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长期空置会怎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0 17:40:13 340 人看过

本文介绍了农村宅基地的闲置时间和补偿分配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若农村宅基地的闲置时间未超过两年,在被征收时,土地使用证上所载明的土地面积将成为分配补偿的依据。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为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或按照当地政府的征地补偿方案进行补偿。不过,农村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所有,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然后再由村集体给宅基地使用人相应的补偿。据了解,目前部分试点地区的宅基地补偿在十万到二十万左右。

在一般情况下,若农村宅基地的闲置时间未超过两年,在被征收时,土地使用证上所载明的土地面积将成为分配补偿的依据。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为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或按照当地政府的征地补偿方案进行补偿。不过农村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所有,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然后再由村集体给宅基地使用人相应的补偿。据了解,目前部分试点地区的宅基地补偿在十万到二十万左右。

宅基地闲置时间多久能收回?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的闲置时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宅基地使用权人未满三十周岁,或者因特殊原因确需延长使用年限的,可以延长五年;第二种,宅基地使用权人满三十周岁,继续申请使用宅基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然而,关于宅基地闲置时间能收回的问题,需要注意的是,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具体的收回期限。因此,宅基地闲置时间的收回问题,在实际操作中,主要取决于当地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总的来说,对于宅基地闲置时间的处理,应当充分考虑农村居民的实际需求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确保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宅基地闲置时间的处理需要充分考虑实际需求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既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也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同时,当地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解决宅基地闲置时间未超过两年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13: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农村宅基地相关文章
  • 农村宅基地长期无人怎样处理
    一、农村宅基地长期无人怎样处理村民长期不在农村居住,宅基地被荒废的,可以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
    2023-08-17
    241人看过
  • 建高铁时宅基地空地怎么样补偿
    空地的宅基地不需要赔偿,没有附作物和房屋。国家征用农村宅基地一般如何补偿土地管理法关于宅基地的补偿费规定: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宅基地补偿标准:宅基地补偿是根据各地不同而制定的,补偿标准要到当地相关部门去查。如果觉得补偿标准太低:1、可以去土地部门咨询当地补偿的标准是多少;2、如果标准过低,可以去上级部
    2023-05-31
    496人看过
  • 土地征收后宅基地怎样安置,宅基地征收如何补偿
    一、土地征收后宅基地怎样安置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村民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兴建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的灭失和重新分配】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二、宅基地征收如何补偿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
    2023-06-17
    157人看过
  • “空置农宅”怎么处置
    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出现很多长期空置的农宅,大体有两种情形:农村父母双故后遗留的闲置房屋;已经取得城市户口的原村民在农村的旧房等。这些房屋一般没有人居住,逐渐破旧,不仅影响规划,而且占用了农民集体宝贵的宅基地,在实践中也难以收回。那么,对这部分空房宅基地该如何处置?能不能确权登记?对于上述两种情形的空置农宅土地如何确权,国家有明确的规定:对于第一种情形,应当按照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49条关于“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将土地权利确定给合法的继承人。对于第二种情形,应当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48条“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的规定,将土地权利确定给原房屋所有权人。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
    2023-05-03
    371人看过
  • 如何长期租用宅基地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由此可见国家并没有限制宅基地房屋的出租,因为农村村民只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并且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因此农村宅基地出租也必须是以宅基地房屋出租的方式进行,单独出租宅基地使用权是无效的,并且农村宅基地出租的对象也只能是同一个集体的成员。理论上,集体宅基地是可以给成员无限的使用期限的,因此房屋出租的期限可以在合理的使用期限内任意约定。一、宅基地如何买卖宅基地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不过只能是本集体的人进行买卖,其他的
    2023-02-20
    458人看过
  • 空房宅基地如何处置?能不能确权登记
    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出现很多长期空置的农宅,大体有两种情形:农村父母双故后遗留的闲置房屋;已经取得城市户口的原村民在农村的旧房等。这些房屋一般没有人居住,逐渐破旧,不仅影响规划,而且占用了农民集体宝贵的宅基地,在实践中也难以收回。那么,对这部分空房宅基地该如何处置?能不能确权登记?对于上述两种情形的空置农宅土地如何确权,国家有明确的规定:对于第一种情形,应当按照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49条关于“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将土地权利确定给合法的继承人。对于第二种情形,应当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48条“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的规定,将土地权利确定给原房屋所有权人。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
    2023-12-20
    144人看过
  • 上海宅基地 位置
    宅基地登记
    1、申报,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2、权属调查,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3、审核与公告,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4、审批,公告期满,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5、登记注册,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
    2023-03-14
    354人看过
  • 宅基地门前空地归属权
    宅基地与门前道路之间的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宅基地也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一、将农村宅基地转让的流程是什么农村宅基地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可以转让,具体的流程如下:1、转让前,向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批准;2、确保受让人符合申请宅基地等条件;3、批准通过后,签订转让协议;4、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
    2023-04-02
    222人看过
  • 宅基地由谁安置
    调解委员会
    一、宅基地由谁安置1、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2、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3、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4、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二、宅基地的转让法律限制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1)城镇居民购买;(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
    2023-04-30
    429人看过
  • 宅基地证会不会过期,宅基地证可以过户吗
    宅基地证它会不会过期呢?宅基地分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应当有年限,不超过七十年;一种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无年限,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身体而获得的。宅基地证可以过户吗?宅基地证是当前农村村民合法拥有房屋和用地的权利凭证,可以在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转让,但不得向非集体组织成员转让。宅基地证,通称宅基证。宅基地证办理流程:审查证件→情况调查→测量尺寸→填写报表→上报审批→发证。变更基本条件:1.申请人户口必须在本村。2.申请人户口必须是农业户口。3.申请人及家属必须没有宅基地使用证。需提交资料: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2.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证明。3.申请书一份、委托书一份。4.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5.原土地登记卡二件,原宅基地使用证原件。6.更正后填写的土地登记卡三张。宅基地证如何补办?补办流程:1.先登报声明将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登报
    2023-05-05
    280人看过
  • 长期不住的宅基地怎么处理
    一、长期不住的宅基地怎么处理村民长期不在农村居住,宅基地被荒废的,可以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
    2021-12-04
    313人看过
  • 长期霸占多处宅基地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而随着土地产权的确立,我国明确规定一户一宅基地,且宅基地的范围不能超过当地政府所规划的标准。在拆迁中所落实的宅基地应符合当地的标准,没有经过确权认定的宅基地不能补贴。对于确实属于一户多宅的,可以选择有偿退出多余的农村宅基地面积。不过具体有偿退出宅基地的补偿标准,全国没有统一要求,最后还是要按照地方规定走。如果不想退出多余的宅基地,在个别地区可以选择交税有偿使用或者退还给村集体或者转让给本村集体成员。一、宅基地纠纷处理流程(一)首先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二)然后双方当事人出示举证的材料和依据。(三)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材料和取证;(四)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制作书面调解书;(五)如果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或者调节书送达前一方或者双方反悔的,土地管理部门及时提
    2023-02-27
    341人看过
  • 闲置宅基地怎么处理,会被收回吗
    闲置宅基地处理方式是可以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收回的。闲置宅基地是会被收回的,当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之后,如果两年还未建设房屋的,就会被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收回。一、闲置宅基地怎么处理闲置宅基地的处理方式是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灵活运用。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五款、第六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二、闲置宅基地会被收回吗闲置宅基地是会被收回的,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满两年未建设房屋的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其宅基地使用权由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收回。面临拆迁的的地区政策上是不允许再盖房了,有些人是为了获得更多的拆迁款才盖房,
    2022-07-24
    164人看过
  • 空宅基地拆迁给钱吗
    法律综合知识
    律师解答:给。1、宅基地拆迁应当补偿住宅费用,具体的补偿表标准以当地的规定为准。2、《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包括货币补偿、产权置换、结合型补偿,货币补偿主要就是给钱。《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
    2024-05-05
    52人看过
换一批
#宅基地使用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只要使用土地符合规划就是合法的。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宅基地的转让必须符合法律... 更多>

    #农村宅基地
    相关咨询
    • 长期闲置的宅基地怎样治理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1
      1.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根据我国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2.因此,对于农村居民长期闲置的宅基地,可以依法将其转让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但进行了转让之后,该农村居民就不能再次申请宅基地。
    • 空置一年的宅基地怎么交物业费?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05
      房子没住需要吗,实践中,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不交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如果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提供的服务(比如业主提出其因出国房屋无人居住而未享受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比如低楼层业主提出其从未乘坐电梯等)提出物业费抗辩的,都不会予以支持。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是业主共同作出的决定,只要物业服务企业按
    • 农村空宅基地会回收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17
      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政府无权处置,只有村委会和全体村民有权处置。
    • 空白宅基地出借怎样签协议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5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事宜,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达成转让协议如下: 一、宅基地坐落、面积 甲方将坐落于白泥中学下面的宅基地转让给乙方,该宅基地登记面积共150.4平方米。具体位置东至南至西至北至。上述宅基地的使用权及附属设施包括:甲方现有所在宅基地的一切建设设施及水电户口等。终身归乙方享有。 二、保证此宅基地手续真实,来源合法,权属清楚,四至界限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权属或债务纠纷,概由
    • 农村空置宅基地新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2
      农村空置宅基地新政策解读:试点宅基地改革,基本原则是一户一宅,未来针对历史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或宅基地闲置,国家可能采取的措施会“很简单很暴力”——征税!超过标准、面积过大的宅基地也要征税!对人均耕地少,二、三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原则上或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而是通过集中建设农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落实一户一宅。而对于那些在城镇落户的农民,他们村里的宅基地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有偿退出,由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