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定金罚则要有哪些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4 21:00:13 169 人看过

当事人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定金的适用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如未实际交付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不订立主合同时,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2、主合同必须有效。这是由定金合同的从属性所决定的。如果主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即便当事人已有交付和收受定金的事实,也不能适用定金罚则。但是,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即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却不一定无效。

3、当事人不履行债务且无法定免责情形。

一、定金不退如何处理

1、定金不退还产生的纠纷是民事纠纷,民事纠纷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协商。双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协和让步,解决纠纷。该方法快捷简便、心平气和,但应以书面方式记载协商内容。

(2)、调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当争议各方失去对话基础,寻求第三方调解实为高明选择。

(3)、仲裁。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其居中裁决的纠纷解决机制。仲裁一裁终局制,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诉讼。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的制度。诉讼是最终、最权威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当事人保护权利的最后屏障。

2、相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4日 12: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定金罚则相关文章
  • 定金罚则实施的条件有哪些
    一、定金罚则实施的条件有哪些定金罚则实施的条件如下:1.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如未实际交付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不订立主合同时,不能适用定金罚则。2.主合同必须有效。这是由定金合同的从属性所决定的。如果主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即便当事人已有交付和收受定金的事实,也不能适用定金罚则。但是,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即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却不一定无效。3.当事人不履行债务且无法定免责情形。二、定金纠纷诉讼时效定金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其诉讼时效从定金合同的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收到侵害以及实施侵害的行为人之日起计算,如果定金合同权益被侵害超过二十年的,不受人民法院保护。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
    2023-08-06
    259人看过
  • 在什么条件下可以适用定金罚则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定金合同为实践性合同,这意味着合同未得到实际履行前即不生效。若在当事人一方未能按约履行其合同义务或未能达成主要合约时,便不可引用定金罚则对其进行处罚。2.主合同的合法有效性乃定金合同从属性之必然要求。若主合同因无效或被依法撤销,即便当事人已经实际交付并收受了定金,仍无权引用定金罚则对违约方进行制裁。然而,当事人可通过约定使定金合同的效力与主合同相分离,即使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亦未必丧失其效力。3.若当事人未履行其应尽之债务,且既无法定豁免事由以证明其逾期履约行为具有合理性,此时方可引用定金罚则对其进行惩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024-08-02
    154人看过
  • 撤销合同后定金条款是否有效,定金罚则适用条件
    一、撤销合同后定金条款是否有效合同被撤销后,合同不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合同约定的定金条款也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定金罚则适用条件(1)必须有违约行为。违约行为的存在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前提。违约行为是指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行为,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包括不能履行、迟延履行及不完全履行等多种形态。(2)必须有合同目的落空的事实。合同目的落空即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是适用定
    2023-04-18
    429人看过
  • 订约定金成立要件有哪些,二手房买卖定金罚则怎么适用
    由于二手房市场信息的不对称,其交易多由房产中介公司居间促成。第一、订约定金系要式合同,其成立须以书面形式明确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买家给付之金钱系定金而非其他。若书写为订金、意向金、诚意金等,则其性质在一般情况不能认定为定金。若虽然书写为订金、意向金,但约定的处理方式符合定金规定的,可以从其约定以定金之法律关系处理。第二、订约定金系实践合同,当事人须在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前实际交付定金,订约定金合同方成立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且交付时间当于本约签订之前。实际交付数额少于或多于书面约定之金额的,以实际数额为准。当然,实际交付之金额无论是否与书面约定之金额一致,都应以法律规定的20%为限。第三、对于“转定”之认定正是由于二手房市场信息的不对称,中介公司为了防止买卖双方“跳单”,更有不良中介为了牟取高额差价,在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前不让买卖双方互相见面。很多房地产居间合同都是买卖双方分别而非同
    2023-06-12
    355人看过
  • 罚金适用规则包括哪些?
    1、单科式。《刑法》规定的单科罚金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例如,《刑法》第387条规定的单位受贿罪和第393条规定的单位行贿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只能单独适用。2、选科式。在罚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金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供选择适用。例如: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作为一种选择的法定刑,只有单独适用,不能附加适用。3、并科式。在罚金附加适用的情况下,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时,必须同时并处罚金。例如,《刑法》第326条规定的倒卖文物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这里,罚金只能附加适用,不能单独适用。4、复合式。复合式是指罚金的单处与并处同时规定在一个法条之内,以供选择适用。例如,《刑法》第216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
    2023-04-04
    397人看过
  • 购房者如何避免定金罚则,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那购房者如何避免定金罚则呢?1、购房者应当在做足购房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直接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这是因为,购房订金都是约定在认购书中的,认购书并不是购房的必经程序。因此,购房者应当在买房前做好准备,避免签订购房认购书,也避免买房后又后悔。2、可以把认购书中的购房定金改成订金或者预付款,这样就不会适用购房定金罚则了。根据法律规定,订金一般是不适用定金罚则的,订金不具有惩罚性质,只是预先交的款项。3、购房者还应当注意,如果买卖双方在认购书中约定,双方未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系因购房人违约造成,则订金、押金不退还;如系因开发商违约,则应双倍返还订金、押金之类的条款,那么,此时订金与押金均属于定金的性质,应认定为购房定金。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1)必须有违约行为。违约行为的存在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前提。违约行为是指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行为,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包括不能履行、迟延履行及不
    2023-11-27
    284人看过
  • 二手房买卖合同必要条款有哪些如何适用定金罚则
    【案情简介】18日,原告诸*新与被告张*明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书》一份,该协议约定,原告诸*新购买被告张*明在武汉市武昌区一处房产,价格为25万元。并同时约定,该房附属维修基金由原告诸*新以现金形式支付给被告张*明,煤气初装费及有线电视安装费由被告张*明自行承担;在办理房产证过程中发生的双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包括中介费)由原告诸*新承担;该房办理过程中具体付款时间及付款方式(包括交房日期),以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为依据;违约须按房屋出售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同日,原告诸*新将购房定金5000元给付被告张*明。18日,原告诸*新致函被告张*明,要求被告张*明在收到函件后3日内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否则被告张*明应双倍返还定金。同年3月19日,被告张*明复函原告诸*新称,涉案房屋仅出售给原告诸*新本人,并提出5日内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同年3月22日,原告诸*新又复函被告张*明,称被告张*明
    2012-04-09
    393人看过
  • 定金的适用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一、定金的适用需要符合哪些条件1、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如未实际交付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不订立主合同时,不能适用定金罚则。2、主合同必须有效。这是由定金合同的从属性所决定的。如果主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即便当事人已有交付和收受定金的事实,也不能适用定金罚则。但是,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即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却不一定无效。3、当事人不履行债务且无法定免责情形。二、定金有哪些种类1、成约定金,谓为合同成立要件的定金,与要物合同之物的交付,作用相同。(因其未见有“定金罚则”,故实际非债的担保。)司法解释第116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成立或生效。2、解约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以承受定金罚则作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的定金。解约定金是以
    2023-04-16
    268人看过
  • 定金法律规定有哪些适用规则
    一、定金法律规定有哪些适用规则定金法律规定适用规则是《民法典》,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定金合同在实际交付定金的时候成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二、违约金和定金区别是什么1.根本目的不同。定金是以确保债权的实现为根本目的,因此定金属于担保的一种形式。而违约金根本目的是制裁违约行为,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2.交付的时间不同。定金只能在合同履行之前交付,而违约金只能在当事人一方违约后交付。所以,定金具有预先给付和征约的作用,而违约金不具有这些作用。3.发生的根据不同。定金是由当事人双
    2023-07-03
    76人看过
  • 单处罚金的条件都有哪些 罚金有哪几种适用方式
    一、罚金有哪几种适用方式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罚金有以下四种适用方式:1、单科式。刑法规定的单科罚金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例如,刑法第387条规定的单位受贿罪和第393条规定的单位行贿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只能单独适用。2、选科式。在罚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金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供选择适用。例如: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作为一种选择的法定刑,只有单独适用,不能附加适用。3、并科式。在罚金附加适用的情况下,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时,必须同时并处罚金。例如,刑法第326条规定的倒卖文物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这里,罚金只能附加适用,不能单独适用。4、复合式。复合式是指罚金的单处与并处同时规定在一个法条之内,以供选择适用。例如,刑法第21
    2022-07-03
    163人看过
  • 不在定金罚则适用范围内的情形有哪些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关于合同不适用定金罚则的四种情况是什么?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
    2023-07-07
    485人看过
  • 无过错则不适用定金罚则
    二手房买卖双方会签订《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约定定金罚则。定金罚则约束了买卖双方当事人,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但这种订约定金的适用,以过错为要件,当事人没有过错,则不应当承担不能签订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同样在商品房(一手房)买卖合同中,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则,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房产律师提示关键词:定金、过错、定金罚则、上海房产律师双方明知不能签订买卖合同的可能性2008年2月15日,买受人张先生、卖售人陆先生以及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地产买卖授权定金合同》(张雷律师提示即居间协议),约定张先生向陆先生购买某1504室房屋。同时约定“双方同意如果遇到1504室房屋产证办不出,则卖方买方在8至16楼04室房屋中另选一室”。双方约定于3月1日前至中介
    2023-06-15
    341人看过
  • 定金罚则该怎样适用
    定金罚则的适用方式是,如果交付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定金不予退还,该当事人不能请求返还;如果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的,交付定金的一方可要求其双倍予以返还。一、收了定金因违约下单了怎么办收了定金违约的赔偿方式:收了定金后如果是收受的一方违约的,应当双倍返还给付方定金;如果给付方违约的,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定金制度旨在担保债权的实现,其作为一种违约责任形式,主要体现于上述法律关于“定金罚则”的规定上。二、双倍返还定金法律依据是什么双倍返还定金法律依据是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支付定金的一方虽以货款预付款保证金、留置金、担保金、押金、订金等名义支付,但支付的数额、时间与定金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一致的,不影响
    2023-06-27
    81人看过
  • 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情事变更原则适用的条件如下:(一)须有情势变更的事实。(二)情势变更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履行完毕之前。(三)须情势变更的发生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即由不可抗力及其他意外事故引起。(四)须情势变更是当事人所不可预见的。(五)须情势变更使履行原合同显失公平。《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三条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请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2024-05-02
    324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定金罚则是指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更多>

    #定金罚则
    相关咨询
    • 定金罚则具体内容有哪些,适用定金罚则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怎么适用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1-24
      1、定金罚则具体内容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2、定金的适用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2.1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如未实际交付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不订立主合同时,不能适用定金罚则。2.2主合同必须有效。这是由定金合同的从属性
    • 适用的条件有哪些,适用定金罚则的情形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30
      一、适用定金罚则的条件有哪些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定金的适用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如未实际交付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不订立主合同时,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2、主合同必须有效。这是由定金合同的从
    • 定金罚则适用哪些条件如何规定定金罚则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8-10
      适用定金罚则的条件有两个,首先须有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其次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必须主观上有过错。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方应承担定金担保责任。交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合同单位一般有哪些条件适用定金罚则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08
      合同当事人有定金约定的,只有具备以下条件时,才适用定金罚则。 (1)须有定金的实际交付。当事人之间虽有交付定金的约定,但并未实际交付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时,不能使用定金罚则,因为此时尚不能确认定金合同有效成立。 (2)主合同须为有效。只有主合同有效时,才会发生定金罚则的适用。如主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时,即使当事人已有交付和收受定金的事实,也不能适用定金罚则,接受定金的一方应将收受的定金返还给交付
    • 适用应符合哪些条件,应该如何适用定金罚则?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适用定金罚则应符合哪些条件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一方预先支付给对方的款项,其目的在于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是依附于主合同的从合同。上述《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法学理论上称作“定金罚则”,但其适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有违约行为,这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前提。违约行为是指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包括不履行、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但在定金罚则中却有着特殊的含义,即“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是指由于收受