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再次工伤鉴定谁来通知?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通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严重复杂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具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结论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对该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结论之日起15日内提出再次鉴定。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二、工伤定残后如何赔偿?
用人单位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后,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赔偿有关项目,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的项目,由用人单位赔偿;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后,工伤赔偿法律规定的所有赔偿项目,都有用人单位负责赔偿。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工伤职工治疗期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工伤职工治疗期满,经鉴定构成残疾的,按照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到四级伤残的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评残后生活护理费、残疾器具补助费和工伤康复费用;工伤工伤死亡的,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工伤职工治疗期间的停工工资;工伤职工伤残评定以后,五级、六级伤残的伤残津贴和五到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职伤残补助金都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法律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也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
-
工伤鉴定通知的发布者是谁?
294人看过
-
职工工伤用谁来来做劳动能力鉴定
240人看过
-
工伤鉴定结果得多久出来?工伤鉴定的时间谁通知?
412人看过
-
工伤劳动者由谁来支付工资
338人看过
-
劳动者的工伤认定书下来归谁管?
105人看过
-
劳动者工伤鉴定二次不服,如何维权?
280人看过
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 更多>
-
职工工伤用谁来来做劳动能力鉴定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191、初次认定的费用初次劳动力认定的费用,使用者为工作人员购买工作保险的,由工作保险基金支付的使用者如果没有为工作人员购买工作保险,使用者将承担。2、再次鉴定的费用,无论是使用者、工作人员还是直系亲属,如果对初次劳动力鉴定的结果有异议,可以向省劳动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鉴定费用由申请人预先支付。3、复查鉴定的费用劳动力鉴定后,工作人员的受伤发生变化,使用者、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工作保险经营
-
劳动者劳动能力鉴定受理失效后,能否再次进行工伤认定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03申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不需要再次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再次鉴定的依然是同次工伤,申请再次鉴定无需再次申请工伤认定,但应当应当填写劳动
-
劳动者工伤可以通过司法鉴定出来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1-12-25不可以。司法伤残鉴定与工伤伤残鉴定分属两个系统管辖和分别处理不同的对象。司法鉴定必须由警署提出报告处理;工伤鉴定由劳动局提出报告处理。《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11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司法鉴定的委托。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评估的,应当向司法评估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评估材料,并对评估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司法评估机构应当检查并记录评估材料的名称、类型、数量、特征、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
-
鉴定过一次工伤再次工伤鉴定会再么样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27你问的再次工伤鉴定会再么样,有时会是工伤复查鉴定,首先工伤复查鉴定和再次鉴定的区别请见如下规定: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申请再次鉴定,除提供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原件和复印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
-
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伤等级鉴定再次复查怎么弄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2不服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的,可以再次鉴定。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者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