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认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过程中的若干思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5 02:00:26 341 人看过

在涉及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诉讼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应能赢得舆论和理论界的一致好评。为注册会计师规定较重的证明责任,能够促使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行为中遵守独立审计准则,尽到与其专业水平相符的谨慎合理的注意义务,而且能够减少相关诉讼的发生。为使该原则得到更好的实施,在实践中应思考以下一些问题:

(一)借鉴与吸收英美法中的一些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为进一步强化举证责任的程序性功能,我国可以适当地借鉴与吸收英美法中的一些举证责任分配规则。按照英美法现代证明责任分配标准的通说,证明责任分配不存在一般性的标准,只能在综合若干分配要素的基础上作个别决定。应依据利益均衡原则,具体问题具体对待,要均衡各种利益,进行举证责任公平分配时考虑诸如政策、公平、证据、距离、方便、盖然性、请求变更现状的当事人理应承担证明责任等多方面的因素。这种为实现利益均衡而在各个案件中进行不同举证责任的分配方法,虽然有时会导致个案或各个地方的审理标准不同,但笔者认为,在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和诚信建设水平条件下,极易出现原告无须付出较大成本而滥诉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及事务所又不得不花费很大精力和费用举证应诉的情况下,不妨适当引进英美法这种利益均衡的标准,就具体案件的不同情形分配当事人之间的举证责任。

(二)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官自由裁量与法院调查取证

《证据规定》第7条规定: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方。笔者认为,可以将举证责任倒置的决定权、举证的范围等控制在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授权高级人民法院决定,这样能最大程度地减少因允许法官裁量决定举证责任倒置问题而带来的混乱,也有利于保护法律问题应有的统一性、公正性和严肃性。而且,对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不合理地确定举证责任的,注册会计师有权以此为由提起上诉或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65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但并未就法院调查取证的范围做出规定,加之对当事人举证责任分配规则规定得不清楚、不明确,使人容易误认为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按证据制度的理论基础,应当是法院指导当事人进行举证,在特定条件下,法院依职权收集证据,弥补当事人举证能力的不足。只有强化注册会计师举证责任与法院依职权收集证据的关系,才能防止出现片面强调注册会计师举证或包揽调查收集证据的现象。

(三)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

举证责任倒置不仅仅是一个证据法上证明责任分配的问题,而且与当事人在实体法上的权利义务密切相关。正因为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并不能纯粹地归属于实体法或程序法,所以对举证责任倒置规范的立法应贯彻程序法与实体法相结合的原则。基于我国特殊的立法传统,对举证责任倒置可以采取法定主义的方法,在程序法中作原则性与概括性的规定。毕竟在法官判案的过程中程序法的规定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案件的是非曲直还须在实体法中寻找根据,通常实体法对责任承担的法律要件的规定,从根本上确定了举证责任的分担。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必须要遵循实体法的立法宗旨并且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为此相关规定必须体现在注册会计师法当中。

(四)建立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鉴定主体

注册会计师侵权在损害赔偿案中就审计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一般要寻找独立的第三者证实或鉴定其审计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自己不存在过错。目前,对于鉴定主体而言:一是法院;二是由注册会计师协会或由协会成立一个由专业人士组成的独立的鉴定委员会鉴定;三是由申请法院委托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组成的鉴定小组进行。据此,笔者认为,上述主体都存在各种缺陷,由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以个人名义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进行鉴定是一种可行的办法。在具体实行过程中可以建立案件鉴定人三方选任制度,可以由当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财政、审计部门的有关人员和专家共同组成审计鉴定协调委员,在不干涉鉴定人独立行使鉴定权利的前提下,组织、协调和监督具体案件的鉴定工作等审计鉴定日常工作管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07: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民事责任相关文章
  • 对犯罪中止若干问题的思考
    1997年新刑法第24条对犯罪中止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而1979年原刑法第21条对犯罪中止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应当免除处罚或者减轻处罚。显然新刑法在犯罪中止的认定方面修改不大,在处罚方面作了修改,使之更具体、更详细。但是,一直以来人们对犯罪中止的研究和争论从未停止过,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对犯罪中止的认定和处理尚存在许多模糊的认识,本文试就犯罪中止的若干问题谈一些粗浅的看法。一、犯罪中止的概念和特征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从这一规定中可以看出,犯罪中止的特征如下:(一)行为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
    2023-04-22
    279人看过
  •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完善
    1.1严格遵守独立审计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实践证明,只要注册会计师严格遵守各项专业标准和职业道德,则一般不会发生过失。因此,注册会计师一定要充分理解掌握并严格遵守专业标准和职业道德,避免和减少法律诉讼的发生。1.2提高注册会计师自身综合素质。注册会计师综合素质的高低是审计风险控制与防范的关键。注册会计师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和实践能力,及时发现审计业务中存在的重大错弊,避免法律责任。我国的注册会计师制度规定,只需通过注册会计师五门专业考试和具备两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经验就可以为执业注册会计师。这就要求注册会计师必须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以胜任本职工作。1.3强化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督。各级财政部门、中注协、证监会等主管部门不公应肩负起对违规、违法的注册会计师及注册会计师的监督和管理。此外,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的行为也有监督责任。注册会计师受到各方面的监督,必然会自觉严格约束其行为。1.4聘
    2023-04-24
    229人看过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2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第三条本准则所称前任注册会计师,是指代表会计师事务所对最近期间财务报表出具了审计报告或接受委托但未完成审计工作,已经或可能与委托人解除业务约定的注册会计师。本准则所称后任注册会计师,是指代表会计师事务所正在考虑接受委托或已经接受委托,接替前任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第四条如果被审计单位委托注册会计师对已审计财务报表进行重新审计,正在考虑接受委托或已经接受委托的注册会计师应视为后任注册会计师,之前对已审计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应视为前任注册会计师。第五条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征得被审计单位的同意,主动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沟通可以采用口头和书面等方式进行。前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将沟通的情况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第六条前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沟通过
    2023-04-24
    454人看过
  • 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绩效审计的思考
    作者:王双柱2010-12-910:38:35来源:银川市审计局绩效审计是效率审计、效果审计和经济审计的总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机关接受干部管理部门的委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党政干部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间所负责的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并对审计对象个人应负的经济责任作出评述。领导干部应负经济责任就是领导干部基于其特定职务而应履行、承担的与经济事项相关的职责、义务。在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将领导干部任期履行经济责任工作绩效作为审计的重要内容,不仅能掌握被审计的领导干部为本部门(单位)、系统事业发展所做的主要工作、取得的主要业绩以及存在的问题,以便从更广阔的领域探寻科学、全面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效途径,为组织部门考核任用干部提供更真实、更可靠的依据,同时也有利于完善干部监督“问责”机
    2023-04-24
    183人看过
  • 客观认识和对待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问题
    我国证券市场中,注册会计师存在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但据调查,目前许多社会公众并不信任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的财务报告。究其原因,一方面行业内确实存在不少“害群之马”,败坏了行业声誉,另一方面,若与国外同行(如五大)相比,我们的注册会计师在遵守职业道德、职业准则,维护行业声誉,保证执业质量等方面确实存在不小的差距。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所谓的“期望差距”问题。社会公众要求注册会计师查出所有的舞弊,消除财务报表中不可信的因素,使利润操纵者无可遁形,这样才能据财务报告进行决策。而注册会计师却由于种种原因和限制并不承诺查出所有的舞弊,而且对于重大的舞弊的检查与揭露的责任承担也是有条件的。注册会计师之所以只能有条件地承担这种责任,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点:(1)注册会计师行业是个高报酬、高风险的行业,业务直接和经济挂钩,很可能一不留心便倾家当产,身败名裂。而与这个风险最直接联系的,便是管理者的舞弊,推卸掉
    2023-04-24
    324人看过
  • 注册会计师担任独立董事
    一、注册会计师中关于担任独立董事的条件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2、具有立法与有关规定要求的独立性;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4、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解释】注意第1点是包括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第2、3点是包括直系亲属。④最近1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⑤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2023-04-05
    350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它主要是一种民事救济手段,旨在使受害人,被侵犯的权益得以恢复。 民事责任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民事责任以民事义务为基础,是违反民事义务的法律后果。 (2)民事责任以恢复被侵害人的权利... 更多>

    #民事责任
    相关咨询
    • 注册会计师的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09
      注册会计师困违约、过失或欺诈给被审计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注册会计师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违反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政府主管部门将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包括对会计师事务所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业、撤销等,以及对注册会计师给予警告、暂停执业、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和宣布为市场禁入者等
    •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活动中的法律责任有哪些,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3
      审计法律责任有:1、注册会计师对自身的审计行为及其结果负责,承担的是审计责任;一般而言,负责审计活动的项目负责人(注册会计师)应对其审计行为和结果负责,即审计过程应符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并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否则,应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和职业责任);2、在审计报告中签名的注册会计师应对审计活动的结果负责,并对外承担全部或主要的审计责任;3、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报告中加盖公章,需以法
    • 注册会计师的刑事责任定义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2
      按照应该承担责任的内容不同,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可分为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三种责任可以同时追究,也可以单独追究。 1.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也应承担民事责任。执行这一原则主要不是根据责任人的过错,而是根据损害的客观存在、行为人的活动以及行为人所管理的人或物的危险性质与所造成的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而特别加重其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
    • 注册会计师的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如何来判定呢?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03
      行政责任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因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不履行行政上的义务而产生的责任.《会计法》规定的行政责任的形式有两种,即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即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人法律责任。 注册会计师困违约、过失或欺诈给被审计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注册会计师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
    • 注册会计师在事务所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13
      会计师事务所的主要业务就是审计、咨询,注册会计师是从事审计工作的资质,主要业务骨干就是注册会计师。没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只能从事助理工作,不能担任主审,也不能独立从事审计工作,没有签字权,不能出具审计报告。由于注册会计师承担的责任相对较大,个人收入也相对较高。而且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合伙人、股东都必须是注册会计师。如果对这一切都无所谓,当然不考注册会计师在事务所也可以工作,在审计组里担任助理,或者在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