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怎么界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2 10:46:49 113 人看过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界定: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任务、工作量为考核标准,进行初步的考核;重点参考劳动者所在岗位的岗位说明书要求,判定是否胜任;依靠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考核的方式方法要明确,考核结果要客观、公正,还要将结果告知劳动者。

一、只签试用合同不签正式合同是违法的

只签试用合同不签正式合同是违法的。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

二、企业实施末位淘汰制违法吗

企业根据绩效考核的排名结果,直接解除排末位员工的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在我国入职应注意什么

入职需要注意的问题如下:

1、要了解自身岗位的职责和考核标准;

2、对单位要求本人签字的规章制度或岗位职责说明书以及各种考核标准最好留有备份;

3、对用人单位以其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有争议的,可与单位进行磋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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