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无法受理的情况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2-11 10:23:06 398 人看过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无法受理的情况是什么

1.医患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2.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已经有医疗机构受理的;

3.该事件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4.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5.未取得行医资质造成医疗事故的;

6.相关医疗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具体内容是: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2.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3.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4.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5.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6.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7.医疗事故等级;

8.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应当包括上款4至8项内容;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在鉴定结论中说明理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格式由中华医学会统一制定。

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1.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

2.医学会受理鉴定委托。

3.由申请一方或双方交纳鉴定费。

4.医学会通知双方提交陈述书、答辩书及鉴定所需材料。

5.查看相关专科专家名录并选出需回避的专家。

6.对双方认可的专家随机编号,由医患双方及医学会随机抽号组成专家鉴定组。

7.召开鉴定会,医患双方按先患方后医方的顺序各陈述(答辩)15分钟、专家提问、退庭。

8.专家讨论,出具医鉴结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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