法机关相应核实了他人的犯罪事实,侦破了其他案件,逮捕了其他犯罪嫌疑人。 立 功 赎 罪 确 认 要
    2023-09-07
    402人看过
  • 盗窃罪和什么是包容关系
    盗窃罪与其近亲——侵占罪,在我国刑法体系中拥有紧密的关联性。在这个意义上来说,侵占罪则是指那些对于由本人代管的他人财产、遗失物品或埋藏物未经合法授权就擅自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同时又拒绝归还给原所有者的违法行为。而盗窃罪,其主要特征在于以秘密方式窃取他人实际控制的财产。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境下,当财产的所有权状态发生改变时,例如原本属于他人所有,但行为人通过某种手段成功地将其变为自己所持有,这便可能导致在对盗窃罪和侵占罪进行判定时出现交叉和包容的现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2024-08-19
    335人看过
  • 洗钱罪和隐瞒独赃罪的关系和区别是什么
    一、洗钱罪和隐瞒独赃罪的关系和区别是什么洗钱罪和隐瞒犯罪所得罪(通常简称作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皆涉及对非法资金的处置事宜,然而二者所着重的方面却有所差异。洗钱罪主要是通过各种复杂的金融手段,将原本非法的资金转化为看似合法的形式进行处理,这个过程往往需要精密周密的运作。相反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范围更为广泛,它不仅包括对财产的隐匿、转移或者变更其本来面目,以规避追踪调查的行为,还涵盖了其他多种旨在遮盖非法资金来源的策略。这两种犯罪之间的显著区别在于其行为模式以及背后的动机,洗钱罪更加重视“清洗”的过程,而后者则更加关注如何掩藏或伪装这些违法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
    2024-07-16
    49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立功
    词条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情形的行为。... 更多>

    #立功
    相关咨询
    • 在法律上立功算认罪悔罪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1-08
      许多时候,因为有些原因,许多人走上犯罪道路,但是最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现出认罪悔罪,并且会配合工作,有立功的表现。那么,在法律规定中,立功算认罪悔罪吗?两者是相等的吗?在此类问题上,要坚持两个标准,只有符合的,才能判定为主动认罪。
    • 什么是认罪服法和悔罪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28
      认罪态度好,具有悔罪表现可以从轻处罚。这是从轻处罚的酌定情节。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 悔罪立功表现能怎么判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04
      是可以获得减刑的裁判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罪犯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至于具体能减多少刑,就要结合罪犯的情况来定了,情况不同,减刑幅度也是不同的。
    • 认罪悔罪如何认罪悔罪是什么意思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1-20
      第一个方面是对犯罪事实的认识,分为四种表现:不承认《判决书》认定的犯罪事实;部分承认《判决书》认定的犯罪事实,但否定主要犯罪事实;承认《判决书》认定的主要犯罪事实,但认为枝节问题上有出入;承认《判决书》认定的犯罪事实。
    • 当庭认罪悔罪怎么办?什么是认罪悔罪?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03
      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当庭认罪悔罪就是指犯罪嫌疑人在法庭上对己的犯下的事实供认不讳,如实交代自己做过的事,表明认罪态度好。然后法庭可能会酌情考虑,有可能会适当的减轻一点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