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中自诉案件的具体类型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7 08:10:13 352 人看过

这段内容描述了两类刑事自诉案件,分别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两类案件均需要被害人向法院提出自诉,由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

以下是对两类刑事自诉案件的描述: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 事 诉 讼 法 中 自 诉 案 件 的 范 围

刑事诉讼法中自诉案件的范围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这些案件的自诉范围由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向法院提起自诉。同时,自诉案件的自诉范围也受到刑事诉讼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例如最高法《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对自诉案件范围的规定。

自诉案件的自诉范围由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向法院提起自诉。但同时也要注意刑事诉讼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当事人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诉讼方式,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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