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回收合同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4 20:10:01 217 人看过

一、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回收合同吗?

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回收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即可,并不存在回收合同的说法。委托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模板内容有: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员工工号: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了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由____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1、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____年__月__日;

2、____方支付____方经济补偿金(违约金)______元;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公司乙方(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的解除在司法实践中是比较常见的,劳动者应当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避免造成矛盾纠纷而难以解决,后期在劳动者就职新单位后也是需要根据实际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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