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什么机关办理刑事案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7-04 10:36:33 485 人看过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为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办理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分工负责是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基础和前提,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是分工负责的结果和必然要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什么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四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八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四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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