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正当性,玩忽职守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勤政性。行为性质的区别:滥用职权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权的“滥用”。这种“滥用”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形:一是超越职权的滥用,即行为人超越法定权力范围,违法决定无权决定的事项、擅自处理无权处理的事务;二是违法行使职权的滥用,即行为人违反法定办事程序,胡作非为,随心所欲地违法处理公务。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守的“玩忽”。这种“玩忽”行为,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形:一是不履行职责,即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对法定职责义务,该为而不为,放弃职守、擅离岗位;二是不认真履行职责,即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对法定职责义务,敷衍塞责。2、行为方式的区别。从行为方式上讲,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都既可以由作为构成,也可以由不作为构成,只是行为的主要方式有所区别,即滥用职权罪主要表现为作为,玩忽职守罪多数表现为不作为。
徇私舞弊与滥用职权罪的区别是什么
区别:徇私舞弊罪指司法工作人员和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特意让无罪的人受追诉,故意包庇有罪的人,作枉法裁判,或利用职务包庇窝藏犯罪分子,帮助隐瞒犯罪事实的行为。滥用职权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处理的事项,或违反规定处理公务,侵吞公共财产、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玩忽职守、玩忽职守的区别是什么
131人看过
-
玩忽职守与职权滥用之辨
127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
400人看过
-
如何区分玩忽职守与滥用职权
393人看过
-
(三)本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
237人看过
-
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罪量刑标准
288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玩忽职守、玩忽职守的区别是什么宁夏在线咨询 2021-10-19两个罪名最大的区别在于主观方面,玩忽职守罪是过失,滥用职权罪是故意的。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滥用职权或超越职权,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犯罪。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放弃履行其职责,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犯罪。《刑法》第397条【滥用职权罪、侵犯职务罪的定义、量刑】国家机关职员滥用职权或侵犯职务,造成
-
什么是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两者有什么区别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4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相同之处 1、主体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客体是相同的,即都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二)、区别 1、
-
玩忽职守罪怎么定罪,如何界定玩忽职守罪与工作失误广西在线咨询 2021-10-30玩忽职守罪与工作失误的界限: 客观行为的特征各不相同。工作失误,行为人认真履行职责义务;玩忽职守罪表现为行为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 造成危害结果的原因各不相同。工作失误是由于制度不完善、一些具体政策界限不清、管理上存在弊端、国家工作人员文化水平低、专业素质差、缺乏工作经验,导致计划不周、措施不当、方法不当,导致积极工作中出现错误,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玩忽职守罪是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章
-
玩忽职守罪与滥用职权罪的联系表现在哪些地方?广东在线咨询 2023-04-08两个罪名最大的区别在于主观方面,玩忽职守罪是过失,滥用职权罪是故意为之。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滥用职权或者超越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者放弃履行其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 《刑法》中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定义、量刑】国家机关工作
-
玩忽职守罪怎么认定,玩忽职守罪认定依据,玩忽职守罪的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22以忽职守罪认定: (一)在处理职务侵占案件时,要注意把握职务侵占罪和工作失误的界限,因工作失误往往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带来重大损失。 但是,两者有严格的区别 (1)客观行为特点不同。工作失误,行为者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义务的忽职守罪,表现为行为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责任义务。 (2)危害结果的原因不同。工作失误是由于制度不完善,具体政策界限不清楚,管理有缺点,国家工作人员文化水平不高,业务素质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