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2 19:20:52 194 人看过

山东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保障其年老时的基本生活需求,根据《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2〕62号)等规定,结合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可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3〕13号)纳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参加其他基本养老保险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衔接。

第三条被征地农民在土地被征收过程中除获取相应的各类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外,由政府拨付一定数额的社会养老保障资金,用于补贴参加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

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纳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体系,在未达到领取待遇条件之前,不得一次性补偿发放给个人或村集体。

第四条

对新征土地坚持先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资金后批准征地的“先保后征”原则。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资金,应在征收土地报批之前足额拨付至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社保专户,未足额拨付到位的,国土资源部门不予审批土地征收。

第五条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全省被征地农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所属行政区域内的被征地农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具体实施工作。

财政、国土资源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资金的管理、划拨和征地相关资料的提供等工作,协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落实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共同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村(居)民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保障范围与对象

第六条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人员范围为被征收土地的拥有相应土地承包权或被调整土地的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第七条

征地后不实行调地安置的,征地所涉承包户的所有成员均为保障对象;实行调地安置的,拥有相应土地承包权并被调整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为保障对象。

保障对象的名单由村(居)民委员会据所涉承包户实际统计并提供。

第八条保障对象中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符合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按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办理。

第九条

保障对象中未满16周岁人员及16周岁以上的在校学生,由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建立预存款账户,待符合参保条件后,将其因征地产生的社会养老保障资金按照相关程序记入本人相应基本养老保险账户。

第十条

保障对象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仍在缴费期的,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待国家出台相应衔接政策后,按照规定将其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进行转移衔接。

第三章办理程序

第十一条村(居)民委员会提供的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对象具体名单应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大会讨论通过。

界定保险对象的时间,以政府发布的征地公告日期为准。

第十二条

在国土资源部门拟定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同时,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大会,研究拟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

养老保险方案拟定过程中,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国土资源部门应给予必要的指导。

养老保险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本次征地的详细情况、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资金数额、被征地农民个人基本信息及社会养老保障资金情况、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情况等。

第十三条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应当由被征地村(居)民及其他参与各方共同签字确认,并由村(居)民委员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养老保险方案经公示无异议的,所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有关规定核准后,报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土地征收报批之前,市、县(市、区)财政部门或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单位,应依据相关规定将应负担的社会养老保障资金一次性足额划入当地经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保专户,并出具资金到账证明。

如果土地未被批准征收或批准征收面积小于申报面积,已经预拨或多拨付的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资金应退回原预拨单位。

第十五条

市、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在收到土地征收批复文件1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文件转送同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按批次或项目提供征地的具体批复信息,包括:国务院或省政府批文、批次或项目征地情况明细表(村居名称、征地面积、区片价标准、社保费用等)。

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征地批复文件后,根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按照有关规定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被征地农民参保等工作。

第四章资金、账户管理和待遇支付

第十六条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资金应当以征地所涉承包户或村(居)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按照保障对象实际人数平均分配。

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资金在未分配到个人账户之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息。

第十七条

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其因征地产生的社会养老保障资金记入其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其中80%记入个人缴费栏目,20%记入政府补贴栏目。不满60周岁的被征地农民应按照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规定,自主选择缴费档次继续缴费;已满60周岁的被征地农民,按对应年龄的支付系数,与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合并领取养老金(参照执行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70岁以上的执行70岁的支付系数)。

被征地农民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因征地产生的社会养老保障资金纳入当地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账户,按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统筹使用。

第十八条

被征地农民被征地时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开始领取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将其因征地产生的社会养老保障资金的80%一次性发放给本人,20%纳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账户,按照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统筹使用。

第十九条被征地农民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栏目外,可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依法继承。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依据本办法制定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具体经办流程。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我们在进行缴纳的时候,需要注意,被征地农民被征地时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开始领取待遇的情况,是和普通的被征地的农民的情况是不同的,具体的缴纳标准需要参考山东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来进行缴纳,我们在进行缴纳的时候要注意区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5日 01: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养老保险相关文章
  • 鹤山市正式启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江门日报记者杨光明)10月19日,鹤山市政府在古劳镇连城村委会举行天伦一、四队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养老手册、老年津贴”首发仪式,标志着鹤山市正式启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仪式上20位村民代表领取了养老手册和老年津贴的发放卡。鹤山市副市长邱文健出席了仪式并讲话。邱文健在会上强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为解决农民后顾之忧,实现“老有所养”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试点村工作的圆满完成,为下一步在全市范围内全面铺开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他希望各镇(街)和有关部门领导高度重视,按照今年鹤山市政府下达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任务进行抓落实,坚持抓好、抓细此项工作,落实各项资金,办理参保手续,务必在今年12月20日前完成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使这项惠及全民的重大民生工程,落实到每一位符合参保条件的群众身上。邱文健指出,鹤山
    2023-04-23
    282人看过
  •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是怎样的?被征地农民身份如何确认
    一、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是什么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是指国家为了保障被依法征地后的农民老有所养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目的是为因依法征地而失去土地的农民年老后,提供长期可靠的基本生活保障。二、被征地农民身份如何确认?被征地农民身份确认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土地被依法批准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的农业人口。(二)被征地时年满16周岁且未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同时提供能够证明是被征地农民身份的原始材料,包括户籍、征地协议或合同及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承包合同书等。三、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申报程序如何办理?参保农民填写《和城规划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申报表》(一式四份),并附以下材料,送交所在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一)土地二轮承包合同(名册、证书)复印件;(二)征地协议复印件;(三)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四)五张同底2寸彩照。对符合参保条件的被征
    2023-04-03
    150人看过
  • 苏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理程序、待遇)
    2004年后市区被征地农民第二、三、四年龄段人员中,按规定享受基本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注:第二年龄段为女性16周岁至35周岁,男性16周岁至45周岁人员;第三年龄段为女性36周岁至54周岁,男性46周岁至59周岁人员;第四年龄段(养老年龄)为女性55周岁以上,男性60周岁以上人员。二、办理程序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征地所在村民委员会填写《苏州市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会同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和区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公示。公示10天后无异议的,由街道(镇)社保工作机构汇总后送交所在区国土资源部门和市社保中心。2.第二、第三年龄段人员因身患重病或残疾要求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应在《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表公示第5日之前,向所在街道(镇)社保工作机构提出申请,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申报手
    2023-05-29
    412人看过
  • 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个人申报)流程
    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个人申报)办事指南办理事项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个人申报)受理条件没有经济组织依托的男16至60周岁、女16至55周岁,且未参加珠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本市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办理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窗口大楼二楼办事大厅;各办事处;拱北、南湾办事窗口;平沙、三灶社保所。需提交资料1、《珠海市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个人参保申报表2、申请人户籍资料
    2024-04-05
    351人看过
  • 2024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资料变更办理程序
    办理程序1、经济组织变更缴费周期、缴费标准、集体补助标准。经济组织申请变更次年缴费周期、缴费标准、集体补助标准的,应于当年12月25日前填写《珠海市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经济组织资料变更申报表报社保经办窗口。2、个人变更缴费标准。变更次年缴费标准,应于当年12月25日前申报。经济组织参保人选择与经济组织申报的缴费标准不同的,填写《珠海市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经济组织个人缴费标准申报表,加盖经济组织公章后,到社保经办窗口办理。个人参保的填写《珠海市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个人参保缴费标准变更申报表办理。3、变更经济组织基本资料。由经济组织填写《珠海市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经济组织资料变更申报表,加盖公章后,到社保经办窗口办理。变更经济组织名称和法人代表的提供工商或相关部门的依据;变更银行资料的提供银行印鉴卡或存折。4、变更参保人的身份证号或姓名。填写《珠海市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个人
    2023-11-30
    413人看过
  • 农村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办理流程
    农村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主要是指云南省出台了2016年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新政策。其中其规定了养老保险参保对象以及政府补助的细则。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办理的流程有符合参保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参加养老保险,村委会召开会议表决后公示7日,公示完毕后填报申请表进行申报交由政府部门审核等。一、农村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农村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主要是指云南省出台了2016年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新政策。具体表现为:2016年,每个州、市确定1个县市区开展试点,2017年扩大试点,2018年进行试点总结评估,修订试行办法,制定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具体实施办法。到2020年,云南省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云南此次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还具体规定了参保对象、政府补助等细则,具体表现为:1.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对象。云南省行政区域内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土地在2009年1月1日以后被政府依法统一征收而导致失
    2022-08-09
    100人看过
  • 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农保是否冲突?
    农民之所以能够得到很多的国家给予的保险优惠是因为其职业就是为了社会公众而种植重要的粮食产物,但是当政府需要建设更加有利于公众的工程的时候就会将农民的土地收回,此时农民得到的各种保险就失去了土地的依据。那么,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农保是否冲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农保是否冲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主要是以保障农村村民在年老时的基本生活为保险目的,通过建立个人缴费、集体给予补助、国家给予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养老待遇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土地保障等其他社会保障措施相配套,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回到本案中,依据我国的规定,对于已经纳入新农保保障的农民,在征地之时,还应当对其落实社保,不得用新农保代替社保。相关法律:《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十二、相关制度衔接原来已开展以个人缴费为主
    2023-04-10
    447人看过
  • 山东省哪年开始交养老保险
    社会养老保险,国家从1986年就开始实施了,当时仅仅是在国企内部实行劳动合同制,缴纳养老保险,从1991年开始实行全部实行养老保险交费制度,由于各地进展不一,大部分省市都是在1992年实行。一、到了退休年龄医保不够25年怎么办到了退休年龄,医保不够25年的现象很正常,因为,医疗保险从1998年才开始强制缴纳,到2019年才实行21年。所以,只要养老保险年限够15年就不耽误退休养老金,医保不够25年,要么一次性缴足,要么继续延期缴费够规定年限就行了。二、养老金空账递增会引发退休金降低吗养老金空账递增不会引发退休金降低,国家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中国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在制度的实际执行中,由于没人承担从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累制的转制成本,个人账户缴费不得不用于保障当期养老金的发放,从而形成了“空账”。三、养老保险统筹与个人是什么养老保险统筹和个人是指一定
    2023-04-12
    210人看过
  • 石嘴山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政策有哪些内容
    石嘴山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政策近日,石嘴山市出台了《石嘴山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市失地农民将享受这一惠民“大餐”。《方案》规定的参保范围是,2012年1月1日以来经依法批准,由市(辖区)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具有石嘴山市行政区域内户籍,被征地时享有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权,家庭承包地全部被征用或者人均耕地在0.5亩以下,且没有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满16周岁及以上在册农业人口(不含在校学生)。参保办法是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根据经济承受能力,可自愿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其中,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按照男年满16周岁不满45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40周岁)、男年满45周岁不满55周岁(女年满40周岁不满50周岁)、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3个年龄段,一次性分别缴纳5年、10年、15年养老保险费。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被征地农民
    2023-05-04
    484人看过
  • 能以被征地农民的身份参加养老保险
    被征地农民个人申请;所在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公示申请参保人名单;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填写《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人员花名册》(加盖村委会公章)至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初审盖章。一、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怎样办理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办理流程:1、符合参保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参加养老保险;2、村委会召开会议表决3、公示7日;4、填写《申报表》记花名册(需签字盖章);5、上报人民政府、公安局、国土资源部门审核;6、复核并办理登记手续。二、农村失地养老保险办理需要哪些材料一、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办理条件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导致农民全部或部分失去土地,年满16周岁记以上失地农民可参保失地养老保险。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办理材料1、土地二轮承保合同;2、征地协议;3、个人身份证;4、户口薄;5、近期2寸彩照;6、《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申报表》。三、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办理流程1、符合参保失地
    2023-03-17
    314人看过
  • 黑龙江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细则
    黑龙江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保障其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办法的通知》(黑政发[2008]101号)和《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黑劳社发[2008]64号)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内,有农业户籍,依法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在册农业人口,土地被政府批准征收的农民。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被征地农民,是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全部或者大部分被依法批准征收、征用时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农业户口的16周岁以上(含16周岁)的人员。第四条被征地农民按照本办法规定参加养老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达到享受待遇年龄时,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第五条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工作,由市政府统一组织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用。对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不到位
    2024-01-31
    121人看过
  • 珠海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趸缴相关文件
    注意事项1、有经济组织的申请人,如果从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农村养老保险的,趸缴前先办理农保参保手续。没有经济组织并且没有参加过农村养老保险的申请人,趸缴前先办理农保参保手续,缴费标准统一按参保时市政府规定的最低缴费标准。2、办理趸缴时还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申请人,需先到地税部门办理停保手续,为不影响申请人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申请人可到居委会办理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手续。3、申请办理趸缴时,有异地参保缴费的需先办理转移手续;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有欠费的需先处理欠费记录。相关文件《珠海市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过渡办法(珠府〔2005〕105号)《关于修改珠海市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过渡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珠府〔2010〕23号)
    2023-05-30
    433人看过
  • 最新山东农村养老保险计算方法
    新农保制度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简称。它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建立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以保障农民年老后基本生活的一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农保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标准为本人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除以139。自2014年5月1日起,山东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65元提高到75元,广大城乡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将得到更好保障。据了解,这是山东省第三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后比国家规定水平高出20元。常见问题:参保人领取养老金应具备哪些条件?符合新农保缴费规定,且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新农保的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参加新农保的人员跨地区流动,可将新农保
    2023-04-24
    222人看过
  • 桂林市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手续
    (一)征地协议书、征地补偿合同由各征地村(社区)提供;(二)被征地农民身份证、户口簿;(三)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登记簿,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申请表和征地农民待遇审批表;(4)国土资源部门审核的征地保障资金明细表。经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出具《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手册》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证明》。其次,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按下列程序转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一)办理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终止手续职工;(2)申请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3)各被征地村(社区)办理人员增加手续;(4)个人补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五)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被征地农民办理保险手续。第三,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外省市的,按以下程序办理:(1)由产权人提出申请,并提供转移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受理证明;(二)城乡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为失地农民办理过户手续,将其个人账户本息一次
    2023-05-31
    93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年老退出劳动岗位以后,由政府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项社会福利制度。 政府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并以税收优惠的形式负担部分费用,职工和用人单位按工资收入的不同比例,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 更多>

    #养老保险
    相关咨询
    •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保险金领取公式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4-12
      一般来说,被征地农民可以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所谓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是指国家为了保障被依法征地后的农民老有所养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目的是为因依法征地而失去土地的农民年老后,提供长期可靠的基本生活保障。许多人会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与农村社保哪个划算?实际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在投保原则上是不一样的,所以不存在可比性。简单来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是以农民失地为投保原则,而农村
    • 老家的土地要被征用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怎么办理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10
      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且符合办理规定条件的,按以下程序办理参保手续被征地农民参保应提供以下资料:(一)由各被征地村(社区)提供征地协议及土地补偿合同;(二)被征地农民身份证及户口本等证明;(三)填报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花名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申请表》及《被征地农民待遇审批表》;(四)由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后的《征地情况及保障资金明细表》经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保
    •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和标准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8-28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参保范围: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农村户口,16岁以上,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农业人员。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 1、被征地30%以下(不含30%),每人每月领取养老金10元; 2、被征地30%—50%(含30%),每人每月领取养老金32元; 3、被征地50%—70%(含50%),每人每月领取养老金64元; 4、被征地70%(含70%)—100%以下,每人每月领取养老金
    • 浙江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政府补助标准
      江苏在线咨询 2021-04-10
      1、按比例补贴:全部失地的,政府承担费用为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乘以补缴年限计算得到的应缴费总额的60%;部分失地的,政府承担费用为应缴费总额的60%乘以实际失地比例。2、按月补贴:每人每月30至50元3、一次性补贴:目前到达退休年龄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需要45850元,其中政府补贴7000元,个人承担38850元。
    • 附件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指导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22
      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指南一、参保条件本市范围内因城市拓展、道路网络、市场建设、工业园区开发等征用土地后,人均耕地不足0.2亩的村村民小组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二、参保对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列入土地承包时纯农户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包括现役义务兵、各类在校学生研究生、博士生除外返回原籍的归正人员。三、参保时间:被征地的农村居民应以村民小组以上组织自然村、行政村或集体经济组织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