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判阶段怎样排除非法证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18:41:21 413 人看过

在审判阶段怎样排除非法证据

在审判阶段要排除非法证据,首先要告知对方有这一项权利,对于被告人,应当在法院送达起诉状副本时,就告知对方有权针对非法证据向法庭要求依法排除。但是非法证据排除不是任何时间任何条件都可以的,被告人或者是为被告人辩护的人要排除非法证据,就应该在法庭开庭审理之前提出,但是如果开庭前没有发现,在庭审过程中发现了一些线索也是可以提出的。要排除非法证据,空口无凭,必须向法院提供线索或者上交相关证明材料,法院会对证据进行审核,如果不符合非法证据排除的条件,法院不予排除。

如果在开庭前被告人申请了非法证据排除,并且提供了证据,法院应当在开庭前组织各主要当事人召开庭前会议,对证据真实性进行验证,要求给出说明。在庭前会议中,因为尚未开庭,检察院是可以撤回有关证据的,并且对于撤回的证据想要重新运用于庭审,就需要有充分的、全新的理由。

如果现在当庭出示的证据都不能证明是否合法,法院认为确实是有必要的,可以通知侦查阶段的侦查人员出庭接受询问,阐述证据收集过程,并接受法庭的询问。例如,现在的被告人证据收集过程会有询问录像,但是如果询问录像出现剪辑或者是缺失,法庭有理由产生疑问并排除该证据。

如果是在庭审当中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首先要说明为什么没有在开庭前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理由,理由应当充分,接着,如果法庭认为这个证据确实有一定的疑问,应当进行调查,调查发现没有问题的,就会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23: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证据收集相关文章
  • 开庭审理前向法院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怎样处理
    一、开庭审理前向法院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怎样处理1、刑事案件在开庭审理之前,当事人及其辩护人等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民法院应当在开庭前及时将申请书或者申请笔录及相关线索、材料的复制件送交人民检察院。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九条二、非法证据排查程序是怎样的1、程序启动在法庭调查过程中,被告人有权提出其审判前供述是非法取得的意见,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证据。2、法庭初步审查程序启动后,法庭应当进行审查。合议庭对被告人审判前供述取得的合法性没有疑问的,可以直接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对供述取得的合法性有疑问的,则由公诉人对取证的合法性举证。3、控方证明公诉人应当向法庭提供讯问笔录、原始的讯问过程录音录像或者其他证据,提请法庭通知讯问时其他在场人员或者其他证人出庭作证,仍不能排除刑讯逼供嫌疑的,提请法庭通知讯问人员出庭作证,对该供述取得的合法
    2023-06-17
    78人看过
  • 证据排除中的非法证据处理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是:程序启动,在法庭调查过程中,被告人有权提出非法获取其庭前供述的意见,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程序启动后,法院应进行复审,如果对其合法性没有疑问,可以直接对其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如果对合法性有疑问的,可以由公诉人对其进行举证。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步骤《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对如何排除非法证据规定了具体的操作规程,这也是本规定的主要内容,对于避免因为采纳非法证据而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具体说来,该程序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步骤:(一)程序启动。在法庭调查过程中,被告人有权提出其审判前供述是非法取得的意见,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证据。(二)法庭初步审查。程序启动后,法庭应当进行审查。合议庭对被告人审判前供述取得的合法性没有疑问的,可以直接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对供述取得的合法性有疑问的,则由公诉人对取证的合法性举证。(三)控方证明。公
    2023-07-01
    180人看过
  • 审查起诉时非法证据的排除范围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我国法律已经对非法证据的范围进行了系列性的规定。上至宪法,下到部门法以及司法解释,加上外部国际合作中我国参与的国际公约和新近内部两高三部联合发布的两个规定等,可以说关于非法证据的范围界定日臻完备。审查起诉中排除非法证据亦应按照这些规范文件的规定的范围进行。(一)概括性的文件规范所确定的范围在广义的法律定义范畴内,可以与非法刑事证据相关联的规定有:一是宪法层面——《宪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住宅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二是国际公约层面,1988年我国加入了《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者有辱人格的待
    2023-06-11
    86人看过
  • 二审需要重新提出非法证据排除
    一、民事诉讼二审证据要重新举证质证吗一般情况下,二审时对一审已经质证过的证据不需要质证。1、一审法院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有无证明力、证明力大小等根据高度盖然性、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规定,结合日常生活规则、个案综合情况进行认定。2、如果是有新的证据、当时的证据有问题或者是确有其他合理要求的。则可以重新质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二、民事诉讼二审对证据的审理二审法官在整体了解原审诉讼材料的基础上,重点熟悉与上诉请求相关的证据材料。在二审程序中,上诉人基本上没有举证任务,二审法官的主要工作是熟悉一审中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并掌握这些证据在原审庭审程序中的质证以及原审法官对该证据的认证情况,并重点掌握与上诉请求、
    2023-03-14
    219人看过
  • 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怎么写?
    社会上出现了许多法院判错案件的情况都是因为侦查机关在调查案情的时候就出现的违法情形,并且大多数是为了尽快解决案件而随意制造了许多非法的证据用来指正当事人,所以现在法律专门规定了如果当事人觉得有些证据是非法的就可以申请排除。那么,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怎么写?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范文申请人:××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请求事项:排除下列非法证据:(一)被告人翟××2014年4月16日14时37分至17时23分的供述;(二)含有翟××唾液的烟蒂。事实与理由:翟××涉嫌抢劫一案,××市人民检察院已向你院提起公诉,作为被告人翟××的辩护人,申请人认为翟××2014年4月16日14时37分至17时23分的供述、含有翟××唾液的烟蒂不能作为本案判决的依据,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一、被告人供述的排除理由及相关线索、材料被告人翟××因涉嫌抢劫于2014年4月11日被刑事拘留,至4月16日之前,侦查人员对翟××进行数
    2023-06-03
    157人看过
  • 为什么要排除非法证据?
    2010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次为非法证据的排除适用确立了可操作性规则。依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非法证据是指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等言词证据。但非法证据不等于虚假证据,即使侦查机关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言词证据,也并非都是“无中生有”。而且从实践中的经验来看,通过刑讯逼供所取得的大部分言辞证据还是能够反映出案件的客观事实,能够成为公安机关侦破刑事案件的重要线索,能够成为法院定罪量刑的事实依据!如果仅仅因为侦查机关取证手段不合法,就导致能够反映案件真实情况的“非法证据”不被法院采信,从而出现像“辛普森杀妻案”中因警察违法取证,最终法院对事实上杀人的辛普森
    2023-06-11
    318人看过
  • 如何提起非法证据排除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通常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侦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使用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在刑事审判中被采纳的规则。一般情况下,由非法证据取证过程中的受害者,即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权提出排除非法证据,应当依法提供涉嫌非法取证的人员、时间、地点、方式、内容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非法证据排除动议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的形式提出,如果是在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后到开庭审判前的一段时间内,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审判前供述是非法取得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被告人书写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或者辩护律师作出笔录,并由被告人签名或者捺指印。如果是在庭审过程中提出被告人审判前供述是非法取得的,可以口头的形式直接向法庭提出。非法证据排除对象有哪些1、非法言词证据:即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经依法确认的非法言词
    2023-06-01
    190人看过
  • 列应当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依法排除的证据有?
    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我国最高法法律规定,如果是采取诱导、欺骗和强迫等非法手段获得的案件证据,则不能以该证据作为案件裁决的凭据。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也在不断完善中,从语言证词扩大到物证等方面。非法证据排除适用包括情形:1、执法机关违反法定程序制作的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2、在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时制作或提查收集证据材料;3、律师或当事人采取非法手段制作或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4、执法机关以非法的证据材料为线索调查收集的其他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
    2023-03-29
    255人看过
  • 非法证据排除主体是谁?
    非法证据排除主体是当事人及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为了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而规定的,利用非法手段、非法程序获得的证据在刑事诉讼中是应当被排除的。由谁承担举证责任,具体如下所述:1、《刑事诉讼法》第56条第2款:“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1)此条规定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必须就非法取证行为提供相关线索或材料,是为了避免没有任何依据的诬告,防止恶意拖延诉讼进程,浪费司法资源。因此,仅仅主张自己受到了刑讯逼供而不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其主张是无法得到支持的。(2)考察方式: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中,被告方并非不承担任何证明责任,也不是承担全部证明责任,而是承担“初步的证明责任”,使法官相信的确可能存在刑讯逼供。2、《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在对证据收集的合
    2023-04-06
    56人看过
  • 浅论审查起诉阶段对证据的审查判断
    style=\"margin-bottom:6px;\">在刑事诉讼中,审查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需要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监督,决定是否起诉的诉讼活动。这一阶段对刑事证据的审查判断,是关系到犯罪嫌疑人能否最终得到有罪判决的关健。现笔者根据几年的实践经验,就审查起诉阶段如何对证据进行审查判断谈几点粗浅的看法。一、审查起诉阶段审查判断证据的概念和意义审查起诉审查判断证据是指检察人员对侦查人员在侦查阶段收集的证据进行分析研究,鉴别证据的真伪,确定证据的证明力并依据查证属实的证据对整个案件事实作出是否起诉的诉讼活动。司法实践中,在侦查阶段收集的证据,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往往不免有的真、有的假;有的真中有假,有的假中有真;有的与案件事实有联系,有的与案件事实没有联系;有的能相互印证,有的则互相矛盾;有的仅反映案件的部分事实和局部情况,如此等等。因此在审查起诉阶段对侦查阶段收集的证据进行
    2023-06-11
    82人看过
  • 哪些证据属于非法证据排除对象,谁可以提出排除
    什么是非法证据排除: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通常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侦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使用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在刑事审判中被采纳的规则。非法证据排除对象有哪些:1、非法言词证据:即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经依法确认的非法言词证据,应当予以排除,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中,对于非法言词证据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能作为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的根据。2、非法实物证据:物证、书证的取得明显违反法律规定,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否则,该物证、书证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谁可以提出排除非法证据:一般情况下,由非法证据取证过程中的受害者,即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权提出排除非法证据,应当依法提供涉嫌非法取证的人员、时间、地点、方式、内容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传统的方式是在审判期间,更多的则
    2023-06-01
    229人看过
  • 刑事非法实物证据排除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非法实物证据排除规则中的缺陷(一)排除非法实物证据的范围较其他国家范围窄第一节中提到凡是不以人的言词陈述来揭示案件事实的证据即为实物证据,包括物证、书证、笔录类证据、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但是我国现阶段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规定排除的非法实物证据仅包括物证和书证两类,其他种类的实物证据并不属于被排除对象。与域外其他实行非法实物证据排除规则的国家相比,我国的非法实物证据在排除范围上明显要窄。以非法证据规则的发源地美国为例,美国非法实物证据的排除范围为通过非法搜查、扣押获得的证据,即通过非法搜査、扣押方式获得的一切实物证据都属于被排除的对象。而我国仅将物证和书证纳入排除的范围,而忽视视听资料、电子证据等证据也存在违法取证的现象,是有一定局限性的。(二)非法实物证据排除规则的标准不明确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对实物证据排除的标准是:“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该排除标准规定并不明确
    2023-04-29
    133人看过
  • 批捕阶段审查证据的具体方法
    1、对比法。这是最为常用的方法,即将证明同一问题的证据全部排列在一起,逐一比对,分析异同,然后进行综合认定。2、察颜观色法。在提讯时,检察人员应细致观察犯罪嫌疑人的反应,也就是通过察言观色来发现问题、搞清真相。3、矛盾排除法。若发现报送的证据存在矛盾,审查批捕人员,应考虑这些矛盾是否会影响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等问题的准确认定。4、综合认证法。对全案的证据进行全面审查、系统分析和综合认证,继而认定案件的各方面事实,如何人、何时、何地、何情、何因等问题。一、生产劣药罪的庭审流程是什么?(1)开庭开庭是法庭审理的开始,其任务是为完成实体审理做好程序上的准备。(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是法庭审判的核心阶段。在这一阶段,合议庭要在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等的参加下,通过提出证据和对证据进行质证,当庭调查证据,全面查明案件事实,为法庭作出正确的裁判提供事实根据。(3)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是指控辩双方在审
    2023-03-10
    247人看过
  • 怎样办理离婚的审判阶段流程
    一审.二审离婚开庭审理阶段的流程如下:1、原告起诉阶段:1、咨询.聘请律师或自己咨询法律2、原告向法院提交起诉书.复印件和相关证据3、法院审查原告提交的文件.资料,决定是否立案,不受理的告诉不受理的理由。二.被告答辩阶段:1、法院立案日起5天内将原告起诉书的复印件送达被告,通知被告书面答辩2、被告从收到法院起诉书的复印件之日起15天内书面答辩,当然被告可以不答辩,被告需要延长答辩期限向法院申请。被告和原告的权利可以看到法院送达的通知书。三.开庭审理阶段:主要是开庭审理,离婚诉讼原告应当到场,如果开庭被告不到的,会延期开庭一次。开庭时,双方讨论和阐述提交的证据和事实。一般离婚诉讼的庭审分为如下过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官调解双方总结四.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成功的发调解书。办理离婚流程是怎样的离婚流程为: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协
    2023-08-05
    251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证据收集是指司法机关为了查明案情,取得处理案件的依据或凭据,在立案受理前,依法向有关单位和公民调查取证的行为。为确保收集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客观性,您可以考虑以下方法: 1、询问当事人:通过直接与涉案人对话,获取事实真相。 2、收集书证:... 更多>

    #证据收集
    相关咨询
    • 审查起诉阶段的非法证据排除怎么进行
      上海在线咨询 2021-06-29
      通过及时建立非法证据排除的预警机制以及严格审查侦查机关的讯问笔录、询问笔录等证据合法性,也要在自己讯问犯罪嫌疑人时规范制作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减少翻供和质疑的情况。 1、要及时建立非法证据排除的预警机制。不但要能动的发现非法证据、排除非法证据,同时也要明确合法的证据,不能被犯罪嫌疑人或者其辩护人所迷惑,而把合法证据给排除掉,这样,所以在做审查报告时,无论是举证计划、还是质证方案都应考虑的非法证据排除
    • 会在审查起诉阶段公开证据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8-21
      一般情况下审查起诉阶段不会公布证据的,我国法律制度也没有规定过检察院需要在审查起诉阶段公布证据,且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内容也不仅针对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还包括是否存在附带民事诉讼、是否遗漏了其他的罪行以及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等。
    • 二审阶段的新证据怎么交给法官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一条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或者对方当事人对逾期提供证据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未逾期。第一百零二条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
    • 非法证据排除大不大?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20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指通过非法程序或手段获取的证据法院将不予采纳,有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人权。某些情况下,虽然证据取得方式存在瑕疵,但证据内容能够真实反映客观事实,如果严格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将有可能使真正的犯罪分子免于刑事处罚,比较出名的如辛普森杀妻案。
    • 非法证据排除规定的作用,以及如何运用非法证据排除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1
      完整的无罪推定概念包括有罪的全部举证责任自始至终由控诉方承担;被告人对于指控提出反证的责任只限于比较说服力和盖然性的程度即可,不必证明自己无罪,更不得被强迫履行举证责任;对控诉方举证责任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整个证明过程不得留有任何可以合理怀疑的瑕疵,等等。r首先,经勘验、检查、提取、扣押的物证、书证,未附有勘验、检查笔录、提取笔录、扣押清单,不能证明物证、书证来源的,不能作为定案根据。r其次,应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