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承担的条件是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4 17:33:23 463 人看过

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

1.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

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免责);第三人则成为新的债务人,对所承受的债务负责。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除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以外,也随主债务移转给新债务人承担。同时,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新债务人亦可以之对抗债权人。

2.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

在并存的债务承担中,由于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债的关系,对债权人的利益不会发生影响,因而原则上无须债权人的同意,只要债务人或第三人通知债权人即可发生效力。

一、股东债权转让后的诉讼主体是谁?

股东债权转让后诉讼主体变了,诉讼主体是原来的债务人和受让人。在债权让与情况下,债权人向债务人的通知义务是债权让与成立的关键。如果未尽到通知义务,债权让与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如果引起诉讼,原债权人才是适格当的诉讼主体。

1、债权让与

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将其享有的债权转移给第三人享有的行为。就债权让与的性质而言,其实是债权人处分其权利的表现。这就要求处分人(债权人)必须享有处分权。

2、债务承担

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将其债务的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行为,称为债务承担。该第三人叫作承担人。就债务承担的性质,其实质则是债务人转嫁其义务的表现。

3、债权债务概括转移

所谓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是指一方当事人将其债权债务一并转移给第三人,由该第三人概括的承受全部权利义务的行为。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实际包括了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两个行为,但又不是这两个行为的简单叠加。

二、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是不是连带责任

第一,在债务承担的情况下,债权人和债务人将与第三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且无论债权人还是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移转债务的协议都要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否则债务移转不生效。但是,在第三人代替债务履行的情况下,第三人单方表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与债务人达成代替其清偿债务的协议,并没有与债权人或债务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也就是说,协议仅在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产生效力且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也不得直接向第三人请求履行债务。从这个意义上讲,债务并没有真正在法律上发生移转。

第二,在债务承担的情况下,债务人已经完全成为合同关系的当事人,如果是债务的全部转让则第三人将完全代替债务人的地位,债务人将退出该合同关系,原合同关系也将发生消灭。即使是部分转让,第三人也将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债务人。但是在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情况下,第三人只是履行主体而不是债的当事人。对于债权人来说,他只能将第三人作为债务履行的辅助人而不能将其作为合同当事人对待。

第三,由于在债务承担的情况下,第三人已经成为合同关系的当事人,如果他未能依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直接请求其履行义务和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第三人已经完全代替债务人的地位,那么债权人也不能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而在第三人代替履行时,对第三人的履行不适当的行为,债务人应当承担债不履行的民事责任,债权人也只能向债务人而不能向第三人请求承担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23: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转让相关文章
  • 第三人承担债务的前提条件是什么呀
    第三人承担债务的前提条件包括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合法有效的,第三人承担债务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等,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第三人是什么意思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对他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虽无独立的请求,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参加到诉讼中的人。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虽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第五百五十二条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
    2023-08-13
    232人看过
  • 对债务有责任吗,股东承担公司债务的条件
    一、股东对公司债务有责任吗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人格独立与股东有限责任是公司制度得以确立的基石,其根本要求就是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是股东与公司债务的隔离往往导致股东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而利用其在法人制度中的优势地位,从事滥用法人人格的各种行为,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而在其受到法律追究时又主张只承担有限责任。这在股东与公司债权人之间导致了明显的利益失衡。为此,只有使股东在一定情形下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才能实现公平正义的法律价值,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由此产生。所谓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指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对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人格从事各种不正当行为迅雷不及导致公司债权人受到损害的,公司债权人可直接请求股东偿还公司债务,在英美法系中称为“揭开公司面纱”。《公司法》第20条第3款对该制度作出了规定:“公司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
    2023-02-18
    411人看过
  • 免责的债务承担成立条件有哪些
    免责债务承担的要求:1、作为债务承担的标的债务是可转移的。一般来说,以下债务不具有可转移性:(1)根据不可转移债务的性质;(2)当事人同意不可转移债务的,按照合同自由原则,债务当然不可转移。但当事人事后变更协议或者在对方承担债务时同意的,视为债务已经转移;(3)根据法律规定,不可转移的债务;2、有效的债务承担合同债务承担合同是以债务转移为目的的合同。除合同的一般有效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1)债务人与第三人签订债务承担合同的,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主体因免责而发生变化,可能会增加债权实现的风险。因此,债务人与第三人签订债务承担合同的,该合同为有效合同,债权人同意后方可产生债务承担效力;(2)债权人与第三人签订债务承担合同的,不得违反债务人明示或者可推测的意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条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
    2023-06-28
    378人看过
  • 债务承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债务承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须有有效债务存在。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就此定有承担合同,也不发生效力。但就效力存在瑕疵的债务,在一定情形之下仍然可以成立债务承担。将来发生的债务,也可以设立债务承担,只是要等到该债务成立时才发生转移的效果。诉讼中的债务也可以有第三人承担。(二)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不具有可转移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承担合同的标的。司法实务中通常认为下列债务不具有可转让性:1、性质上不可转移的债务,它往往是指与特定债务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联系的债务,需要特定债务人亲自履行,因而不得转让;2、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转移的债务;3、合同中的不作为义务。(三)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四)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的同意。只有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原合同义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转让合同义务的协议才能对债权人生效。这主要是因为债务
    2023-05-06
    190人看过
  • 债务承担是什么意思,债务承担的特点是什么?
    第一、合同内容未发生变化,仅合同主体(债务人)发生变化。不论是免责的债务承担还是并存的债务承担,并不消灭原债务,成立新债务。债务承担发生后,债务承担主体有所变化,但新旧债务仍具有相同内容,包括从属于原债务的特定债务如利息等,移转于承担人。第二、债务承担建立在原生性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的基础之上。对于原生性债务系无效、可撤销以及非法债务等情形,不产生债务承担的问题。第三、承担人所承担的债务具有可转让性。若法律明文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转让或具有特定人身性质的债务,当事人不得协议转让。如当事人约定的由特定人履行的演出合同债务等不得转让。第四、必须有债务承担合同。债权人与承担人间的合同或债务人与承担人间合同经债权人同意均可发生债务承担。一、父母自愿承担债务有效吗?民法典规定,债务人父母自愿承担债务的,如果债务人父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就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
    2023-05-07
    446人看过
  • 子女承担父亲的债务需要哪些条件?
    父债子偿需要的条件如下:当孩子继承父母的遗产时,父亲的债务可以在所得遗产的范围内偿还,超过的部分可以不偿还。但是,如果孩子放弃继承父母的遗产,孩子就不能偿还父母的债务。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应当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不负责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父债子偿正确吗视情况而定。1、根据法律规定,父亲负有债务,在偿还债务之前死亡,而其子作为继承人继承了其父亲的合法遗产,其子应当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偿还父亲的债务。2、如果被继承人遗留的债务超过了遗留财产,继承人完全可以选择放弃继承,从而不必替被继承人偿还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
    2023-07-02
    74人看过
  • 什么是债务承担,债务承担的法律后果有什么?
    1、到了还款日期仍未还款的,若借条中约定了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滞纳金等,最终债务人可能要承担除本金、利息以外的违约金。2、若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后经判决你仍不还款的,有可能对债务人的信用产生影响而被列入“黑名单“。这会债务人今后生活中的贷款、出行等行为带来不便。3、单纯的民间借贷一般够不上刑事责任,但若债务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则有可能会构成诈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一、债务承担的特点是什么?第一、合同内容未发生变化,仅合同主体(债务人)发生变化。不论是免责的债务承担还是并存的债务承担,并不消灭原债务,成立新债务。债务承担发生后,债务承担主体有所变化,但新旧债务仍具有相同内容,包括从属于原债务的特定债务如利息等,移转于承担人。第二、债务承担建立在原生性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的基础之上。对于原生性债务系无效、可撤销以及非法债务等情形,不产
    2023-05-07
    430人看过
  • 债务承担是债务处分嘛
    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合同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现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一、公司法人能转让债权债务吗公司法人之间可以转让债权债务,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转让债务时需要经债权人的同意、转让债权时需要通知债务人等。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二、土地出让价款代为还款协议有效吗代为偿还土地出让款的还款协议不一定有效,要看第三人是否取得债务人的授权,是否经过债权人的同意。
    2023-03-06
    393人看过
  • 债务承担就是债务转移吗
    债务承担不是债务转移,债务转移是指债务人将全部或者部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行为,债务转移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想要承担一定债务的现象。一、民法典的并存债权是什么意思并存的债务承担,又称债务加入,是指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债务的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原存的债务关系中来,并与原债务人共同向同一债权人承担债务。严格地讲,这并非债务主体变更,而是增加债务人的人数。由于第三人的加入,债务人增加,成为多数债务人的债。总的原则,第三人加入后,与债务人之间成立连带关系,对同一债务负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也可以径直向第三人请求履行义务。并存的债务承担具有两种形式:第一种是第三人与原债务人按份承担债务,即债务人将部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第三人与债务人按照约定的份额承担债务;第二种是第三人与原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即第三人加入合同关系,而债务人并不退出,债务人与第三人就债务的全部
    2023-06-29
    422人看过
  • 债务继承人是否需要承担债务?遵循何种债务承担原则?
    不同继承人对债务承担,所应负的责任不同。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一般应遵循如下原则:1、限定继承原则。仅以所得积极遗产为限负责清偿,超过继承人所继承遗产的价值总额,继承人可以不负清偿的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2、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所得遗产偿还。3、继承人分担债务原则。即继承人之间依其得到的积极财产的比例来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4、执行遗赠不影响债务清偿。5、债务不得影响预留的份额。财产分割与债务承担的原则夫妻个人财产不得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男女平等和适当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分居期间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分割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
    2023-07-17
    125人看过
  • 担保人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为债务人作担保的条件是什么
    担保人要承担的责任如下:1、一般担保责任;2、连带保证责任。为债务人作担保的条件是具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一、借款人不还钱要怎么办欠款人不还钱担保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的,则在主合同纠纷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担保人才需要替责务人偿还债务;在此之前担保人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承担的连带保证责任的,则只要债务人到期没有偿还务,保证人就需要承担担保责任,替债务人偿还债务。二、非本人拿身份证能借高利贷吗自己的身份证被借去作担保,那么你就成为了贷款担保人,要承担代替借款人偿还借款及利息的风险。担保责任按以下方式承担:1、担保人提供抵押物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于清偿借款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拍卖担保人提供的抵押物,以该抵押物的变现价值优先获得清偿。2、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借款时,担保人负有代为向债权人清偿的责任。这种情况下,
    2023-06-28
    216人看过
  • 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有哪些必备的条件
    主要由以下四点需要注意:(一)、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连带之债是承担连带责任的前提。连带之债是指以同一给付为标的,各债权人或各债务人之间有连带关系的多数人之债,其中数个债务人连带承担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债务,称为连带债务。显而易见,连带责任的责任人须为两人或两人以上,连带责任人作为多数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一般连带责任的各债务人,诸如合伙内的各合伙人,共同侵权的各侵权人等,另一种是补充连带责任中的主债务人和从债务人,如保证合同中的主债务人和保证人。(二)、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着债的关系,且为不可分之债连带责任是以债的关系为前提的,没有债的关系,就无民事责任可言,更谈不上承担连带责任。在代理关系中,某两方当事人共同损害了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由此便与受害人之间形成了债的关系。如在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情况下,代理人是对其进行代理活动中的过错行为造成的损失向被代理人承
    2023-05-02
    414人看过
  • 债务承担 债务转让
    一、债务转移的方式1、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债务转移协议,经债权人的同意;2、债权人与第三人达成债务转移协议,经债务人同意;3、债务人、债权人及第三人共同达成债务转移协议。二、债务承担的效力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免责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嗣后第三人不履行债的义务,债权人不得再请求原债务人承担债务,只能请求第三人承担债务不履行之损害赔偿责任或者诉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原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偿还能力并不负担保责任。并存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加入到债的关系中,成为新债务人,同原债务人一起对债权人连带承担债务,但当事人约定按份承担债务时,依其约定。第三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可以请求原债务人履行债务。2.抗辩权随之移转。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这一
    2023-03-15
    80人看过
  • 债务承担人承担债务后能否追偿
    一、债务承担人承担债务后能否追偿债务承担人如果是债务人,承担债务后不能向其他人追偿,如果是债务人以外的人,承担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人的份额确定及追偿权】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第三百九十二条【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
    2023-05-06
    162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转让也叫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 更多>

    #债权转让
    相关咨询
    • 债务承担人的债务承担协议应具备哪些条件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28
      债务承担协议有效的条件如下: 1、须存在有效的债务。 2、被移转的债务应具有可移转性。 (1)性质上不可移转的债务; (2)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移转的债务; (3)不作为义务。 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移转达成合意。 (1)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 (2)第三人与债务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 4、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同意。
    • 并存的债务承担的生效条件有哪些,并存的债务承担有哪些生效条件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4
      并存的债务承担,也称为债务的加入,是指第三人加入到债的关系中来,成为新的债务人,同原债务人一起对债权人连带承担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也可以请求原债务人履行债务。那么并存的债务承担的生效条件有哪些,并存的债务承担有哪些生效条件?
    • 债务承担的要件有哪些,债务承担的效力如何?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1
      一、债务承担的要件1.须存在有效的债务。2.被移转的债务应具有可移转性。 (1)性质上不可移转的债务。 (2)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移转的债务。 (3)不作为义务。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移转达成合意。(1)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2)第三人与债务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4.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同意。二、债务承担的效力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免责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
    • 公司注销后股东还承担承担债务的条件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27
      公司注销后,股东仍对公司债务承担清算责任:1、股东出资缺陷。《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2、股东逃避资本。股东出资后逃跑,转移部分或全部资金,公司履约能力不足,明显违反资本充实原则,股东应在逃跑公司资产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股
    • 债务承担要件的构成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24
      承担债务的要件: 1.须存在有效的债务。 2.被移转的债务应具有可移转性。 (1)性质上不可移转的债务。 (2)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移转的债务。 (3)不作为义务。 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移转达成合意。 (1)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 (2)第三人与债务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 4.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