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的适用合同规定是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适用前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
一、质权和留置权的区别是怎样的
(1)留置权为债权未受清偿前扣留他人动产的权利,这种占有、扣留他人动产的权利是由法律规定的(只限于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和行纪合同),所以,留置权为法定担保物权;质权一般是由当事人约定的。
(2)留置权人占有、扣留动产,是基于债务人不如期履行约定义务;质权人占有质物,是基于担保债权的实现。
(3)留置权的实现,须留置权人给债务人规定一定的期限,并通知债务人在此期限内清偿债务,当债务人不为清偿时,留置权人方可处置该留置物,实现债权;质权的实现,是当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质权人通知出质人后,即可处置质物,实现债权,无须给出质人规定清偿债务的期限。
(4)留置物被他人占有时,不能依据留置权请求返还原物,而只能依据占有权请求返还原物;质物被他人占有时,质权人可依质权请求返还质物。
(5)留置权因留置物的丧失或因债务人提供相当的担保而消灭;质权因质物丧失,并不能返还时而消灭。
(6)留置是指债权人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依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权未能如期获得清偿前,留置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7)留置权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任意创设,但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留置权;质权由当事人约定创设,不存在约定排除质权。
二、如果欠钱不还可以扣你的车吗
债务人不还钱,债权人不能私自扣押债务人的车辆,因为这种行为是侵权行为,应返还财产并承担侵权责任。但在特定的情况下,债权人私自扣押债务人财产不构成侵权,这种情况在法律规定上称为留置权。留置权成立需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债权人依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二是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有牵连关系,即债权人对动产的留置权与债务的产生是基于同一法律关系发生的,如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因定做人不交付加工费用,有权留置定做人送交的加工定做的物;三是债务必须已届清偿期。
三、债权人可否请求债务人行使留置权
债务人可以要求留置权人行使留置权。留置权是物权,不受担保债权诉讼时效的限制。因此,在保证债权的诉讼时效完成后,留置权人仍可行使留置权。理论上,留置权可以长期不灭,其行使没有时间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保留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优先受偿动产。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动产为留置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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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物权合同如何写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8按照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应当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为定作人加工、定作、修理、修缮或完成其他工作;定作方应当接受承揽人制作的物品或完成的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如果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给付报酬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折价或变卖,应得价款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费用后,剩余的返还给定作方。当然,有的承揽合同采取留置定作物方式仍不能弥补承揽人损失时,还可以适用违约责任,追索定作人的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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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留置权原则具体内容是?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31、留置权是民法中的一种权利,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2、承认了当事人可以约定部分地排除留置权。 3、留置是债权人以继续占有控制债务人的财产,迫使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方式。 4、债权人可以依法享有留置权,也可以预先抛弃留置权。 5、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6、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适用前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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